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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慶市黔江區民政局

鎖定
根據《中共重慶市委辦公廳重慶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黔江區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渝委辦〔2009〕186號)和《中共重慶市黔江區委重慶市黔江區人民政府關於重慶市黔江區人民政府機構改革的實施意見》(黔江委發〔2009〕41號)精神,設立重慶市黔江區民政局,為區政府工作部門。
易兵為重慶市黔江區民政局局長。 [1] 
中文名
重慶市黔江區民政局
所屬地區
重慶市黔江區
管理範圍
民政
屬    性
政府機關

重慶市黔江區民政局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有關民政工作法律、法規和規章,擬訂並組織實施民政事業發展規劃和政策措施。
(二)貫徹執行全區性社會團體、社會服務機構等社會組織登記和監督管理辦法,承擔依法對社會組織進行登記管理和執法監督。
(三)貫徹執行社會救助政策和標準,統籌社會救助體系建設,負責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員救助供養、臨時救助、生活無着流浪乞討人員救助工作。
(四)貫徹執行城鄉基層羣眾自治建設和社區治理政策,指導城鄉社區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建設、城鄉基層政權建設相關工作,提出加強和改進城鄉基層政權建設的建議,推動基層民主政治建設。
(五)貫徹執行行政區劃、行政區域界限管理和地名管理政策、標準,負責鄉鎮街道和村(社區)行政區劃調整相關工作,負責區內行政區域界線管理和地名管理工作,負責區內重要自然地理實體的命名、更名審核工作。
(六)貫徹執行婚姻管理政策,推進婚俗改革。
(七)貫徹執行殯葬管理政策和服務規範,推進殯葬改革。
(八)統籌推進、督促指導、監督管理養老服務工作,擬訂養老服務體系建設規劃、政策並組織實施,貫徹執行養老服務體系建設法規、標準,負責社會養老服務機構的監管,承擔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難老年人救助工作。
(九)貫徹執行殘疾人權益保護政策,統籌推進殘疾人福利制度建設和康復輔助器具產業發展。
(十)貫徹執行兒童福利、孤棄兒童保障、兒童收養、兒童救助保護政策、標準,負責全區兒童福利、孤棄兒童保障、兒童收養、兒童救助保護工作,指導兒童福利、兒童收養、兒童救助保護服務機構管理,健全農村留守兒童關愛服務體系和困境兒童保障制度。
(十一)貫徹執行促進慈善事業發展政策,指導社會捐助工作,負責福利彩票管理工作。
(十二)貫徹執行社會工作、志願服務政策和標準,會同有關部門推進社會工作人才隊伍建設和志願者隊伍建設。
(十三)負責機關、所屬單位和社會組織黨建工作。
(十四)完成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十五)職能轉變。重慶市黔江區民政局應強化基本民生保障職能,為困難羣眾、孤老孤殘孤兒等特殊羣體提供基本社會服務,促進資源向薄弱地區、領域、環節傾斜。積極培育社會組織、社會工作者等多元參與主體,推動搭建基層社會治理和社區公共服務平台。
(十六)有關職責分工。
1.與重慶市黔江區衞生健康委員會的有關職責分工。重慶市黔江區民政局負責統籌推進、督促指導、監督管理養老服務工作,擬訂全區養老服務體系建設規劃、政策、標準並組織實施,承擔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難老年人救助工作。重慶市黔江區衞生健康委員會負責擬訂應對人口老齡化、醫養結合政策措施,綜合協調、督促指導、組織推進老齡事業發展,承擔老年疾病防治、老年人醫療照護、老年人心理健康與關懷服務等老年健康工作。
2.與重慶市黔江區規劃和自然資源局的有關職責分工。重慶市黔江區民政局會同重慶市黔江區規劃和自然資源局組織編制公佈行政區劃信息的重慶市黔江區行政區劃圖。 [2] 

