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銀川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鎖定
銀川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1]  貫徹執行黨和國家有關勞動和社會保障工作的方針政策,勞動和社會保險制度改革總體方案,擬定全市勞動和社會保障事業中長期規劃和年度工作計劃並負責組織實施。
中文名
銀川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所在地
銀川市
職    能
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管理
類    別
政府機構
局    長
楊銀山 [2] 

銀川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職能轉變

(一)承接、取消和下放的職責。
承接、落實國務院和自治區人民政府下放的行政審批事項,
取消國務院、自治區人民政府和銀川市人民政府取消的行政審批事項,下放銀川市人民政府公佈的下放事項。
(二)劃入的職責。
將銀川市創業工作辦公室的職責劃入。
(三)劃出的職責。
將銀川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承擔的外國專家人才引進等工作職責劃入銀川人才工作服務局。 [3] 

銀川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主要職能

(一)貫徹執行黨和國家、省、銀川市關於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規章;起草人力開發、人事行政管理、勞動和社會保障工作規範性文件草案,擬訂相應的政策及實施辦法並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
(二)負責全市行政機關公務員綜合管理工作,按照有關法規和政策規定,會同有關部門研究擬訂全市公務員職位分類、錄用、考核、獎懲、任用、培訓、辭退(辭職)、申訴、控告等各項管理的政策規定和貫徹實施意見;負責行政機關實施公務員法的方案審批;牽頭組織申報事業單位參照公務員法管理;負責公務員信息統計管理工作;承辦市政府人事任免手續。
(三)負責編制全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事業發展規劃,會同有關部門指導全市事業單位改革方案、勞動和社會保障制度改革方案並組織實施;綜合管理事業單位人員的聘用、考核、培訓、獎懲,以及公開招聘、崗位設置管理等工作;負責全市人才人事、勞動和社會保障的統計工作。
(四)綜合管理全市人才資源規劃、人才開發工作;會同有關部門擬訂和實施全市人才發展戰略、規劃和綜合性政策;負責指導和協調全市人才選拔、培養、引進項目的組織實施;擬訂人力資源市場發展規劃和人力資源流動政策,建立統一規範的人力資源市場,促進人力資源的合理流動和有效配置。
(五)負責全市勞動力資源開發利用和就業工作,指導就業服務機構工作,負責管理全市職業介紹機構並實施監督;完善公共就業服務體系和就業援助制度;負責普通高校和中等專業學校畢業生離校後的就業和服務工作指導;開展就業援助,促進城鄉就業困難人員就業再就業;建立健全就業、失業預測預警、監控分析制度,保持就業形勢穩定;完善職業技能資格制度,建立面向城鄉勞動者的職業技能培訓制度;組織實施農村勞動力有序流動的政策和措施。
(六)負責統籌城鄉的社會保障體系;統籌擬訂城鄉社會保險及其補充保險政策和標準,逐步提高基金統籌層次;組織編制社會保險基金預決算草案;組織實施社會保險基金的預測預警分析,擬訂應對措施;管理所屬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負責社會保險服務體系建設;負責各類補充保險相關內容的審核和備案。
(七)綜合管理全市機關事業單位的工資福利工作;貫徹執行機關事業單位工資、津補貼標準、管理辦法並組織實施;建立機關事業單位人員工資正常增長和支付保障機制;負責市屬機關事業單位人員和工資總額的管理和審核;貫徹執行全市機關事業單位離退休人員待遇政策;負責機關企事業單位人員連續工齡計算的更改和確定;負責企業職工工資的宏觀調控工作;組織實施企業工資指導線、工效掛鈎、最低工資標準政策。
(八)綜合管理全市專業技術人員,研究制訂全市專業技術人員隊伍建設的發展規劃和組織實施;牽頭推進深化職稱制度改革,組織實施專業技術職業資格,負責專業技術人員的資格評價工作,負責對執業資格註冊工作的檢查監督;負責學術和技術帶頭人的培養選拔以及享受政府特殊津貼人員和有突出貢獻專家的選拔管理;歸口管理博士後工作和留學人員來温工作;擬訂高技能人才培養和激勵政策,會同有關部門擬訂農村實用人才培養和激勵政策;負責組織評選市“首席技師”工作。
(九)負責全市引進國(境)外人才智力工作,擬訂全市引進國(境)外人才智力政策;負責全市外國專家及港澳台專家的管理工作;歸口管理全市出國(境)培訓工作;負責促進國(境)外人才智力交流與合作工作。負責組織省“西湖友誼獎”評選的推薦工作。
(十)負責軍隊轉業幹部的接收安置工作;會同有關部門做好企業軍隊轉業幹部解困和維穩工作;負責自主擇業軍隊轉業幹部管理服務工作。
(十一)會同有關部門擬訂農民工工作綜合性政策和規劃,推動農民工相關政策的落實,協調解決重點難點問題,維護農民工合法權益。
(十二)負責管理勞動合同、集體合同;負責勞動、人事爭議調解仲裁工作;完善勞動關係協調機制,制定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勞動保護政策,制定完善工時制度和職工休假制度,組織實施勞動監察,協調勞動者維權工作,依法查處違法案件。
(十三)綜合管理市技工學校、就業管理服務處和社會力量舉辦的職業培訓機構;承擔市技工學校招生辦公室工作;負責管理在職職業技能培訓、考核鑑定和失業人員、企業下崗職工再就業培訓;組織實施職業資格證書制度、職業准入制度和勞動預備制度。
(十四)承辦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工作。

