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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慶市長壽區生態環境局

鎖定
重慶市長壽區生態環境局,是根據《重慶市長壽區機構改革方案》,在保留原區環保局各項職責的基礎上,將區發改委的應對氣候變化和減排職責,區國土房管局的監督防治地下水污染職責,區水務局的編制水功能區劃、排污口設置管理、流域水環境保護職責,區農委的監督指導農業面源污染治理職責等整合組建的,作為區政府工作部門。
2019年2月14日,重慶市長壽區生態環境局正式掛牌。 [1] 
中文名
重慶市長壽區生態環境局
成立時間
2019年2月14日
性    質
重慶市長壽區政府工作部門
現任領導
羅小玲(局長)

重慶市長壽區生態環境局主要職責

(一)負責貫徹執行生態環境基本制度。負責貫徹執行生態環境法律法規、規章、標準和方針政策,根據職責和委託擬訂有關規範性文件。會同有關部門擬訂生態環境規劃並組織實施。會同有關部門編制並監督實施重點區域、流域、飲用水水源地生態環境規劃和水功能區劃。
(二)負責生態環境問題的統籌協調和監督管理。建立健全突發生態環境事件的應急預警機制。牽頭協調環境污染事件和生態破壞事件的調查處理,協助區政府對突發生態環境事件的應急預警工作。牽頭指導和實施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制度,協調解決有關跨區域的環境污染糾紛。統籌協調重點區域、流域生態環境保護工作。
(三)負責監督管理減排目標的落實。監督實施各類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排污許可證制度,組織確定水、大氣等納污能力,監督檢查污染物減排任務完成情況,實施生態環境保護目標責任制。
(四)負責提出生態環境領域固定資產投資規模和方向、財政性資金安排的意見,配合有關部門做好組織實施和監督工作。
(五)負責環境污染防治的監督管理。擬訂水、大氣、土壤、固體廢物、化學品、機動車、噪聲、光、惡臭等污染防治管理制度並監督實施。會同有關部門監督管理飲用水水源地生態環境保護工作,負責流域水環境保護,監督防止地下水污染。負責入河排污口的設置管理。組織指導城鄉生態環境綜合整治工作,監督指導農業面源污染治理工作。監督指導區域大氣環境保護工作,組織實施區域大氣污染聯防聯控協作機制。
(六)指導協調和監督生態保護修復工作。組織編制生態保護規劃,監督對生態環境有影響的自然資源開發利用活動、生態環境建設和生態破壞恢復工作。組織擬訂各類自然保護地生態環境監管制度並監督執法。監督野生動植物保護、濕地生態環境保護、荒漠化防治等工作。指導協調和監督農村生態環境保護工作。監督生物技術環境安全,牽頭生物物種(含遺傳資源)工作,組織協調生物多樣性保護工作。參與生態保護補償工作。
(七)負責核與輻射安全的監督管理。牽頭負責核安全工作協調機制有關工作。監督管理核安全和放射源安全,監督管理電磁輻射、核技術應用、伴有放射性礦產資源開發利用中的污染防治。組織開展核與輻射環境監測工作。負責輻射環境事故應急處理,參與核事故應急處理。
(八)負責生態環境准入的監督管理。受區政府委託對經濟和技術政策、發展規劃以及經濟開發計劃進行環境影響評價,按規定審批或審查開發建設區域、規劃、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組織實施生態環境准入清單。
(九)負責生態環境監測工作。擬訂生態環境監測制度並監督實施。組織建設和管理生態環境監測網、生態環境信息網,會同有關部門統一規劃生態環境質量監測站點設置。組織實施生態環境質量監測、污染源監督性監測、温室氣體減排監測、應急監測。組織開展生態環境質量狀況調查評價、預測預警。建立和實行生態環境質量公告制度,統一發布生態環境質量狀況和重大生態環境信息。
(十)負責應對氣候變化工作。貫徹執行應對氣候變化及温室氣體減排重大戰略、規劃和政策,承擔國家、市履行聯合國氣候變化框架公約在我區的相關工作,參與實施應對氣候變化國際交流與合作。
(十一)負責生態環境監督執法。組織開展生態環境保護執法檢查活動,查處生態環境違法問題,具體執法交由相關執法隊伍承擔,並以部門名義統一執法。
(十二)負責開展生態環境科技工作。組織開展生態環境科學研究和技術工程示範,推動生態環境技術管理體系建設。參與指導推動循環經濟和生態環保產業發展。
(十三)組織開展生態環境宣傳教育與國際合作工作。制定並組織實施生態環境保護宣傳教育綱要,推動社會組織和公眾參與生態環境保護。參與實施生態環境國際合作交流。
(十四)承擔重慶市長壽區生態環境委員會的日常工作。
(十五)負責機關、直屬事業單位黨建工作。
(十六)完成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十七)職能轉變。重慶市長壽區生態環境局要統一行使生態和城鄉各類污染排放監管與行政執法職責,切實履行監管責任,全面落實水、大氣、土壤污染防治行動計劃。構建政府為主導、企業為主體、社會組織和公眾共同參與的生態環境治理體系,實行最嚴格的生態環境保護制度,嚴守生態保護紅線和環境質量底線,堅決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保障生態安全,建設山清水秀美麗之地。 [2] 

