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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兆梓

鎖定
金兆梓(1889—1975),字子敦,浙江金華人。歷任浙江七中校長、北京高等師範講師、北洋政府外交部主事、中華書局副總編輯、蘇州市副市長等職。將近古稀之年,他重返出版崗位,擔任上海古籍出版社前身——中華書局上海編輯所主任、編輯委員會常委等職。在此期間,當選上海市政協委員,併兼任上海市文史館館長。他大學上的是理工學校,喜愛的學科是化學;肄業後曾先後在中學和師範學校教國文,課餘研究的又是漢語語法和修辭,本無意於出版事業,但因種種機緣,先後三次進入中華書局工作,最終以學者型出版家名世。 [2] 
中文名
金兆梓
籍    貫
浙江金華
出生日期
1889年
逝世日期
1975年6月15日
子敦
民族族羣
漢族
出生地
浙江金華

目錄

金兆梓人物生平

金兆梓(1889— 1975),金華城區人。父名城,號芷圃。家貧。早年為熟師,清光緒二年(1876)貢生,曾任金華府中學堂監督。兆梓少時考秀才,名列榜首。宣統元年(1909)金華府中學堂畢業後。進京師大學堂就讀。1919 年,考人天津北洋大學礦治系。次年母病輟學回家,應聘任省立第七中學國文教員,後任校長。
1920年,金兆梓任教北京高等師範,所編《國文法之研究講義》,為漢語語法最早論著之一。
1922年,金兆梓進中華書局編輯部任文史編輯,所編《新學制初中本國史》教科書風行全國。1921年,考取外交部翻譯,任職海關。
1923年,金兆梓再度應聘任中華書局編輯所教科圖書部長。編輯所副所長。主持編輯中小學及師範學校課本,編著《新中華高中本國史》、《新中華商中外國史》等書,在大夏大學兼教《中國通史》。
1942 年,金兆梓離上海赴重慶主持中華書局編輯所工作,擔任《新中華》月刊社社長,兼任國立編譯館編纂。抗日戰爭勝利後,隨中華書局遷回上海。1951年11月因病退休,遷居蘇州,先後當選蘇州市人民代表。市人民委員會委員、副市長,江蘇省政協委員。1957 年,中華書局總局遷北京,應聘任副總編輯,主持上海編輯所。國務院科學規劃委員會成立古籍整理出版規劃小組,被聘主持小組工作。又任上海市政協常務委員,兼上海文史館館長,中國民主促進會上海市委委員。多次以特邀委員身份出席全國政協會議。1975年6月15日病逝於北京。生平著作除中學課本外,尚有《實用國文修辭學》、《近世中國史》、《範廠治學類編》等。 [1] 
他在語法方面最重要的著作是《國文法之研究》(中華書局,1922年)。該書共分三章。第一章“導言”中談了該書的編寫目的、名學與文法、文法的定義、範圍及類別等。第二章“文法之研究法”中談了歷史的研究(即從語言的發展上去研究)、比較的研究(即結合古代方言材料和受外國語文影響的材料進行對比的研究)和普通的研究(屬普通語言學範疇,研究文字現象之所以能成立的原理)三種主要的研究文法的方法。第三章“名學的現象與文法的現象”,其中“名學的現象”這部分説明了邏輯的基本概念及其互相之間的配合,“文法的現象”中則又分為論字、論字羣、論句等章節。這部分也是該書的重點與特色所在。他強調並論述了邏輯同語法的關係與區別,認為研究文法不能離開邏輯。他反對中國文法研究單純模仿的習慣,反對語法研究中的翻譯式,主張注重漢語語法的歷史和習慣,應從中國語言文字的歷史習慣中尋找出條理來。指出了漢語語法發展的趨勢。他提出區分“體”和“相”兩個重要的概念,很有特色。該書注重漢語語法的特點,有自己的獨立研究主張,是中國革新派語法學早期代表性著作之一。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