銀川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設有13個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機關黨建科)。負責機關日常運轉工作。負責保密、機要、檔案、信訪、組織人事、政務公開、政策宣傳、信息安全、效能建設等工作。
(二)監察室。監督檢查對中央和自治區重大決策部署貫徹執行情況,確保政令暢通。對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決議,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執行民主集中制、“三重一大”事項集體決策制度、執行議事規則的情況進行監督。加強紀律教育,對權力運行重點部位和關鍵環節的監督,督促和協助建立健全權力運行監控機制和廉政風險防範機制。按照有關規定對幹部選拔任用工作進行監督。協助局領導班子抓好反腐倡廉工作部署,對局屬單位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的情況進行督促、監督和考核。受理控告、檢舉、違規違紀行為的調查、核實和承辦等。
(三)政策法規和信訪科。牽頭組織重大政策和綜合性政策調研,開展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政策研究工作。承擔重要文稿的起草工作。承擔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綜合配套改革工作。承擔黨代表、人大代表建議和政協委員提案辦理工作。負責機關信訪工作。承擔全局信訪案件的綜合統計和分析工作。監督檢查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系統法律、法規、規章的落實情況。組織起草相關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負責機關規範性文件的合法性審查及報備、清理工作。負責法治相關工作,承擔行政處罰聽證、行政複議和行政訴訟等法律事務工作。
(四)社會保險基金監督和財務科。貫徹落實基本養老、失業、工傷等社會保險及企業(職業)年金、個人儲蓄性養老保險基金監管制度和養老保險基金運營政策。依法監督社會保險及其補充保險基金徵繳、支付和管理。組織查處重大違法案件。監督實施社會保險及其補充保險基金管理辦法。負責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統計綜合管理工作。負責機關和所屬事業單位財務、國有資產管理及招投標相關工作。組織編制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專項資金預決算,提出專項資金的安排建議並監督實施。承擔社會保險基金預決算草案初審工作。負責內部審計工作。承辦市社會保險基金監督委員會的日常工作。
(五)就業促進和失業保險科(農民工工作辦公室)。擬訂就業規劃和年度計劃。擬訂統籌促進城鄉就業政策、公共就業服務體系建設規劃並監督實施。牽頭擬訂高校畢業生就業政策並組織實施,負責高校畢業生離校後的就業指導、服務工作。擬訂就業援助和特殊羣體就業政策並監督實施。擬訂農村勞動力轉移就業綜合政策、規劃並監督實施。建立健全就業、失業管理制度並監督實施。擬訂失業保險政策和制度並監督實施。擬訂就業專項資金和失業保險基金管理辦法。負責就業、失業的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擬訂農民工工作綜合性政策和規劃,推動相關政策落實,協調解決重點難點問題。擬訂人力資源市場發展規劃、人力資源流動政策和人力資源服務機構市場準入制度。指導和管理職業中介機構。承擔就業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六)職業能力建設科。擬訂城鄉勞動者就業培訓政策、規劃並組織實施。擬訂技能人才、農村實用人才培養和激勵政策並組織實施。擬訂技工學校及職業培訓機構發展規劃和管理規則,指導師資隊伍和教材建設。完善職業技能資格制度。擬訂全區企業和社會技能人員職業資格等級鑑定考核辦法。貫徹執行國家職業分類、職業技能標準和行業標準。指導機關、事業單位工勤技能鑑定工作。協調、指導家庭服務人員的職業培訓和職業技能鑑定工作。承辦銀川市職業技能鑑定日常工作。
(七)人才開發和專業技術人員管理科。會同有關部門落實全市人才工作宏觀政策和人力資源發展規劃。會同有關部門完成高層次人才、急需緊缺人才的選拔、培養、引進和管理工作。會同市委人才工作局承辦市人才工作領導小組交辦的具體工作。牽頭負責全市專業技術人才隊伍建設,負責專業技術人員綜合管理工作。擬訂專業技術人員隊伍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擬訂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規劃、政策並組織實施。指導協調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工作。承擔職稱綜合管理工作。負責專業技術職務資格評審的組織、審核工作。監督、指導全市各類專業技術資格、執業(職業)資格的考試工作。