重慶市長壽區生態環境局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應急管理辦公室)。負責本系統日常運轉工作,負責重要事項督察督辦。承擔幹部人事、機構編制、資金財務管理、國有資產管理、預決算、審計、政府採購、機關黨建、黨風廉政、文秘、檔案、保密、統戰、會務、信訪、後勤保障等工作。負責全局信息化建設和辦公網絡維護管理工作。負責建立健全突發生態環境事件的應急預警機制,承擔環境應急管理工作。
(二)自然生態保護科(法規宣教科)。負責監督實施各類自然保護地生態環境監管制度,組織編制生態保護規劃,開展生態狀況評估、生態示範創建。承擔自然保護地、生態保護紅線相關監管工作。監督野生動植物保護、濕地生態環境保護、荒漠化防治等工作。指導協調和監督生態保護修復工作。承擔生態環境科研、環保產業、政策研究等工作。承擔規範性文件合法性審查,承辦行政複議、行政訴訟、行政應訴、國家賠償等法律事務,實施依法行政的監督指導,實施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制度。負責組織開展生態環境保護宣傳工作與國際合作,承擔生態環境輿情收集、研判、應對工作。負責信息公開、政務信息,落實新聞發言人制度。承擔區生態環境保護委員會辦公室日常工作。負責對接中央環保督察、市級環保督察的集中督察和常態督察。組織並擬訂生態環保年度目標任務,對各單位環保履職盡責情況開展集中督查和常態督查。承辦區和街鎮、相關部門環保實績考核;提出區環境保護問責、責任追究及表揚獎勵的建議。牽頭實施指導基層環保相關工作。牽頭污染防治攻堅戰和五大環保行動。牽頭建立環境保護權力清單,落實環境保護責任規定。負責綜合材料的起草工作。
(三)水生態環境科。負責編制並監督實施區域、流域、飲用水水源地生態環境規劃,承擔地表水生態環境監管工作,負責組織實施水體斷面水質考核制度,監督管理飲用水水源地生態環境保護工作。負責流域水環境保護,承擔入河排污口的設置管理工作,組織編制並監督實施水功能區劃。
(四)大氣環境科。負責大氣、機動車、噪聲、光、惡臭等污染防治的監督管理。擬訂重污染天氣應對政策措施,組織協調大氣面源污染防治工作,負責實施轄區大氣環境質量改善目標落實。監督區域大氣環境保護工作,組織實施大氣污染聯防聯控協作機制。
(五)土壤固廢管理科。負責對土壤生態環境保護、污染地塊污染防治、地下水污染防治等監督管理,指導協調和監督農村生態環境保護,組織指導農村生態環境綜合整治,監督指導農業面源污染治理工作。負責固體廢物、化學品、重金屬等污染防治的監督管理。負責監督管理核安全、輻射安全、放射性廢物處理,組織開展核與輻射環境監測和重點輻射源的監督性監測,負責輻射環境事故應急處理,參與核事故應急處理。
(六)行政審批科(環境影響評價科)。負責建設項目的環境影響評價、驗收及環境影響後評價的審批工作;負責輻射安全許可證的審核、發放,危險廢物收集經營許可證的審批。按照規定對經濟和技術政策、發展規劃以及經濟開發計劃進行環境影響評價;負責擬訂並組織實施環境影響評價與環境保護設施“三同時”制度;負責排污許可證(含夜間施工許可)的審核、發放;承擔建設項目環境監理的現場監管工作;承擔本部門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工作。組織實施生態環境准入清單。
(七)總量與排放管理科(應對氣候變化科)。負責監督實施污染物總量控制、排污許可管理制度,監督檢查污染物減排任務完成。組織確定水、大氣等納污能力。組織開展生態環境統計、污染源普查和生態環境形勢分析。負責應對氣候變化和減排工作,組織擬訂應對氣候變化戰略、規劃、計劃,負責全區應對氣候變化工作的綜合指導和協調工作,組織開展排污權交易、碳排放權交易工作。組織實施生態環境監測制度、規範和相關標準,組織生態環境質量監測、污染源監督性監測、温室氣體減排監測、應急監測,調查評估生態環境質量狀況並進行預測預警,承擔生態環境質量監測站點規劃設置有關工作,承擔生態環境監測網建設和管理工作,承擔生態環境質量狀況發佈有關工作。 [3] 

重慶市長壽區生態環境局現任領導

重慶市長壽區生態環境局局長:羅小玲 [4]  [6] 

重慶市長壽區生態環境局所獲榮譽

2021年6月,重慶市長壽區生態環境局被評為“2020 年打擊危險廢物環境違法犯罪行為活動表現突出集體”。 [5]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