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野色
(范仲淹創作的五言律詩)
鎖定
- 作品名稱
- 《野色》
- 創作年代
- 北宋
- 作品出處
- 《范文正公集》
- 文學體裁
- 五言律詩
- 作 者
- 范仲淹
野色作品原文
野色⑴
非煙亦非霧,冪冪映樓台⑵。
白鳥忽點破,殘陽還照開。
肯隨芳草歇⑶,疑逐遠帆來。
野色註釋譯文
野色詞句註釋
⑴野色:野外的景色。
⑵冪冪:濃密狀。
⑶歇:消歇,消失。
野色白話譯文
不是煙,也不是霧,它濃密地籠罩着樓台。白鳥飛來,點破了野色的沉寂;一道斜陽低低地照着,又彷彿一把劍,把它剖開。它怎麼願隨着芳草的消歇而寂滅遠去?我真懷疑,它正追隨着那遠遠的白帆,漸漸到來。有誰能知道山公的情趣,他天天登高遠眺,沉湎野色之中,大醉方歸。
[2]
野色作品賞析
李白詩“芳草換野色”,杜甫詩“竹風連野色”,姚合詩“嫩苔粘野色”,這些詩句中的“野色”,都可以按郊野的景色理解。然而,范仲淹這首詩裏的“野色”,卻別有所指,指一種具體的東西。這東西,非煙非霧,可開可合,能歇能行,而又難以實指,不可名狀,無法形容。但是,春日郊行,詩人凝神四望,觸目皆是這種東西,只見它在浮動,在盪漾,在閃爍;它是空氣,還是水汽,抑或是一種光的折射,單憑直覺,是很難分辨清楚的。這東西本身已不好描繪,至於喝足了酒,醉眼朦朧所見到的這東西的模樣,更是難以捉摸了。這首詩的成功之處正是把這種看不清楚的東西清清楚楚地表現出來了。即梅堯臣所説的“寫難狀之景,如在目前”。
范仲淹描摹野色:首先,他選定了春季這個最豐富多彩的季節作為背景,然後從春天的不可捉摸的氛圍中提煉出有代表性的景象來作暗點陪襯,增加了野色的存在感,表現了野色的美好。
野色既然是無所不在,但又不是實體,詩人馬上把它與煙霧這些流動虛幻、不能觸摸的東西聯繫起來,説它不是煙,也不是霧,但如同煙霧一樣,濃密地映照籠罩着樓台。首句用的是否定中帶有肯定的手法,野色與煙霧當然不是同樣的東西,但有相近的性質,它佔據了每一處視線與感覺所能到達的地方。實際上,詩把煙霧也作為野色的一部分寫了進去。首聯是通過同類作譬,又以樓台這一實物作參照,説明野色的存在,下面兩聯也都採用這一方法,繼續鋪寫。詩説白鳥在野地裏飛,把野色給點破;夕陽照着野外,把野色給剖開。野色瀰漫,它不願隨着芳草的消歇而減少消失,又好像追隨着遠處的船帆,漸漸逼近。這兩聯用了一連串動詞,使表面上看不見、不存在的東西,通過白鳥、殘陽、芳草、遠帆的動作與變化,有力地增加了野色的存在感。這種寫法,就好比寫風而着力刻畫草木搖動、落英繽紛,寫月而極力描寫飄浮的雲一樣。末聯“誰會山公意?登高醉始回”,在朦朧之中翻進一層。山公山簡鎮守襄陽時,經常至習家池飲酒,大醉而歸。作者以山簡自況,説他登山喝酒,歸時醉眼模糊,見到這種野色。白居易“花非花,霧非霧”,是寫老眼昏花,這裏則是以醉酒眼花,來突出野色的迷離恍惚。總之,無論是物,或者是人,都是為標現野色服務的,都是“虛者實之”的實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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