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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保險企業

鎖定
金融保險企業是指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依法成立的內資金融保險企業,包括國家專業銀行、區域性銀行、股份制銀行及其他綜合性銀行;全國性保險企業、股份制保險企業及其他專業性保險企業;其它各類非銀行金融企業。包括城市信用社、農村信用社、各類財務公司以及其他從事信託投資、租賃、證券交易等業務的專業性和綜合性的各類非銀行金融企業。
中文名
金融保險企業
類    別
貸款業務轉貸業務中間業務
位    置
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
成立企業
內資金融保險企業

金融保險企業險種介紹

金融保險企業節税重點也在於確定營業額。金融企業的營業税計算按項目確定,保險企業的營業税的計算按險種確定。  (一)金融企業
(1)貸款業務
營業税=貸款利息收入×税率
貸款利息是指用自有資金或吸收存款及發放貸款取得的利息收入。此項收入節税在於通過降低利息率和隱匿貸款規模,再通過其他形式取得被貸款企業補償的方式,減少利息收入,達到節税的目的。
【例】某銀行一季度取得人民幣貸款利息收入為500000元;取得美元貸款利息收入為300000美元,則該季度應納營業税為(美元的匯率以8.30計算):
(500000+300000×8.30)×8%=239200(元)
假定該銀行將貸款的一部分轉為對企業的投資從而減少利息收入100萬元,則可節省營業税8萬元。
(2)轉貸業務
營業税=(貸款利息-借款利息)×税率
此項業務節税的關鍵在於提高借款利息收入,降低貸款利息收入,縮小利息差距,從而達到節税的目的。
【例】A銀行從B銀行拆借1130萬元人民幣,轉貸給某工廠使用3個月。A銀行共收取利息3萬元,支付給B銀行利息2萬元,則該業務應納營業税為:
(30000-20000)×8%=800(元)
如果A銀行通過降低轉貸利息收入,提高拆借利息支付,使3萬元利息收入變為2.5萬元,使2萬元利息支出變為2.5萬元,其結果是差額為零,減少税款800元。企業再通過投資於銀行或其他途徑將這筆利息返還銀行。
(3)中間業務
銀行中間業務是指通過中間服務獲取手續費收入的業務。其應納税額計算公式如下:
營業税=銀行各業務手續費收入×税率
【例】某銀行某季度共取得結算業務手續費收入為30萬元,則該項業務應納營業税為:
300000×8%=24000(元)
此項收入的節税關鍵在於降低手續費收入,然後通過其他途徑求得交換補償。
(二)保險企業
保險企業是為境內財產提供保險的,直接用保險費收入乘以税率計算營業税。例:某保險公司為國內企業進行財產保險,一季度取得保費收入為600000元,取得美元保險收入為100000美元,則該企業該季度應納營業税為:(600000+100000×8.30)×8%=114400(元)
為出口貨物提供保險的,根據《營業税暫行條例》及其實施細則行為發生地判斷規定,該行為不發生在中國境內,因此不徵收營業税。
初保險與分保險是相對的,按規定,初保險業務的營業額為全部保費收入減去付給分保險後的餘額。但分保人的營業税金由初保人代扣代繳。
保險業進行納税籌劃時也應注意營業額的控制,但也不能僅僅注意營業額,因為公司投資者、經理層的真正最終目的是獲取儘可能大的經濟利益。保險業的收入部分為其營業額,税收是其成本的一部分,同時保險理賠支出也是非常重要的一塊支出。如果保險公司能夠減少保險理賠的比例,其納税籌劃也應該認為是成功的。因而保險業納税籌劃便可以利用以下思路,即降低保險營業額,以減少應納營業税款,其減少的營業額用於防止保險理賠。
【例】某保險公司經營一項火災保險業務,全年營業額為500萬元,客户發生火災理賠支出300萬元,則:
應納營業税=500萬元×8%=40萬元
淨收益=(500-300-40)萬元=160萬元
如果該保險公司減少每位客户的保險費用,但相應規定每位客户應到某指定公司購買一套防火設備,並按照規定安裝在家。假設該項措施出台後,該公司全年營業額變為300萬元,但相應保險理賠支出由於防火設備的購買而降為100萬元,則:
應納營業税=300萬元×8%=24萬元
淨收入=(300-100-24)萬元=176萬元
由於購買防火設備,該保險公司又和該防火器材公司建立了良好關係,並可能因此獲取部分回扣,則該項籌劃獲得圓滿成功。

金融保險企業成本核算

金融保險企業成本核算是成本計算基本原理在金融保險企業的具體應用。它以金融學為理論基礎,運用成本計算的基本原理,結合金融保險業經營的特點和業務對象,制定相應的成本計算原則、程序和一系列計算方法,以反映金融保險企業各部門、各業務對象的成本情況,並據以控制、分析和考核其業務經營和財務成果,促進加強內部管理,提高工作效率和經濟效益。  1、金融保險企業成本的構成
金融保險企業成本是指金融保險企業在業務經營過程中發生的與業務經營有關的支出,包括各項利息支出(含貼息)、賠款支出、金融結構往來利息支出、各種準備金以及有關支出。
具體內容包括:
(1)利息支出
(2)賠款支出
(3)金融機構往來利息支出
(5)手續費支出
(6)業務宣傳費
(7)防災費
(8)業務招待費
(9)外匯、金銀和證券買賣損失
(10)各種準備金
(11)業務管理費
2、金融保險企業成本計算的對象
金融保險企業成本計算的對象就是其經營業務的品種。但成本計算對象必須是具體的,而不時籠統的。
3、金融保險企業成本計算的基本設定
(1)成本計算的對象——經營業務項目和品種
(2)成本計算期——按月進行
(3)間接成本的分攤標準——按受益程度多少分配
(4)計算部門成本——管理部門和業務部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