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銀川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鎖定
銀川市市場監督管理局是銀川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根據《自治區黨委辦公廳、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銀川市人民政府職能轉變和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設立銀川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工商行政管理局、質量技術監督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食品安全委員會綜合辦公室)。 [1] 
中文名
銀川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性    質
政府部門
現任領導
馬少紅(局長)
所屬地區
銀川市

銀川市市場監督管理局主要職責

(一)負責市場綜合監督管理。在立法權限內,起草相關地方性法規、政府規章草案和政策、標準,擬訂並組織實施質量強市戰略、食品安全戰略和標準化戰略等。擬訂並組織實施有關規劃,規範和維護市場秩序,營造誠實守信、公平競爭的市場環境。
(二)負責市場信用體系建設。建立市場主體信息公示和共享機制,依法公示和共享有關信息,加強信用監管,推動市場主體信用體系建設。
(三)負責組織和落實市場監管綜合執法工作。指導縣(市)市場監管綜合執法隊伍整合和建設,推動實行統一的市場監管。組織查處重大違法案件。規範市場監管行政執法行為。
(四)負責監督管理市場秩序。負責統籌推進競爭政策實施。組織實施公平競爭審查工作。依法監督管理市場交易、網絡商品交易及有關服務行為。依法查處價格收費違法違規、不正當競爭、違法直銷、傳銷、侵犯商標專利知識產權、製售假冒偽劣和侵犯消費者權益等違法行為。指導廣告業發展,監督管理廣告活動。組織指導查處無照生產經營和相關無證生產經營行為。指導市消費者協會開展消費維權工作。
(五)負責質量安全監督管理。貫徹落實國務院《質量發展綱要》。推進質量提升和品牌建設。負責質量宏觀管理和產品(商品)質量監督檢查工作。組織產品(商品)質量預警工作。受委託組織協調較大產品(商品)質量事故的調查處理。組織實施質量獎勵制度。
(六)負責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綜合管理特種設備安全監察、監督工作,監督檢查高耗能特種設備節能標準和鍋爐環境保護標準的執行情況。
(七)負責食品安全監督管理綜合協調。依法承擔全市食品安全綜合協調工作。組織擬訂並協調推進食品安全規劃,推動全市食品安全應急體系和隱患排查治理機制建設。按規定負責食品安全事故和突發事件的應對處置。建立健全食品安全重要信息報告制度。承擔市食品安全委員會綜合辦公室日常工作。
(八)負責食品安全監督管理。建立覆蓋食品生產、流通、消費全過程的監督檢查制度和隱患排查治理機制並組織實施,防範區域性、系統性食品安全風險。推動建立食品生產經營者落實主體責任的機制,健全食品安全追溯體系。組織開展食品安全監督抽檢、風險監測、核查處置和風險預警、風險交流工作。組織實施特殊食品備案和監督管理。組織實施食鹽質量安全監督管理工作。
(九)負責計量與認證管理工作。組織實施國家法定計量單位和國家計量制度。監督管理計量器具量值傳遞和比對工作。監督管理計量強制檢定工作。監督規範商品計量和市場計量行為。依法對計量技術機構和計量認證活動實施監督管理。負責檢驗檢測機構和認證機構的監督管理工作。負責能效標識的監督管理,推行國家相關產業政策。
(十)負責管理標準化工作。組織制定地方標準和規範。監督管理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地方標準、企業標準的執行。負責國際標準和國外先進標準的推行。
(十一)負責全市知識產權工作。擬訂和組織實施強化知識產權創造、保護和運用的規劃、政策和制度。承擔商標、專利、原產地地理標誌等知識產權管理和保護工作。負責指導和處理知識產權爭議、維權援助、糾紛調處。
