複製鏈接
請複製以下鏈接發送給好友

銀本位制

鎖定
銀本位制是指以白銀為本位貨幣的一種貨幣制度。其特點是: (1) 國家規定白銀為貨幣金屬,並要求鑄成一定形狀、重量和成色的銀幣。(2) 銀幣可自由鑄造或持生銀到國家鑄幣局請求代鑄。(3)銀行券可以自由兑換銀幣或白銀。(4) 銀幣或白銀可自由輸出或輸入,以保證外匯市場的穩定。在貨幣史上,銀比金更早地充當商品的價值尺度,在中世紀,不少國家就把白銀作為本位貨幣了。 [1] 
中文名
銀本位制
外文名
silver standard
簡    介
以白銀為本位貨幣貨幣制度
兩種類型
銀兩本位,銀幣本位

銀本位制名詞解釋

中文:銀本位制
英文:silver standard
銀本位制是以白銀為本位貨幣貨幣制度
在貨幣史上,銀比金更早地充當本位貨幣。但在充當貨幣商品方面,黃金遠勝於白銀。西方國家隨着經濟的發展,銀本位制先是過渡到金銀複本位制,19世紀20年代後又為金本位制所取代。到了19世紀末,隨着白銀採鑄業的勞動生產率的提高,白銀價值不斷降低,金銀之間的比價大幅度波動,影響了經濟的發展.除了中國以外,各國先後放棄了銀本位制.

銀本位制兩種類型

銀本位制銀兩本位

銀兩本位是以白銀重量“兩”為價格標準,實行銀塊流通。

銀本位制銀幣本位

銀幣本位則是國家規定白銀為貨幣金屬,並要求鑄成一定形狀、重量和成色的銀幣;銀幣可以自由鑄造成和自由熔化;銀行券可以自由兑換銀幣或白銀;銀幣和白銀可自由輸出或輸入,以保證外匯市場的穩定。

銀本位制貨幣史

在我國貨幣史上,白銀自漢代已逐漸成為貨幣金屬,到明代白銀已貨幣化,中國真正成為用銀之國。但實行的是銀兩制,以金屬的重量計值,屬於稱量貨幣制度,沒有踏進貨幣制度階段。宣統二年(公元1910年)頒行《幣制條例》,正式採用銀本位,以“元”為貨幣單位,重量為庫平七錢二分,成色是90%,名為大清銀幣。但市面上銀元和銀兩仍然並用。辛亥革命後,於1913年公佈《國幣條例》,正式規定重量七錢二分、成色89%的銀元為我國的貨幣單位。“袁大頭”銀元就是這樣鑄造成的。但銀元和銀兩仍然並用。1933年3月8日,國民政府公佈《銀本位幣鑄造條例》規定,銀本位幣定名為“元”,總重26.6971克,銀八八、銅一二,即含純銀23.493448克。銀本位幣每元重量及成色,與法定重量、成色相比之下公差不得超過0.3%,並規定一切公私交易用銀本位幣授受,其用數每次均無限制。同年4月,國民政府實行“廢兩改元”,發行全國統一的銀幣——“孫中山頭像”銀元。1935年國民政府又實行所謂幣制改革,宣佈廢止銀本位。

銀本位制廢除原因

十九世紀後期,世界白銀產量猛增,使白銀市面價格發生劇烈波動,呈長期下跌趨勢白銀價格的起伏不穩,加之體重價低不適合鉅額支付,因而不同國家先後放棄銀本位制。 [2] 
參考資料
  • 1.    何盛明. 財經大辭典: 中國財政經濟出版社, 1990
  • 2.    曹龍騏.金融學:高等教育出版社,2006: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