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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紹雲

鎖定
金紹雲(1916~1950.9.17),江川縣伏家營鄉海滸村下海滸村人。“反共救國軍滇中獨立師師長”。 [1] 
中文名
金紹雲
出生日期
1916年
逝世日期
1950年9月17日

目錄

金紹雲人物經歷

1944年,金紹雲任華寧縣維寧區維新鎮自衞隊分隊長。1946~1950年2月上旬,任華寧縣維新鎮鎮長。在此期間,敲詐勒索,剝削壓迫人民,購買田地40多畝,建蓋洋房1幢。一次,他帶領衞士到大營村做客,酒席間,他發現一民女生相俊秀,便指使其衞士將這少女誘入鎮公所進行姦污。海滸村古城莊保長唐德清,在湖邊看見一位年過古稀的漁民帶着17歲的小女兒捕魚,唐德清強姦了這一少女,還將其溺死墜入湖中。其父前往鎮公所控告申冤,金紹雲不但不予受理,反而指使鎮公所之衞士將其吊在樹上,用刀活活刺死。
1950年華寧、江川解放後,華寧縣人民政府邀其擔任縣徵糧工作委員會委員,但金紹雲堅持反動立場,糾集地霸、土匪、惡棍和被俘逃脱的國民黨反動軍官等1000多人,並與國民黨特務李康勾結,建立反動武裝,拼湊“反共救國軍滇中獨立師”,金紹雲自任師長。1950年4月23日(舊曆三月初七),金紹雲首先在下海滸莊公開暴亂,殺害區、鄉、村幹部和徵糧幹部數十人。
1950年8月下旬,人民解放軍兵分5路,直搗維寧區金匪老巢。8月20日,在安化消滅金匪主力。8月底,金紹雲殘部100餘人沿途燒殺搶掠,竄上孤山。9月2日,人民解放軍封鎖撫仙湖岸。9月8日拂曉,總攻孤山,活捉金紹雲。遊街示眾,召開鬥爭會後押至玉溪。9月17日下午1時,玉溪地區召開公判大會,金紹雲被公審槍斃。 [1] 
參考資料
  • 1.    雲南省江川縣史志編纂委員會編纂,江川縣誌,雲南人民出版社,1994.10,第707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