(十二)負責全市藥品、醫療器械經營使用環節和化妝品經營監督管理工作。監督指導藥品、醫療器械、化妝品經營和使用環節的質量管理規範。監督實施國家藥品、醫療器械、化妝品標準。建立藥物濫用、藥品不良反應、醫療器械不良事件和化妝品不良反應的監測、預警、評價機制。建立藥品、醫療器械安全應急體系。組織實施處方藥和非處方藥分類管理。負責全市麻醉藥品、精神藥品、醫療用毒性藥品、放射性藥品、戒毒藥品等特殊藥品使用環節的監督管理。
(十三)負責市場監督管理科技和信息化建設、新聞宣傳等工作。
(十四)強化對納入相對集中行政許可權改革範圍的行政審批事項的事中事後監管。
(十五)完成市委、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十六)職能轉變
1.大力推進質量提升。加強全面質量管理和質量基礎設施體系建設,完善質量激勵制度,推進品牌建設。落實企業產品質量安全事故強制報告制度及經營者首問和賠償先付制度。強化生產經營者主體責任,推廣先進的質量管理辦法。全面實施企業產品與服務標準自我聲明公開和監督制度,培育發展技術先進的團體標準,對標國際國內提高地方標準整體水平,以標準化促進質量強市建設。
2.嚴守安全底線。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思想,遵循“最嚴謹的標準、最嚴格的監管、最嚴厲的處罰、最嚴肅的問責”要求,依法加強食品、藥品、醫療器械安全、工業產品質量安全、特種設備安全監管。強化現場檢查,嚴懲違法違規行為,有效防範系統性風險,讓人民羣眾買得放心、用的放心、吃得放心。
3.加強事中事後監管。加快清理廢除妨礙統一市場和公平競爭的各種規定和做法,加強反不正當競爭執法。強化依法監管,強化風險管理,推行“雙隨機、一公開”和“互聯網+監管”,加快推進監管信息共享,構建以信息公示為手段、以信用監管為核心的新型市場監管體系。
4.提升服務水平。優化營商環境,服務經濟發展。主動服務新技術新產業新業態新模式發展,運用大數據加強對市場主體服務,促進大眾創業、萬眾創新。
(十七)有關責任分工
1.與市商務局的有關職責分工。市商務局負責擬定藥品流通發展規劃和政策,市市場監督管理局負責藥品流通的監督管理。
2.與市衞生健康委員會的有關職責分工。市衞生健康委員會負責食品安全風險評估,會同市場監督管理局等部門制定、實施食品安全風險監測計劃。市衞生健康委員會對通過食品安全風險監測或者接到舉報發現食品可能存在安全隱患的,應當立即組織進行檢驗和食品安全風險評估,並及時向市場監督管理局通報食品安全風險評估結果,對於得不出安全結論的食品,市場監督管理局應當立即採取措施。市場監督管理局在監督管理工作中發現需要進行食品安全風險評估的,應當及時向市衞生健康委員會提出建議。市市場監督管理局會同市衞生健康委員會建立重大藥品不良反應和醫療器械不良事件相互通報機制和聯合處置機制。
3.食品質量安全追溯體系建設職責分工。市商務局負責農產品流通體系建設,負責肉類、蔬菜流通追溯體系建設及其系統維護、信息監測和採集、分析等工作。市農業農村局負責食用農產品(在農業活動中獲得的植物、動物、微生物及其產品)從種植養殖環節到進入批發、零售市場或者生產加工企業前的質量安全監督管理。負責獸藥、飼料添加劑、農藥、肥料等其他農業投入品質量及使用的監督管理。負責動植物疫病防控、畜禽屠宰環節、生鮮乳收購環節質量安全監督管理。市市場監督管理局負責食用農產品進入食品批發、零售市場或者生產加工企業後質量安全風險隱患和安全事故追溯以及監管等工作職責。按照市食品安全委員會工作部署,由市場監督管理局牽頭,會同市農業農村局、市商務局等部門建立健全部門聯席會議制度和資源信息共享機制,定期溝通情況,研究解決涉及食品質量安全追溯體系建設方面的重大事項,各部門要密切協同,形成合力,共同做好食品質量安全監督管理工作。
4.與市公安局的有關職責分工。市市場監督管理局與市公安局建立行政執法和刑事司法工作銜接機制。市場監督管理部門發現違法行為涉嫌犯罪的,應當按照有關規定及時移送公安機關,公安機關應當迅速進行審查,並依法作出立案或者不予立案的決定。公安機關依法提請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做出檢驗、鑑定、認定等協助的,市場監督管理部門應當予以協助。 [5] 

