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重症醫學科
鎖定
- 中文名
- 重症醫學科
- 外文名
- Department of Critical Care Medicine
- 注 音
- zhòngzhèngyīxuékē
- 通 知
- 《醫療機構診療科目名錄》
- 業務範圍
- 急危重症
重症醫學科科目簡介
【注音】zhòngzhèngyīxuékē
2009年1月19日,衞生部關於在《醫療機構診療科目名錄》中增加“重症醫學科”診療科目的通知中,對開展“重症醫學科”診療科目診療服務的醫院、醫師等問題,都作出規定。例如:“開展‘重症醫學科’診療科目診療服務的醫院應當有具備內科、外科、麻醉科等專業知識之一和臨牀重症醫學診療工作經歷及技能的執業醫師。”並説明,只限於二級以上綜合醫院開展“重症醫學科”診療科目診療服務。具有符合規定的醫院可以申請增加“重症醫學科”診療科目。“未經批准‘重症醫學科’診療科目登記的醫療機構,不得設置重症醫學科;相關科室可以設置監護室、搶救室等開展對本科重症患者的救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