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野史
鎖定
野史是一種習慣的稱謂,並非史籍中正式的分類,一般指私家所撰的涉及史實記錄的筆記、史傳、雜錄等。野史的內容,大多為作者耳聞目睹或者道聽途説的逸聞趣事,往往不見於正宗的史籍,雖然野史的記載充斥着相當多的訛誤和謬傳,但是這並不能掩蓋其所反映出的歷史真實的一面,其中藴藏着大量正規史書中難以見到的方方面面的社會生活的細節,可以為後人瞭解歷史提供另一種角度的觀照,因而自有其不凡的價值。魯迅先生就非常看重野史,甚至認為若要正確地瞭解中國歷史的真相,是非得讀一讀歷代的野史不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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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文名
- 野史
- 讀 音
- yě shǐ
- 相 對
- 正史
- 英 譯
- unofficial history
- 釋 義
- 民間編撰的歷史
- 出 處
- 《中華帝國野史》
野史釋義
野史:unofficial history 它指舊時私家編撰的史書,與正史相對。
野史記載
一般認為是指古代私家編撰的史書,與官修的史書不同的另一種史書,與“正史”相對而言。古代有“稗官野史”的説法,稗官者,採錄民俗民情的小官也。
《漢書·藝文志》引如淳所説,“細米為稗,街談巷説,甚細碎之言也。王者欲知里巷風俗,故立稗官,使稱説之”。唐 陸龜蒙《奉酬襲美苦雨見寄》詩:“自愛垂名野史中,寧論抱困荒城側。” 元 薩都剌 《上趙涼國公》詩:“如此聲名滿天下,人間野史亦堪傳。” 這種閭巷風情、街談巷説、遺聞佚事的紀錄,也叫“稗史”,如魯迅所多次稱道的《明季稗史彙編》之類。魯迅所説的“雜記”,大概即“稗史”之類。稗是野生的草,稗史其實就是野史。
所謂“野”,有兩層含義:第一,從與在朝人士相對立而言,是在野人士(或士大夫的下層人士)所作,未經官方審定,更不是“欽定”的,甚至為官方所禁,不是藏於廟堂官廳,而是流傳於“野”。當然,其中某些書也流傳到官廳,在流傳中經過官方刪改;第二,從雅與俗、文與野相對立而言。
劉鶚《老殘遊記》雲:“野史者,補正史之缺也。名可託諸子虛,事虛證諸實在。” 相比較而言,正史的史料更可靠,也更可信,由於封建的正統觀念及其他種種原因,也刪去了一些本該記入正史的事情。這些事情,便成了野史,並且進行誇大或縮小論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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野史爭議
1.真假
野史,沒有人知道它是真是假,一般靠百姓流傳下來,沒有書可以考證。簡單的講,野史所説之事,是否真實在歷史上發生,還待定,很有可能是杜撰的。
-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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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中國野史 .華夏野史網[引用日期2015-10-20]
- 2. 星漢.不可不知的3000個文化常識.南昌:江西美術出版社,2018:1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