銀川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機關黨建科)。負責機關日常運轉,督查落實重點工作任務。承擔機要、保密、檔案、信訪、政務公開、信息化、績效考核等工作。承擔重要性文件文稿的起草。承擔新聞宣傳發布,組織協調市場監管突發事件,協調相關部門對重大事故應急處置和調查處理工作。
(二)政策法規科。承擔依法治市相關工作。承擔協調推進市場監督管理方面深化改革工作。組織開展相關政策研究和綜合分析。在立法權限內,起草相關地方性法規、政府規章草案。組織開展法制宣傳教育工作。承擔規範行政事權劃分、規範自由裁量權工作。負責規範性文件合法性審查及備案工作。負責組織開展有關法制宣傳教育工作。承擔或參與法制核審及有關行政複議、行政訴訟和行政賠償工作。
(三)信用監管科。擬訂實施信用監管的具體措施、辦法;根據職責權限組織指導對市場主體登記註冊事項的監督檢查工作。承擔國家企業信用公示系統(寧夏)在全市相關部門的數據採集和應用推廣。組織指導企業信用分類管理、年度報告和信息公示工作。落實經營異常名錄和“黑名單”制度,協調有關部門(單位)開展市場主體監督管理信息和公示信息歸集共享、協同監管和聯合懲戒工作。承擔商事制度改革牽頭任務,對事中事後“雙隨機一公開”進行檢查指導。
(四)價格監管與反不正當競爭科。監督檢查價格法律、法規和價格政策的執行情況。指導全市價格監督檢查工作。組織開展全市價格和收費檢查,依法查處價格和收費違法案件。受理、查處價格投訴舉報。組織實施商品和收費明碼標價。組織開展社會價格監督活動。負責參與全市價格調控、管理、監測、監督和價格服務等工作。組織實施和指導市縣查處價格收費違法違規行為和不正當競爭行為。承擔監督管理直銷企業、直銷員及其直銷活動和打擊傳銷工作。
(五)網絡交易監管科。組織開展網絡商品交易市場監管。組織指導協調網絡市場行政執法工作。組織指導網絡交易平台和網絡經營主體規範管理工作。組織指導實施網絡市場監測工作。依法組織實施合同、拍賣行為監督管理。指導消費環境建設,依法承擔消費者權益保護工作。
(六)廣告監管科。組織指導廣告產業發展。研究制定廣告監督管理工作的制度、措施並組織實施,組織實施醫療、藥品、保健食品、醫療器械等廣告的專項監督檢查。組織監測全市各類媒介廣告發布情況,依法轉辦涉嫌虛假廣告線索。承擔全市廣告單位資質等級評定組織推薦工作。指導廣告行業組織工作。
(七)質量監管科。貫徹落實國務院《質量發展綱要》。組織實施工業產品質量的監督檢查。承擔工業產品生產企業監督管理。組織落實質量獎勵制度。
(八)食品安全協調與抽檢監測科。承擔市食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日常工作,指導縣(市)區食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工作。負責市直有關部門和縣(市)區人民政府履行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職責的考核評價。綜合協調食品全過程監管中的重大問題。負責擬訂食品安全重大整治活動、聯合檢查行動方案並組織實施。組織開展食品安全風險預警和風險交流。擬訂全市食品監督抽檢及風險監測計劃並組織實施,定期公佈相關信息。督促指導全市不合格食品核查、處置、召回。負責全市食品安全信息的收集並及時做好發佈預警工作。
(九)食品生產安全監管科。負責食品生產加工環節質量安全監督管理職責。承擔生產加工環節食品、食品添加劑、食品包裝物的管理。組織實施食品生產環節專項整治工作。承擔食品生產加工環節質量安全宣傳教育工作。監督、檢查、指導縣(市)食品生產環節安全監管工作。指導企業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可追溯體系。
(十)食品流通安全監管科。負責流通環節食品安全監督管理。組織實施流通環節食品監督檢查工作。承擔流通環節食鹽質量監管。承擔流通環節食品質量安全宣傳教育工作,組織實施並指導縣(市)區流通環節食品安全監管工作。
(十一)餐飲食品安全監管科。分析掌握餐飲服務領域食品安全形勢。組織實施並指導開展餐飲服務環節食品安全監督管理。擬訂並監督執行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督管理和餐飲服務單位落實主體責任的制度措施。組織和指導開展重大活動食品安全保障工作。
