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銅官山市

鎖定
銅官山市是中國安徽省於1956年到1958年設立的礦為主業的城市,屬省直轄。 [1] 
中文名
銅官山市
成立時間
1956年10月12日 [1] 

銅官山市歷史沿革

1956年10月12日,經國務院批准,成立銅官山市,屬省直轄。1958年9月5日,經國務院批准,撤銷銅陵縣建制,市、縣合併,改名銅陵市,屬省直轄。1959年4月3日,經國務院批准保留銅陵市建制,仍屬省直轄;恢復銅陵縣建制,屬安慶專區。1964年7月29日,經國務院批准,銅陵市改為銅陵特區,實行政企合一,為省直轄。1971年12月11日,經國務院批准,改銅陵特區為銅陵市,屬省直轄。1974 年3月1日,銅陵縣由原屬池州地區劃歸銅陵市轄。(摘自《2012銅陵年鑑》) [1] 

銅官山市建市始末

銅陵銅採冶始於夏代中晚期,興於商周,盛於漢唐,延綿至宋元及其後。二十世紀初及抗日戰爭時期,英日等列強的魔爪先後伸向銅陵銅礦,尤其是日本侵略者還設立了華中礦業公司銅官山礦業所,對銅礦資源肆意進行掠奪。日本投降後,國民黨政府接收銅官山礦卻沒有進行開採,也疏於維護管理。解放前夕,銅官山礦區一片頹垣敗壁,僅殘存巷道400餘米,簡易鐵路8.7公里,以及少量廢棄的設施。
新中國成立後,1949年12月,中央即決定由華東工業部設立銅官山銅礦籌備處,恢復建設。全國各路建設大軍紛至沓來,礦區建設熱火朝天。1952年6月,銅官山銅礦正式投產,銅官山銅礦籌備處隨即撤銷。同年9月28日銅官山礦務局成立,隸屬中央重工業部有色金屬管理局。為加強礦區政權建設和做好礦區羣眾服務管理,經省委批准,1953年9月設立了銅官山辦事處;1954年3月經安慶專署批准,撤銷辦事處,成立了銅官山區人民政府。辦事處及區政府均隸屬銅陵縣人民政府領導。
銅官山礦儲量極為豐富,冶銅產量不斷提升, 1955年年產銅5千噸,1956年9千5百噸。新中國第一個五年計劃內,銅礦要進行擴充;年產量8萬噸硫酸廠於1956年7月建成投產。興業帶來人丁旺,據統計,銅官山區1954年底人口為3萬零8百人,1956年3月時已近4萬人。
隨着銅礦生產規模的擴大和人口的增多,為礦區生產和職工家屬服務的財政金融、商業、文化教育等機構、國營企業的分支機構和政法系統的專門機構相繼建立。但礦區的這些機構分別歸屬省業務部門或銅陵縣業務部門管理,不便統一領導和調度。鑑於省內工礦區存在這些類似問題,安徽省人民委員會於1956年3月10日向國務院呈送了《關於請求將馬鞍山、銅官山兩個工礦區改設為市的建制的報告》,報告中請求:“為了加強工礦區的政權領導,適應工礦生產的發展,更好的為工礦生產服務,建立相適應的政權機關,加強工礦區治安保衞、物資供應、文教衞生、土地徵用、市政建設和家屬福利等工作的統一領導,以減輕廠、礦各種非生產管理工作的負擔,給廠礦生產上以更大的方便;同時更應積極組織、教育羣眾支援廠礦生產,鞏固工農聯盟,以發揮政權對生產的保障和支援作用。因此,根據國務院《關於設置市、鎮建制的決定》,結合我省具體情況,我們意見,擬將馬鞍山、銅官山兩個工礦區改設為省轄市的建制”。1956年4月4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內務部針對安徽省人民委員會報告,認為“依據國務院《關於設置市、鎮建制的決定》第三條的規定,尚不夠設市的條件。為了照顧到目前工作的情況和將來工礦事業發展的需要,參照國務院曾批覆遼寧省成立錦葫市籌備處的前例,請你省再加研究,可否先成立馬鞍山市籌備處和銅官山市籌備處進行工作,待各方面的條件具備時,再將成立兩市的具體計劃、行政區劃圖和基礎數字表報國務院核批。”
1956年5月12日,安徽省人民委員會函告中華人民共和國內務部,決定馬鞍山、銅官山兩工礦區先行成立市籌備處。1956年7月2日,國務院對此專門予以批覆:“同意你省在馬鞍山、銅官山兩個工礦地區分別成立馬鞍山市籌備處和銅官山市籌備處進行建市的準備工作,但不能做為一級政權;待設市條件成熟的時侯,……再行作出決定。”1956年7月3日,安徽省人民委員會以急件下發《關於成立馬鞍山、銅官山市籌備處組織機構的通知》。1956年8月7日,銅官山市籌備處正式成立並開始運作。籌備處設正、副主任,籌備處下按工作需要設立辦公室和民政、財糧、税務、工商、文教衞生、勞動建設、公安等科局。市籌備處下的基層組織,銅官山區人民政府暫予保留,市區和職工住宅區均建立若干居民委員會。市籌備處的主要任務是,會同銅陵縣和銅官山礦務局的黨、政領導研究協商市行政區劃的劃屬意見;結合基層選舉,籌備召開銅官山市人民代表大會,選舉成立銅官山市人民委員會。
為加強和統一對工礦區設市各項籌備工作的領導,1956年6月21日,中共安徽省委決定“建立中共馬鞍山、銅官山市的委員會,屬省委直接領導。”市委員會下設辦公室、組織、宣傳、財政貿易等部門。另外,為加強和統一領導羣眾團體工作,中國新民主主義青年團銅官山市委員會、銅官山市工會聯合會籌備委員會(同礦區工會合署,對外兩個名義)、銅官山市婦女聯合會籌備委員會也根據省委要求相繼成立。
1956年9月15日,安徽省人民委員會根據馬鞍山市籌備處及銅官山市籌備處工作進展情況,再次向國務院呈報設置馬鞍山市和銅官山市的請示報告。1956年10月12日國務院全體會議第39次會議通過了《國務院關於設置馬鞍山市和銅官山市的決定》,決定“設置銅官山市,其行政區劃轄銅陵縣銅官山礦區的全部、橫港鄉的全部和謝瓏鄉的一部。”轄區合計總户8834户,44625人,其中農業户為1951户,農業人口7805人。全市面積75平方公里,可耕地面積15440畝。
1956年10月15日,安徽省人民委員會根據國務院的批准設市決定,要求銅官山市迅速在市籌備處領導下,成立市選舉委員會,積極做好1956年基層選舉和市人民代表大會的選舉工作,選舉成立銅官山市人民委員會。
1957年1月3日,市籌備處向省人民委員會電告經市委研究確定的市選舉委員會人選。1月8日,省人民委員會批覆同意荊典謨為市選舉委員會主席,於漢文、潘有惠、袁玉芬等12人為委員。1957年3月16日,經銅官山市人民代表大會第一屆第一次會議選舉產生,於漢文為市長,張立一為副市長,崔劍曉、張繩祖、路光等17人為市人民委員會委員;同日,銅官山市籌備處結束歷史任務,宣佈撤銷。
1958年9月5日,國務院決定“撤銷銅陵縣,將其所屬行政區域全部併入銅官山市,並將銅官山市改名為銅陵市。”至此,銅陵市名相對固定並沿用下來。 [2]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