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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慶市綦江區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鎖定
重慶市綦江區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是重慶市綦江區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1] 
中文名
重慶市綦江區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辦公地址
重慶市綦江區通惠大道紅星國際廣場A座20-21樓

重慶市綦江區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主要職責

(一)擬訂並組織實施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戰略、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劃。牽頭組織統一規劃體系建設。負責區級專項規劃、區域規劃、空間規劃與全區發展規劃的統籌銜接。統籌協調經濟社會發展,研究提出發展總量平衡、結構調整、發展速度等目標和政策建議,統籌產業、區域、土地、人口、環境等政策。受區政府委託向區人大提交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的報告。
(二)提出加快建設現代化經濟體系、推動高質量發展的總體目標、重大任務以及相關政策。組織開展重大戰略規劃、重大政策、重大工程等評估督導,提出相關調整建議。
(三)統籌提出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主要目標,監測預測預警宏觀經濟和社會發展態勢趨勢,提出宏觀調控政策建議。綜合協調宏觀經濟政策,牽頭研究宏觀經濟應對措施。研究經濟運行中的重大問題並及時提出宏觀政策建議,協調解決經濟運行中的重大問題。貫徹執行有關價格和收費方面的地方性法規、規章。擬訂並組織實施有關價格政策,貫徹執行《重慶市定價目錄》,制定少數由政府管理的重要商品、服務價格和重要收費標準並組織實施。
(四)指導推進和綜合協調經濟體制改革有關工作,提出相關改革建議。牽頭推進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協調推進產權制度和要素市場化配置改革。推動完善現代市場體系建設,會同相關部門組織實施市場準入負面清單制度。牽頭推進優化營商環境工作。研究經濟體制改革的重大問題並提出政策建議。組織擬訂並協調實施綜合性經濟體制改革方案及有關專項改革方案,會同有關部門做好重要專項改革之間的銜接。
(五)負責投資綜合管理,擬訂全社會固定資產投資總規模、結構調控目標和政策。會同財政安排財政性建設資金,按規定權限審批、核准、審核重大項目。規劃重大建設項目和生產力佈局。擬訂並推動落實鼓勵民間投資政策措施。銜接平衡需要安排政府投資和涉及重大項目的專項規劃。負責彙總編制政府投資規劃及資金平衡計劃。負責統籌、調度和督促重大項目,研究提出年度重點項目名單及資金平衡計劃。指導和監督國外貸款建設資金的使用。
(六)負責公共資源交易監督管理。貫徹落實國家、市級有關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規章。組織擬訂我區公共資源交易有關管理辦法。統籌指導協調全區公共資源交易活動,推動全區公共資源交易市場建設。依法辦理區級審批、核准的依法必須招標項目的招標方案審批、核准事項。
(七)推進落實區域協調發展戰略、新型城鎮化戰略和重大政策,組織擬訂相關區域規劃和政策。統籌推進實施全區重大區域發展戰略。統籌協調區域合作和對口支援工作。組織編制並推動實施新型城鎮化規劃。
(八)組織擬訂綜合性產業政策。協調一二三產業發展重大問題並統籌銜接相關發展規劃和重大政策,指導相關部門擬訂產業政策。協調推進重大基礎設施建設發展,組織擬訂並推動實施服務業戰略規劃和重大政策。協調農業和農村經濟社會發展的重大問題。
(九)推動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統籌推進全區戰略性新興產業、高技術產業和數字經濟發展,會同相關部門擬訂推進創新創業的規劃和政策,提出創新發展和培育經濟發展新動能的政策,推進創新能力建設。會同相關部門規劃佈局重大科技基礎設施。組織擬訂並推動實施高技術產業、戰略性新興產業發展規劃政策,協調產業升級、重大技術裝備推廣應用等方面的重大問題。
(十)承擔糧食總量平衡和宏觀調控工作,提出糧食流通發展的政策建議。負責糧食流通的行業管理和區級儲備糧油管理。承擔糧食監測、應急調控、軍糧供應管理和監督檢查等工作。承擔糧食安全行政首長責任制考核具體工作。
(十一)負責社會發展與國民經濟發展的政策銜接,協調有關重大問題。組織擬訂社會發展戰略、總體規劃,統籌推進基本公共服務體系建設,提出促進就業、完善社會保障與經濟協調發展的政策建議。牽頭開展社會信用體系建設。
(十二)推進實施可持續發展戰略,推動生態文明建設和改革,協調生態環境保護與修復、能源資源節約和綜合利用等工作。 提出健全生態保護補償機制的政策措施,綜合協調環保產業和清潔生產促進有關工作。綜合研究經濟社會與資源、生態環境協調發展的重大戰略問題。組織擬訂能源資源節約和綜合利用的戰略、規劃、計劃、政策,並協調實施。參與編制生態環境保護有關規劃。
(十三)協調和組織實施國民經濟動員有關工作。
(十四)完成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2] 