(十二)特種設備安全監察科。擬訂特種設備安全監管制度、措施並監督實施。監督檢查特種設備的生產、經營、使用、檢驗檢測以及高耗能特種設備節能標準、鍋爐環境保護標準的執行情況。按規定權限組織調查處理特種設備事故。組織特種設備安全宣傳教育。監督、檢查、指導縣(市)區特種設備安全監管工作。
(十三)標準化與計量認證監管科。負責組織制訂標準化工作政策、規劃,擬訂地方標準和轄區技術規範並監督實施。組織實施標準化戰略。監督檢查標準的實施。監督企業標準自我聲明工作。負責計量監督管理工作,推行國家法定計量單位,執行國家計量管理制度。監督管理社會公用計量標準,組織量值傳遞。監督管理製造、修理、銷售、使用計量器具。組織計量仲裁檢定,規範和監督商品量及市場計量行為。監督管理法定、授權的計量檢定機構和社會公正計量服務機構。依法管理認證認可工作,監督管理檢驗檢測機構的資質資格及其檢驗活動,規範和監督認證市場行為。
(十四)知識產權保護與促進科。貫徹執行國家有關知識產權及專利地方性法規、規章和方針政策。制定知識產權監督管理制度、措施並組織實施。負責知識產權爭議處理、維權援助和糾紛調處工作。承擔地理標誌證明商標、原產地地理標誌、特殊標誌等官方標誌相關保護工作。負責全市知識產權法律法規和政策的宣傳普及工作。組織知識產權轉移轉化、信息傳播利用工作。承擔知識產權信息服務平台建設普及工作。統籌知識產權交流與合作工作。依法對知識產權服務機構實施監管。
(十五)藥品安全監管科。組織實施藥品零售企業日常監督、專項整治工作。組織實施藥品使用環節的質量監督。監督和指導實施藥品經營、使用質量管理規範。組織實施處方藥非處方藥分類管理。組織落實自治區藥品質量抽樣任務。承擔藥品不良反應報告和監測、藥物濫用監測的管理工作。指導縣(市)區開展藥品零售、使用環節監督管理工作。
(十六)醫療器械監管科。監督和指導實施醫療器械經營、使用質量管理規範。組織開展對醫療器械經營、使用單位的監督管理。組織開展醫療器械監督抽樣。指導縣(市)區醫療器械經營和使用環節的監督管理工作。承擔醫療器械不良事件監測的監督管理工作。
(十七)化妝品監管科。承擔化妝品經營環節的監督檢查工作。開展化妝品安全性調查和監測工作,承擔化妝品不良反應監測、報表審核、上報工作。組織開展全市化妝品監督抽樣工作。指導縣(市)區開展化妝品的安全監管工作。
(十八)舉報投訴管理科。完善市場監管綜合舉報投訴制度建設,推進管理體系科學化高效化。負責12315等熱線的登記、分轉、上報和跟蹤督辦。負責訴求數據統計分析、推進投訴舉報信息公示。負責本局系統舉報投訴工作的綜合考核和評價。負責市場監督輿情監測、分析和協調處置。
(十九)計劃財務科。研究制定機關和直屬單位財務管理的規章制度並組織實施。負責彙總編制機關和直屬單位部門預決算。督導檢查直屬單位預算經費使用。負責市局機關的財務核算管理工作。負責部門預決算、“三公”經費等財務信息公開工作。負責組織開展財政資金績效評價工作。依法收取和上繳非税收入。負責財政票據管理工作。指導和監督機關和直屬單位政府採購、國有資產管理等工作。
(二十)人事科。承擔機關、直屬行政機構和事業單位的機構編制、幹部人事、勞動工資和教育培訓工作。負責全局系統工作人員績效考核、評選表彰和人才隊伍建設等工作。負責出國境人員管理。負責機關離退休人員的管理和服務工作。
(二十一)綜合執法稽查科。指導查處市場準入、生產、經營、交易中違反市場監管法律法規行為。承擔組織查辦、督查督辦上級部門交辦的跨區域案件和轄區重大、複雜案件。承擔對三區市場監管綜合執法的監督指導和統籌協調。協調落實跨部門聯合執法工作。負責執法辦案信息系統的管理。負責組織、協調、監督檢查全市市場監管行政執法專項整治工作。指導縣(市)市場監管綜合執法工作。
(二十二)監察室。協助黨組抓好全局系統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負責對執行黨的政策、方針、路線及遵守黨規黨紀情況進行監督、檢查。負責對全局系統人員進行廉政教育,對其依法履職、秉公用權、廉潔從政從業以及道德操守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受理、處置黨員幹部違法違紀的檢舉、控告。受理、辦理紀檢、監察對象的申訴。 [5] 

