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銅星勳章

鎖定
銅星勳章於1944年根據總統令首次設立,並於 1962年8月24日由第11046號總統令重新確立。銅星勳章授予凡在1941年12月6日以後以任何身份於美國陸軍服役期間,在抗擊武裝之敵的軍事行動中(不含飛行作戰),或者在美國為非參戰國時參加與敵對武裝力量的作戰中表現異常英勇,功績卓著或服役優異的人員。
中文名
銅星勳章
設立時間
1944年
設立人
總統
適用國家
美國
銅星勳章 銅星勳章
這種獎勵可用來表彰英勇程度低於銀星勳章獲得者所要求的英雄行為。
儘管這種獎勵的條件低於功績勳章,但如果用來表彰個人取得的成就或功績時,其成就或功績必須是傑出和卓著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