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金融法院
鎖定
金融法院是中國司法系統在創設互聯網法院、知識產權法院之後的又一大創新。本質上,設立金融法院,提供專業化的金融方面的司法救濟,既是國家正義的實現渠道,也是一種金融服務,有助於提升國家的話語權,參與全球範圍內的金融規則構建。
- 中文名
- 金融法院
- 屬 性
- 互聯網法院
- 功 能
- 司法救濟
- 成 立
- 2008年,上海浦東
金融法院歷史沿革
2010年1月27日,上海市一些政協委員在政協上海市十一屆三次會議上表示,法制環境是上海國際金融中心建設的重要因素,可以考慮適時在上海設立金融法院。
2018年10月8日,江西省首個跨行政區劃的金融法庭在南昌市掛牌成立,標誌着江西開啓金融案件跨行政區劃集中審理的模式。
此次掛牌成立的南昌市第一、第二金融法庭分工協作,可以跨行政區劃集中審理其他中心城區法院涉金融一審民商案件,實現了金融案件管轄從分散向集中轉變,審判從粗放向精細轉變,風險防控從被動向主動轉變。
作為江西省會,南昌市金融機構相對集中,涉金融案件較多。2018年1月至8月,南昌市一審新收金融案件總計8549件,佔全省20.67%。此外,南昌市金融案件類型日益多樣化,新型疑難複雜案件增多,傳統的金融案件審判方式已難以適應形勢發展。
兩個金融法庭成立後,將集金融案件審判、金融司法研究、金融風險評估功能於一體,在提升金融案件審判質效的同時,可以通過分析評估金融態勢、管控和防範金融風險、指導規範金融行業行為等方式,充分發揮司法對金融的服務保障職能。
[3]
2023年5月15日,北京金融法院召開“5·15全國投資者保護宣傳日”投資者保護案件審理情況及典型案例新聞通報會,通報北京金融法院投資者保護案件審理情況,併發布典型案例。通報會在人民法院報、北京日報、北京廣播電視台科教頻道新媒體客户端同步直播。
[6]
金融法院設立意義
設立金融法院
金融法院審判庭的設置,由最高人民法院根據金融案件的類型和數量決定。
金融法院專門管轄以下案件
(一)應由某市的中級人民法院管轄的第一審金融民商事案件;
(二)應由某市的中級人民法院管轄的以金融監管機構為被告的第一審涉金融行政案件;
(三)以住所地在某市的金融基礎設施機構為被告或者第三人,與其履行職責相關的第一審金融民商事案件和涉金融行政案件;
(四)某市基層人民法院第一審金融民商事案件和涉金融行政案件判決、裁定的上訴、抗訴案件以及再審案件;
(五)依照法律規定應由其執行的案件;
(六)最高人民法院確定由其管轄的其他金融案件。
金融法院第一審判決、裁定的上訴案件,由高級人民法院審理。
- 參考資料
-
- 1.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設立北京金融法院的決定 .新華社.2021-01-22[引用日期2021-01-25]
- 2. 首個金融法院為何設在上海?專家揭秘 .情況[引用日期2018-04-27]
- 3. 江西掛牌成立首個跨行政區劃的金融法庭 .國務院[引用日期2018-10-11]
- 4. 廣州中院:積極推動廣州金融法院設立儘早提上日程 .瀟湘晨報[引用日期2022-11-14]
- 5. 我國已設3家金融法院、3家金融法庭、17家破產法庭 .百家號[引用日期2022-11-22]
- 6. 北京金融法院發佈投資者保護十大典型案例 .北京政法.2023-05-16[引用日期2023-05-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