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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鑑培

鎖定
金鑑培(1944年7月-2001年5月28日 [3]  ),男,1990年任湖北省在香港的“窗口”企業宜豐實業有限公司總經理,1992年提拔為副廳級幹部,後兼(香港)荊豐置業有限公司董事長、總經理,(香港)輝記國際有限公司副董事長。
中文名
金鑑培
國    籍
中國
出生日期
1944年7月
性    別
死亡日期
2001年5月28日 [3] 

金鑑培犯罪事實

金鑑培 金鑑培
經查,從1997年10月至1998年7月,金鑑培利用職務之便,採取重複付款和直接截留的手段,貪污宜豐公司、荊豐公司公款4次,共計1854.75萬港元(摺合人民幣1928.94萬元),在澳門賭博和炒恆生期指,致使這些款項全部損失。1997年2月至1998年8月,金鑑培編造各種“借款”理由,挪用宜豐公司、荊豐公司、輝記公司和(香港)謙宏國際貿易有限公司公款51次,共計16982萬港元(摺合人民幣17661.29萬元),其中9748萬港元用於賭博,3025萬港元用於炒作期指。  金鑑培貪污、挪用金額之大,為湖北省之最。除案發前金鑑培歸還4480萬港元外,餘下的1.43億港元至今未能歸還,給國家財產造成了巨大損失。  

金鑑培案件判決

此前金鑑培已受到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武漢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以貪污罪和挪用公款罪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1] 
其後,省高院審理維持原判,最高人民法院複核認為,一審、二審認定事實準確,證據充分,定罪準確,量刑適當。經最高人民法院核准,2001年5月28日,金鑑培被處決。 [2]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