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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沙縣文體廣電旅遊局

鎖定
金沙縣文體廣電旅遊局,於2010年由原金沙縣文體廣播電視局(新聞出版局、版權局)、金沙縣旅遊事業局合併而成。是縣人民政府主管文化、體育、廣播電視、新聞出版、版權及旅遊管理的工作部門。
中文名
金沙縣文體廣電旅遊局
成立時間
2010年
辦公地址
金沙縣鼓場街道成治路81號 [4] 
局    長
謝 君 [3] 

金沙縣文體廣電旅遊局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黨和國家關於文體廣電旅的方針、政策,加強意識形態陣地管理,把握正確的輿論導向和創作導向。
(二)統籌規劃全縣文體廣電旅事業發展,擬訂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推進文體廣電旅融合發展,推進文體廣電旅體制機制改革。
(三)管理全縣性重大文體廣電旅活動,指導重點文體廣電旅設施建設,組織文體廣電旅整體形象推廣,促進文體廣電旅產業對外合作和國際國內市場推廣,制定旅遊市場開發戰略並組織實施,統籌推進全域旅遊。
(四)負責公共文體廣電旅事業發展,推進公共文化服務體系建設、體育廣播電視旅遊公共服務建設,深入實施文化體育惠民工程,統籌推進基本公共文體服務標準化、均等化。負責組織實施公共服務公益工程和公益活動。
(五)統籌推進文體廣電旅科技創新發展,推進文體廣電旅行業信息化、標準化建設,按規定做好大數據發展應用和政務數據資源管理相關工作。
(六)統籌規劃全縣文體廣電旅產業,組織實施文體廣電旅資源普查、挖掘、保護和利用工作,促進文體廣電旅產業發展。統籌全縣文體廣電旅設施規劃和建設佈局。負責全縣體育彩票銷售管理。
(七)指導文體廣電旅市場發展,對文體廣電旅市場經營行業進行監管,推進文體廣電旅行業信用體系建設,依法規範文體廣電旅市場。
(八)負責全縣文體廣電旅市場綜合執法,組織查處全縣性跨區域文化、文物、體育、出版、廣播、電視、電影、旅遊等市場的違法行為,配合督查督辦大案要案,維護市場秩序。
(九)指導、管理文體廣電旅的交流、合作、宣傳、推廣工作,組織大型文體廣電旅對外交流活動,協調推動地方文體廣電旅領域走出去工作。
(十)負責和會同有關部門對文體廣電旅行業經營主體進行業務指導和行業監管。實施依法設定的行政審批、行政服務和行政處罰。
(十一)指導、管理全縣文藝事業,組織指導藝術創作生產,指導、協調對全縣民間藝術的挖掘和整理,扶持體現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並具有導向性代表性示範性的文藝作品,推動各門類藝術、各藝術品種發展。
(十二)負責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推動非物質文化遺產的保護、傳承、普及、弘揚和振興。
(十三)統籌規劃、建設、管理全民閲讀陣地,推進全民閲讀科學性、針對性、普及性發展。
(十四)擬訂文物和博物館事業發展規劃,協調和指導文物保護、博物館和考古工作。負責文物和博物館監督管理,推進文物和博物館公共服務體系建設;推進文物和博物館信息化、標準化建設和文物保護科技成果轉化。
(十五)統籌推進生態旅遊、紅色旅遊、鄉村旅遊發展,推進文化旅遊扶貧開發工作,貫徹執行鄉村振興戰略、“多彩貴州公園省”和“中國温泉省”建設的相關工作。
(十六)統籌全縣羣眾體育、競技體育事業發展,制定全縣羣眾體育、競技體育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
(十七)監督管理廣播電視節目、網絡視聽節目的內容和質量,指導、監管廣播電視廣告播放。監督指導廣播電視和網絡視聽科技發展規劃、政策及行業技術標準實施。
(十八)負責推進廣電網與電信網、互聯網三網融合基礎設施建設和推進應急廣播體系建設。協同推進廣播電視與新媒體新技術新業態融合發展。
(十九)結合職能職責,做好軍民融合、扶貧開發等相關工作。負責本部門、本行業領域的安全生產工作。
(二十)承辦縣政府和上級業務部門交辦的其他事項。 [4] 

金沙縣文體廣電旅遊局領導分工

謝 君:局長 [5] 
卓毓江
職務:黨組書記
職責分工:主持局黨組工作,主管黨建、組織、人事、黨務公開和精神文明建設等工作;分管局紀檢監察和機關黨委。
蔣重江
職務:黨組副書記
職責分工:協助書記工作,主持局全面行政事務工作;分管金沙縣廣播電視台、局辦公室以及財務、目標考核和政務公開工作。
李豐沙
職務:黨組成員、副局長
職責分工:協助書記、局長工作,負責文化、文化遺產及局宣傳、教育、學習培訓和計劃生育等工作;分管文化體育股(文化部分)、文化館、圖書館、文物管理所和金沙藝術團。
李和平
職務:黨組成員、副局長
協助書記、局長工作,負責廣播電影電視及局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禁毒、消防、安全生產、安全保衞等工作;協助局長分管金沙縣廣播電視台;分管廣播電影電視股、廣播電視管理維護中心和縣電影公司;聯繫貴州廣電網絡金沙分公司。
黃小麗
職務:副局長
職責分工:協助局長工作,負責旅遊及局整髒治亂等工作;分管旅遊事業管理股、旅遊事業發展中心和旅客接待中心。
[1] 