重慶市黔江區民政局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黨羣科)。負責機關日常運轉,承擔文電、機要、保密、綜合文秘、目標考核、後勤保障、政務督查督辦、政務信息編送和綜合性會議會務等工作,指導協調安全、信訪穩定、檔案管理、政務值班、信息化建設及管理工作。負責綜合性文件、材料的起草工作。承擔機關及直屬單位的幹部人事、機構編制、隊伍建設、精神文明、愛國衞生、計劃生育等工作,指導本系統教育培訓工作。牽頭負責履行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有關具體工作,負責機關及所屬單位的黨羣工作,承擔黨的建設和黨風廉政建設日常事務工作,承擔機關意識形態、工作紀律、政法綜治、思想教育、離退休人員管理以及宣傳、統戰、羣團、婦兒、工會、共青團、幫扶等工作。
二、基層政權建設和社區治理科。貫徹執行城鄉基層羣眾自治建設和社區治理政策,指導城鄉社區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建設、城鄉基層政權建設相關工作,提出加強和改進城鄉基層政權建設的建議,推動基層民主政治建設。
三、社會救助科。貫徹執行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員救助供養、臨時救助等社會救助政策和標準,健全城鄉社會救助體系,承辦財政困難羣眾救助補助資金分配和監管工作。參與擬訂全區醫療、住房、教育、就業、司法等救助相關辦法。指導社會救助家庭經濟狀況核查認定工作。
四、養老服務和慈善事業促進科。承擔老年人福利工作,貫徹執行老年人福利補貼制度和養老服務體系建設法規與標準,擬訂養老服務體系建設規劃與政策,協調推進農村留守老年人關愛服務工作,指導養老服務、老年人福利、特困人員救助供養機構管理工作。貫徹執行促進慈善事業發展和慈善信託、慈善組織及其活動管理辦法,指導社會捐助(贈)工作。協調、管理監督福利彩票代銷行為。貫徹執行社會工作、志願服務政策和標準,會同有關部門推進社會工作人才隊伍建設和志願者隊伍建設。
五、社會事務和區劃地名科。推進婚俗和殯葬改革,貫徹執行婚姻、殯葬、生活無着流浪乞討人員救助管理政策,指導婚姻登記機關和殯葬服務、生活無着流浪乞討人員救助管理機構相關工作,指導開展家庭暴力受害人臨時庇護救助工作。貫徹執行兒童福利、孤棄兒童保障、兒童收養、兒童救助保護政策、標準,健全農村留守兒童關愛服務體系和困境兒童保障制度,指導兒童福利、收養登記、救助保護機構管理工作。貫徹執行殘疾人權益保護政策,參與擬訂殘疾人集中就業扶持政策,指導殘疾人社會福利相關工作。貫徹執行行政區劃、行政區域界限管理和地名管理政策、標準,負責鄉鎮街道和村(社區)行政區劃調整相關工作,負責區內行政區劃界限管理和地名管理工作,負責區內重要自然地理實體的命名、更名審核工作。
六、社會組織管理和執法監督科(法治科)。貫徹執行全區性社會團體、民辦非企業單位等社會組織登記和監督管理辦法,按照管理權限對社會組織進行登記管理。負責區民政局主管的社會組織黨建工作,對行業特徵不明顯、不能納入相關行業社會組織綜合黨委的全區性社會組織(含脱鈎和直接登記)黨建工作進行兜底管理;按規定審核社會組織會長(理事長)、副會長(副理事長)、秘書長等負責人人選。統一負責區民政局執法監督工作,貫徹執行有關民政工作法律、法規和政策,承擔政務公開、行業標準化工作,承擔規範性文件的合法性審查和行政複議、行政應訴等工作。牽頭推進民政行業放管服、“互聯網+政府服務”和行政審批制度改革。
七、規劃財務科。貫徹執行民政基礎設施建設標準、民政基本建設和事業費管理辦法,擬訂民政事業發展規劃、民政財務規章制度,指導和監督各級財政撥付的民政事業資金管理工作。承擔民政統計管理和機關及直屬單位預決算、財務、資產管理工作。承擔接受國家審計機關有關審計工作,組織實施內部審計。擬訂民政部門彩票公益金使用管理辦法,管理本級彩票公益金。
八、婚姻登記處。宣傳婚姻法律法規,倡導文明婚俗。辦理婚姻登記,發放婚姻登記證;辦理撤銷脅迫婚姻;管理全區的婚姻登記工作。做好全區的婚姻登記檔案的立卷和移辦工作。
九、救助管理站。貫徹執行城市流浪乞討人員救助管理法律、法規,擬訂本站管理制度、規劃等工作;負責城市流浪乞討人員的核查、甄別、救助等工作;加強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護工作。
十、民政綜合行政執法支隊。貫徹執行有關民政行政執法的法律、規章和方針政策。承擔查處登記社會組織的違法行為和非法社會組織的違法案件。承擔不具有公開募捐資格的慈善組織或社會組織違法開展募捐、社會組織以外組織或個人違法開展公開募捐活動等案件的查處。承擔查處登記認定慈善組織、養老機構、登記的志願服務組織的違法行為。承擔殯葬違法、社會救助違法、區劃地名界線管理違法、彩票代銷者違法等案件的查處。承擔民政執法“雙隨機”抽查工作,受理、辦理、督辦民政違法舉報;承辦上級交辦轉辦的民政違法案件等。
十一、低保管理中心(救助家庭經濟狀況核查認定中心)。承辦最低生活保障、醫療救助、臨時救助等社會救助對象資料收集、調查、核實和經費核撥工作和具體事務;承辦最低生活保障、醫療救助、臨時救助等社會救助網絡平台的建設與維護。指導鄉鎮街道最低生活保障、醫療救助、臨時救助等社會救助相關業務工作。
十二、社會福利事務中心。承擔全區特困人員的集中供養服務;指導鄉鎮敬老院養老服務管理;承擔全區養老服務機構標準化建設的具體事務;承擔全區民政基礎設施的項目策劃、包裝和建設管理的具體事務;承擔區內社會棄嬰和孤、殘兒童的收養、醫療、教育、康復和送養工作;承擔區內養老服務機構人員的專業技能培訓;開展社會服務工作;管理全區收治的麻風病人的生活和醫療、直至死後安葬;完成區委、區政府和區民政局交辦的其他任務。 [3] 

重慶市黔江區民政局人員編制

重慶市黔江區民政局行政編制32名,其中:局長1名,副局長4名,科級領導職數13名。紀檢組長按有關規定配備。
機關後勤人員事業編制3名。

重慶市黔江區民政局所獲榮譽

2020年12月,獲評“全國民政系統抗擊新冠肺炎疫情先進集體”稱號。 [4] 
2023年12月28日,被重慶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重慶市民政局表彰為“重慶市民政工作先進集體”。 [6] 

重慶市黔江區民政局現任領導

重慶市黔江區民政局局長:向東 [5]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