重慶市綦江區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內設機構

辦公室(黨羣科)
負責文秘、會務、機要、檔案等機關日常運轉工作。承擔信息、安全保密、財務、人事、黨建、信訪、督查、政務公開、離退休人員管理等工作。負責組織建議提案辦理、電子政務等工作。協調機關後勤事務。
綜合規劃科
負責研究全區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戰略,提出重大政策建議。編制全區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中長期規劃、年度計劃,綜合協調專項規劃,負責計劃執行情況的宏觀管理。負責監測分析研判經濟和社會發展態勢,及時提出有針對性的政策建議。協調和組織實施國民經濟動員有關工作。參與擬訂農業農村經濟發展戰略、規劃、計劃和政策。協調推進農村一二三產業融合發展。銜接平衡農業、林業、水利、氣象及有關農村基礎設施等發展規劃、計劃和政策,提出重大項目佈局建議,按權限審批和轉報林業、水利、氣象、生態等項目並協調實施。
體制改革科
指導推進和綜合協調經濟體制改革;研究經濟體制改革重大問題,擬訂並組織實施綜合性經濟體制改革方案及有關專項改革方案。提出完善產權制度、促進非公有制經濟發展、國有企業混合所有制和壟斷行業改革的政策建議。推進要素市場化配置改革,組織實施市場準入負面清單制度。承擔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相關工作。協調解決經濟體制改革進程中的有關問題。牽頭推進優化營商環境工作。
投資管理科(行政審批科)
負責編制全區年度固定資產投資計劃。負責政府投融資規劃、年度計劃的編制和區級財政性建設資金的安排、平衡。統籌政府類投資項目前期策劃,牽頭推進向上爭取資金工作。統籌市政設施、城市(園區)建設、房地產業、交通、政法、人口、文化旅遊、教育、衞生健康、體育、民政、電力、生態環境保護等發展規劃、計劃、政策與全區發展規劃、計劃的銜接平衡,並按權限審批、核准或審核、轉報重大項目。負責企業投資項目登記備案、核准。統籌重點民生實事、民心工程年度計劃並協調落實。按分工組織推廣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統籌推進採煤沉陷區綜合治理。綜合研究經濟社會與資源、生態環境協調發展的重大戰略問題。統籌協調全區節能工作,負責固定資產投資節能審查和重點用能單位節能監察工作。
重大項目管理科
負責統籌、管理、調度和督促重大項目。組織編制全區重點項目建設中長期規劃,研究提出全區重點項目建設年度計劃並組織實施。研究制定全區重點項目建設管理辦法、相關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組織開展區級重大項目滾動儲備。負責指導和督促全區重大項目建設。會同有關部門開展全區重點項目建設督查考核工作。
產業發展科(糧油管理科)
擬訂綜合性產業發展規劃和政策,研究提出推進產業結構調整、完善產業體系、促進產業高質量發展的重大思路和政策措施。負責工業項目儲備、前期協調、建設推進和向上爭取資金工作。組織擬訂全區戰略性新興產業、高技術產業和數據經濟發展相關規劃政策。統籌推進老工業區調整改造。研究、協調解決服務業的重大問題並提出政策建議,協調推動全區服務業規劃的落實。參與協調推進招商引資項目策劃、簽約和區級重大招商引資活動有關工作。擬訂糧食流通產業發展規劃。負責糧食流通行業管理和區級儲備糧油管理,提出糧油儲備規劃及購銷、輪換計劃並監督實施。負責糧食統計、糧食庫存檢查工作。負責糧食收購資格審查、軍糧供應管理工作。承擔糧食安全行政首長責任制考核工作。
公共資源交易監督管理科
組織擬訂招投標綜合性政策和必須招標項目的具體範圍、規模標準;指定全區招標公告的發佈媒介,監督招標公告發布;核准必須進行招標的基建項目和限額以上技改項目的招標方式以及國家出資項目的招標範圍;組建和管理綜合評標專家庫;調查處理有關招投標活動的投訴舉報。
價格管理科
負責貫徹落實重慶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制定的價費政策。依據《重慶市定價目錄》開展政府定價、政府指導價的定調價工作。負責組織實施重慶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制定的行政事業性收費政策。負責擬訂政府定價的地方經營性收費目錄。負責按權限制定並管理實施重要的公益性服務和重要的公用事業價格,並負責組織相關價格聽證。監測預警預告重要商品和服務價格,提出價格調控目標和政策建議。負責實施社會救助和保障標準與物價上漲掛鈎的聯動機制。負責組織開展重要農產品的成本調查,按規定組織開展政府定價項目成本調查或成本監審。
合作示範科
負責編制和組織實施區域合作規劃。承擔西部大開發、渝黔合作、綦萬融合發展、渝南中心城市建設、周邊區縣經濟合作等工作的統籌協調和聯繫聯絡工作。承擔統籌協調區域合作和對口支援工作。負責全區經濟社會發展重大專項調研、前瞻性課題研究。負責貫徹落實國家和市級示範試點的重大方針政策和決策部署。 [2] 

重慶市綦江區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現任領導

主任:李煒 [4] 
重慶市綦江區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副主任:趙紅 [3]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