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錄事司
鎖定
- 中文名
- 錄事司
- 類 別
- 官名
《中國官制大辭典》記載:金置於諸府與節鎮所在地,掌同警巡使。設錄事一人,秩正八品;判官一人,秩正九品;下設司吏,户一萬以上者設六人,不及一萬户者依次遞減。元置於路、府治所,錄事秩正八品。南宋時城中設若干廂,元朝統一後廢廂立錄事司,如杭州設四錄事司(後併為二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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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統二年,公元1261年,詔驗民户,定為員數。二千户以上,設錄事、司候、判官各一員;二千户以下,省判官不置。
至元二十年,公元1283年,置達魯花赤一員,省去司候,以判官兼捕盜之事,典史一員。若城市民少,則不置司,歸之倚郭縣。在兩京,則為警巡院。獨杭州置四司,後省為左、右兩司。
-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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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二十四史之元史——志第四十一上 百官七》 .秘書工作——元史[引用日期2014-04-06]
- 2. 俞鹿年.中國官制大辭典.黑龍江:黑龍江人民出版社,1992:7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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