(八)事業單位人事管理科。指導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和人事管理工作。擬訂並組織實施事業人員崗位設置、人員招聘、職務聘任、考核、獎勵、懲戒、辭聘解聘等管理政策。按照管理權限承擔事業單位崗位設置方案的核準、備案事宜。監督指導全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擬訂銀川市表彰獎勵、評比達標制度,綜合管理表彰獎勵、評比達標項目,根據授予權承辦以銀川市委、政府名義開展的表彰獎勵活動。承辦銀川市政府相關行政任免工作。
(九)勞動關係科。擬訂勞動關係政策、規劃、勞動合同制度、勞動用工備案制度、集體合同制度規範並組織實施。研究制定有關勞務派遣行政許可規範性文件等,並對縣(市)區開展勞務派遣行政許可工作進行監督、指導。負責勞動標準工作。組織實施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勞動保護政策。貫徹實施職工工作時間、休息休假和假期制度。負責擬訂企業職工工資分配宏觀管理政策。擬訂企業最低工資標準和人力資源市場工資指導線和支付保障有關政策。承辦以市委、政府名義開展的針對企業及其職工的表彰獎勵活動。負責全市協調勞動關係三方機制建設;承辦勞動關係三方會議的日常工作。
(十)工資福利科。貫徹執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工資收入分配、福利和離退休政策,提出相關政策建議並組織實施和監督落實。負責事業單位人員的工資調查比較及統計分析。負責公立醫院、國有企業薪酬制度改革工作。配合有關部門做好國有企業工資總額管理和國有企業負責人工資收入分配工作。負責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工時制度、休假制度的落實。負責市本級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工資統發核准工作。
(十一)養老保險科。擬訂機關企事業單位、城鄉居民以及各類勞動者基本養老保險政策並組織實施。擬訂基本養老保險費率確定辦法和基金徵繳政策。擬訂基本養老保險基金管理辦法。建立養老保險基金預測預警機制。負責企業(職業)年金方案備案工作。負責企業職工退休審批工作,擬訂養老保險基金待遇支付項目和給付標準。
(十二)工傷保險科。貫徹實施國家自治區工傷保險政策。擬訂工傷保險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擬訂工傷保險基金管理辦法,建立基金風險預警機制。擬訂工傷保險費籌集徵繳有關政策。監督實施定點醫療機構管理辦法。貫徹執行工傷預防、認定和康復政策以及工傷傷殘等級鑑定標準,並組織實施工傷認定、勞動能力鑑定工作。承辦市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日常工作。
(十三)勞動人事仲裁監察科。擬訂全市勞動保障監察規劃、政策、執法標準和工作制度並監督實施。指導、監督、考核、督辦全市勞動用工、勞動標準、就業、社會保險、人力資源市場管理、職業技能培訓等方面的執法相關工作,組織協調查處重大、跨區域違法案件,開展專項執法檢查。推行“雙隨機一公開”行政執法方式,研究制定並組織實施行政執法“一單兩庫”及相關工作制度。組織開展勞動保障監察信息化建設。負責全市勞動保障監察執法人員資格管理。統籌擬訂全市勞動人事爭議仲裁製度和實施規範,指導勞動人事爭議調解工作。指導開展勞動人事爭議預防工作。依法組織處理重大勞動人事爭議。承擔全市勞動人事爭議調解仲裁案件的綜合統計和分析工作。承辦銀川市勞動人事爭議調解仲裁委員會的日常工作。承辦銀川市農民工工資清欠工作領導小組日常工作。 [4] 
[3] 

銀川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人員編制

行政編制38名。領導職數:局長1名,副局長3名,紀檢組長1名;科級領導職數19名,其中主管15名(綜合事務主管、監察主管、規劃財務主管、公務員主管、軍轉安置主管、專業技術主管、事業人事主管、創業就業主管、職業能力主管、養老失業保險主管、醫療工傷生育保險主管、勞動能力鑑定主管、工資福利主管、勞動關係主管、勞動人事仲裁監察主管),副主管4名(由人社局根據工作需要具體設定)。
機關後勤服務事業編制4名。 [3] 

銀川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局屬單位

銀川市社保局 地址:銀川市文化東街147號
銀川市勞動就業服務局 地址:銀川市興慶區商都8號樓
銀川市醫保中心 地址:銀川市文化東街147號
銀川市人事考試培訓中心 地址:銀川市中山北街3號
銀川市人才開發交流服務中心 地址:銀川市國際會展中心
銀川市勞動就業培訓中心 地址:銀川市清和北街業興巷43號
銀川市勞動監察支隊 地址: 銀川市興慶區民生巷35號

銀川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現任領導

局長:楊銀山 [5] 
副局長:畢建軍 [6]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