銀川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直屬機構

設市場監管綜合執法一、二、三大隊,採取派駐的模式,市局加強業務指導和監督,日常管理由三區分局負責。主要職責:承擔直接面向市場主體、面向消費者的行政執法事項。依職責履行食品、藥品、醫療器械、化妝品、工業產品和特種設備、商標侵權、虛假宣傳、傳銷和違法直銷、假冒專利、價格違法等行為的行政檢查、行政強制、行政處罰等行政執法職責。查處無照經營,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 [5] 

銀川市市場監督管理局派出機構

設市場監管局興慶區分局、金鳳區分局、西夏區分局,市局加強業務指導和監督。主要職責:依照國家法律法規規章,統一開展本轄區範圍內的市場監管,承擔本轄區範圍內的食品安全、食鹽質量安全、產品質量、藥品、醫療器械和化妝品安全監管以及特種設備監察、價格監督檢查、市場秩序維護、消費者權益保護和宣傳教育等日常工作。承擔轄區食品安全委員會綜合辦公室具體工作,配合轄區政府開展其他相關工作。三區分局下設25個副科級市場監管所。
1.興慶區分局設13個市場監管所。即:鳳凰北街市場監督管理所、解放西街市場監督管理所、文化街市場監督管理所、富寧街市場監督管理所、新華街市場監督管理所、玉皇閣北街市場監督管理所、前進街市場監督管理所、中山南街市場監督管理所、銀古路市場監督管理所、勝利街市場監督管理所、麗景街市場監督管理所、掌政鎮市場監督管理所、濱河市場監督管理所。分別負責本轄區範圍內日常巡查等基礎性監管工作,完成上級交辦的各項工作任務。
2.金鳳區分局設6個市場監管所。即:長城中路市場監督管理所、上海西路市場監督管理所、北京中路市場監督管理所、黃河東路市場監督管理所、滿城北街市場監督管理所、良田鎮市場監督管理所。分別負責本轄區範圍內日常巡查等基礎性監管工作,完成上級交辦的各項工作任務。
3.西夏區分局設6個市場監管所。即:文昌路市場監督管理所、北京西路市場監督管理所、朔方路市場監督管理所、西花園市場監督管理所、興涇鎮市場監督管理所、鎮北堡鎮市場監督管理所。分別負責本轄區範圍內日常巡查等基礎性監管工作,完成上級交辦的各項工作任務。 [5] 

銀川市市場監督管理局人員編制

市場監管局行政編制386名。 [5] 

銀川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現任領導

銀川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知識產權局)局長:馬少紅 [2] 
銀川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副局長:暫無 [7] 

銀川市市場監督管理局所獲榮譽

2019年12月22日,獲得“全國市場監管系統先進集體”稱號。 [3] 
2020年4月14日,被銀川市人民政府授予“銀川市2019年度安全生產工作先進集體”稱號。 [4] 
2021年1月16日,入選為“全國食品安全工作先進集體”擬表彰對象的公示名單。 [6] 
2021年12月,被全國藥品監管系統先進集體和先進個人評選表彰工作領導小組擬表彰為“全國藥品監管系統先進集體”。 [6]  [8] 
2022年4月,銀川市市場監督管理局興慶區分局勝利街市場監管所被授予2022年“寧夏回族自治區工人先鋒號”。 [9-10]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