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銀燭
(文言文)
鎖定
順間,豐慶為河南布政使,按部行縣,縣令某墨吏也,聞慶至,恐,飾白銀為燭以獻。慶初未之覺也。既而執燭者以告,慶佯曰:“試爇之。”曰:“爇而不能燃也。”慶笑曰:“不能燃烏用燭為。”貯以故筐,盡之。顧謂令曰:“汝燭不燃,易可燃者。自今慎勿復爾。”令出,益大恐,輒解印綬而去。慶亦終不以銀燭事語人。
選自《國朝獻徵錄》
銀燭註釋
①順間:明朝天順年間
②為:擔任
③部:規定,程序
④行:巡視,考察
⑤墨:貪墨,貪財
⑥爇(ruò):點燃,焚燒
⑦輒(zhé):就
⑧顧:回頭看
⑨易:更換
⑩益:更加
銀燭譯文
明朝天順年間,豐慶擔任河南布政使一職,按照程序巡察各縣。有一個地方的縣令是個大貪官,聽説豐慶要來了,就十分害怕,便把銀子熔鑄成蠟燭的樣子送給豐慶。豐慶先前沒有察覺,後來侍者告訴他。豐慶故意説:“點燃蠟燭。”侍者説:“點了,可是不能燃燒。”豐慶笑着説:“不能燃怎麼能當蠟燭呢。”(於是)仍舊把它裝在先前的筐子中。第二天,全部還給縣令,並對縣令説:“你送的蠟燭不燃,換成能燃的吧,從今以後千萬別再這樣了。”縣令出來後,更加害怕了,就解下官印辭官走了。豐慶也沒有把這事告訴別人。
銀燭主題
選文寫了兩個人物:
人生在世,都會面臨很多誘惑。無論做官,還是經商,還是做學問,它們都會不期而遇。所以,只有嚴於律己,寬以待人,遠離那些容易讓自己蒙受誹謗的事情和人物,才能保持自己的名譽。豐慶不直接揭發縣令的行賄之舉,反而給對方留下了面子,讓他主動辭職,也不失為是做事講究方法的表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