金沙縣文體廣電旅遊局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綜合協調和督促檢查工作,負責全局文秘、信訪、勞動工資、幹部人事、檔案資料、統計、資產等後勤服務。
(二)文化體育股:
貫徹執行黨和國家關於文化體育(新聞出版、版權)工作的方針、政策;研究制定全縣文化體育(新聞出版、版權)工作的政策和事業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協調指導縣體育事業服務中心、文化館、圖書館、文管所、新華書店、金沙藝術團及各鄉鎮文化服務中心工作。
(三)廣播電影電視股:
貫徹執行黨和國家關於廣播電視工作的方針、政策;研究制定全縣廣播電視工作的政策和事業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協調指導縣廣播電視台、廣播電視管理維護中心、電影公司及各鄉鎮文化服務中心工作。
(四)旅遊事業管理股:
貫徹執行黨和國家關於旅遊工作的方針、政策;研究制定全縣旅遊工作的政策和事業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協調指導縣旅遊事業發展中心及各鄉鎮文化服務中心工作。
(五)政策法規股:
擬定全縣文化、體育、廣播電視、旅遊、新聞出版和版權工作的政策規定及中長期發展規劃;開展重大問題的調研工作並提出對策建議;承擔局機關規範性文件合法性審核工作;承辦行政複議、應訴、行政許可和其他政策法規事項;負責文化、體育、廣播電影電視、旅遊、新聞出版和版權的機制體制改革;協調指導縣文化綜合執法大隊及各鄉鎮文化服務中心工作。機關黨組織和紀檢監察機構按有關規定設置。 [2] 
(六)監察室:
監督檢查駐在部門及所屬系統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決議、國家法律和法規、執行各級政府決定、命令的情況;監督檢查駐在部門黨組織和行政領導班子及其成員維護黨的政治紀律,貫徹執行民主集中制,貫徹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和廉政勤政的情況;經批准,初步核實駐在部門黨組織及其成員和行政領導班子及其成員違反黨紀政紀的問題,參與調查駐在部門黨組織和行政領導班子及其成員違反黨紀政紀的案件,調查駐在部門其他黨員、幹部違反黨紀政紀的案件;協助駐在部門黨組織和行政領導班子組織協調駐在部門及所屬系統的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協助縣紀委、監察局受理駐在部門黨組織、黨員、行政監察對象的檢舉、控告,或不服處分的申訴;承辦縣紀委、監察局交辦的其他工作。
(七)廣播電視台:
辦公地點在局辦公樓,主要負責貫徹執行黨和國家在新聞宣傳、廣播電視方面的路線、方針、政策;組織和實施廣播電視宣傳工作,承辦好本級廣播電視頻道,負責新聞、專題、文藝和廣告等節目的拍攝製作,認真抓好對外宣傳工作。
(八)文化市場綜合執法大隊:
辦公地點在局辦公樓,主要工作職責一是宣傳、貫徹文化、體育、新聞出版、廣播電影電視、旅遊市場管理的政策和法律法規,不斷加強對本地區綜合執法工作的總結和研究,及時向立法機關和行政機關提出有關完善管理法律、法規和規章的建議;二是負責集中行使法律、法規、規章規定應由縣級文化、體育、新聞出版(版權)、廣播電影電視、旅遊等行政主管部門行使的行政處罰職責及相關的行政強制、監督檢查職責;三是負責集中行使法律、法規、規章規定應由縣級文物行政主管部門行使的對各類文物違法違章行為的行政處罰職責及相關的行政強制、監督檢查職責;四是認真落實“掃黃打非”計劃、方案,組織查處非法出版物和非法出版活動的大要案;五是依法對本地區區域內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文化、體育、新聞出版、廣播電影電視、旅遊經營活動進行監督、檢查,對其違法行為進行處罰;六是負責本地區文化、體育、新聞出版、廣播電影電視、旅遊綜合執法市場工作的統籌協調和組織調度工作;七是負責監督、指導各鄉鎮文化服務中心文化、體育、新聞出版、廣播電影電視、旅遊市場綜合執法機構的工作;八是組織本地區文化、體育、新聞出版、廣播電影電視、旅遊市場綜合執法人員的培訓、考核;九是負責本地區內跨區域的或領導交辦的重大案件的查處工作;十是承辦上級機關交辦的其他事項。
(九)文化館:
辦公地點在房產公司二樓,主要工作職責是組織開展羣眾文化活動,豐富全縣人民羣眾文化生活。組織文藝力量參與文化交流、文藝演出,開展好送文化三下鄉活動;挖掘和保護本土文化(非物質文化遺產)工作,繁榮文藝創作;組織美術攝影等藝術展覽活動,大力開展藝術培訓。
(十)圖書館:
辦公地點在檔案局三樓,主要職責是管理圖書館事業,調查、研究全縣圖書館資源的建設、開發和利用;蒐集整理地方文獻和保存;圖書流通和讀者服務;科學文化知識的蒐集和推廣;組織實施“知識工程”,協助鄉(鎮)、村級圖書館(室)的業務輔導和培訓;開展喜聞樂見的百科知識宣傳。推動公共圖書館和鄉鎮圖書館的設施建設和業務建設,推動圖書館事業網絡化、標準化、現代化建設。
(十一)文物管理所:
辦公地點在縣委大院內,主要工作職責是宣傳國家有關文物政策法規,加強文物遺蹟、遺址的管理保護工作,配合上級文管部門完成文物勘查、挖掘和整理工作,保護、管理、維修本縣境內文物;收藏各種文物、標本;對文物、標本進行科學研究;舉辦陳列展覽,向人民羣眾進行宣傳教育。
(十二)體育事業服務中心:
辦公地點在旭華路70號,主要職責是指導並推動全縣羣眾體育工作,開展國民體質測試,組織開展體育下鄉活動;加強社會體育指導員隊伍建設,指導和協調各部門、各社會團體開展體育活動,推動全縣羣眾體育事業的發展。舉辦全縣性各種大型體育競賽,承辦和協辦在我縣舉行的全區、全國和國際的體育比賽;對國家公佈的體育項目進行行業管理;制訂全縣訓練競賽規劃和改革措施,組織我縣參加縣外各項比賽的工作;向上一級輸送體育後備人才,培養基層和農村的體育骨幹。
(十三)廣播電視管理維護中心:
辦公地點在局辦公樓,主要職責是協助搞好縣、鄉(鎮)廣播電視事業發展規劃;協助組織實施廣播電視事業發展計劃,努力提高農村廣播電視覆蓋率;對廣播電視播出、發射設備的維護、檢修、保養;負責村村通廣播電視的管理維護;定期抽查、測試鄉鎮對本縣無線廣播電視信號的接收效果;及時完成局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十四)電影公司:
辦公地點在紫金街1號附10號,主要工作職責是負責全縣電影發行放映工作,加強電影發行放映管理工作;每年開展愛國主義影片進課堂工作,充分發揮電影的思想教育功能;負責為全縣機關、企(事)業單位、社區、學校放映弘揚時代主旋律影片;貫徹落實電影“2131”工程,開展送電影下鄉工作。
(十五)金沙藝術團:
辦公地點在老武裝部院內,主要工作職責是完成縣內節慶活動的宣傳演出;縣委政府重大活動的演出;每年30場以上的“三下鄉”演出;挖掘整理本縣民族民間傳統文藝節目,打造文藝精品,促進我縣旅遊業的發展;引進、學習、借鑑省內外文藝團體的運作模式,逐步面向社會開展有償服務。
(十六)貴州廣電網絡金沙分公司:
辦公地點在局辦公樓,主要職責是完成國家要求廣播電視網絡服務宣傳、文化教育等方面的各項任務;對全縣廣播電視網絡進行建設、開發、運營和管理;在全國範圍內開展模擬電視、數字廣播電視節目與信息傳輸業務;利用有限電視網絡向有條件的農村延伸覆蓋;支持國家村村通廣播電視工程;開展廣播電視及信息網絡設備器材的代理、經銷。
(十七)新華書店:
辦公地點在紫金街171號,主要職責是認真貫徹落實黨和國家出版發行的方針、政策,制定和組織實施全縣圖書發行事業的發展規劃,負責全縣中、小學教材、教輔用書、圖書、年畫、電子音像製品的批發零售業務。 [1] 

金沙縣文體廣電旅遊局機構簡介

金沙縣文化體育廣播電視旅遊局(新聞出版局、版權局)於2010年由原金沙縣文體廣播電視局(新聞出版局、版權局)、金沙縣旅遊事業局合併而成。是縣人民政府主管文化、體育、廣播電視、新聞出版、版權及旅遊管理的工作部門。局內設辦公室、文化體育股、廣播電影電視股、旅遊事業管理股和政策法規股,下屬事企業單位9個:廣播電視台、文化市場綜合執法大隊、文化館、圖書館、文物管理所、體育事業服務中心、廣播電視管理維護中心、電影公司、金沙藝術團。聯繫貴州廣電網絡金沙分公司和新華書店。 [1]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