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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慶市綦江區城市管理局

鎖定
重慶市綦江區城市管理局是重慶市綦江區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1-2] 
中文名
重慶市綦江區城市管理局
辦公地址
重慶市綦江區文龍街道虹橋路245號

重慶市綦江區城市管理局主要領導

局長 王軍 [4] 

重慶市綦江區城市管理局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市、區有關市政公用設施運行管理、市容環境衞生管理、城市供水節水排水管理、園林綠化管理、城市管理執法等城市管理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方針政策;會同有關部門研究起草城市管理方面的有關政策並組織實施;統籌城市管理領域重大事項,負責擬訂城市管理規劃、方案並組織實施。
(二)負責編制城市管理運行經費和建設維護專項經費資金計劃,並對資金使用實施監督管理;負責依法對市政、園林、環衞、污水處理等行政性收費的徵收管理;負責市政基礎設施國有資產的產權管理。
(三)負責城區直管城市道路、廣場、橋樑、隧道等設施的維護管理;負責城區直管城市道路照明、景觀照明等城市照明設施的規劃建設、維護和管理;負責街鎮市政設施維護管理的指導監督;指導城區區級社會單位市政設施維護管理工作;負責市政基礎設施佔用的依法審批,參與城市電力、光纜、自來水、天然氣等管網規劃,負責線路鋪設的審批工作;負責城區公共停車場的規劃設置和規範管理;參與城市基礎設施建設有關項目方案、立項、可研等的審查或會審。
(四)負責城區供水、節水、排水、污水處理的監督管理;負責城區二次供水管理。
(五)負責環境衞生行業管理工作;負責區直管區域(綦河步道、城區水域、城區公廁)環境衞生管理;負責城區環境衞生設施、垃圾處置設施的維護和監督管理;負責城區化糞池的監督管理;負責全區垃圾收運工作的監督考核管理;指導街鎮環境衞生管理工作。
(六)牽頭組織開展城區市容環境綜合整治,對城市管理工作進行綜合協調,檢查督辦;負責城市管理工作的組織協調、監督檢查和考核評價;指導街鎮市容環境綜合整治工作。
(七)負責城市户外廣告的規劃、設置和審批管理工作,監督和指導社會單位户外廣告、夜景燈飾設置;負責城區店招店牌設置、審批管理工作。
(八)負責城市生活垃圾、城市建築垃圾、城市水域垃圾等處置的監督管理;負責城市生活垃圾經營性服務的監督。
(九)負責農村生活垃圾治理的業務指導和監督管理。
(十)組織編制區級綠地系統規劃,會同有關部門負責城市綠線的劃定和監督管理工作;依法負責建設項目綠化工程規劃設計方案管理工作,參與並聯審批建設項目涉及園林綠化配套指標和建設項目附屬綠化工程設計方案審核並監督實施;負責審批佔用(含臨時佔用)城市綠地和移、伐樹木以及集中綠化事項。
(十一)負責城區園林綠化管理、城區公園管理和城市園林綠化行業管理;負責城市古樹名木保護管理;負責城市公園應急避難場所的規劃、建設、管理工作。
(十二)負責擬定城市管理執法規範、監督指導和考核,負責園林綠化、市政公用設施、揚塵重大案件的城市管理執法工作,負責跨區域執法組織協調工作;指導監督街鎮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工作;負責户外公共場所食品銷售和餐飲攤點經營備案管理工作。
(十三)負責城市管理行業安全生產工作的監督、管理和指導;負責城市管理行業應急管理、應對處置的組織、協調和指導。
(十四)負責城市管理的數字化、智慧化建設與運行的監管;負責城市管理高新技術推廣與運用;參與城市管理招商引資工作;負責組織實施城市管理目標責任制。
(十五)負責制定機關及所屬單位節能減排計劃並監督實施。
(十六)承辦區委、區政府和上級相關部門交辦的其他事項。 [3] 

重慶市綦江區城市管理局內設機構

辦公室(羣眾工作科)
承辦文電、會務、機要、保密、檔案等機關日常工作;承辦公務接待、政務公開、值班、績效目標管理等工作;承辦機關日常辦公用品採購、管理和經費的核算與監督;承擔機關日常工作的協調和督查;制定機關內部規章制度;組織起草城市管理方面的規範性文件和地方性城市管理的行政措施,經批准後組織實施;承擔本系統規範性文件合法性審查和備案工作,以及本系統合同的合法性審查;負責行政處罰聽證,承辦有關行政複議、行政賠償案件和行政訴訟的應訴代理協調工作,參與涉及城市管理的綜合整治,做好相關法律服務;負責指導和監督全區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工作;負責城管執法隊伍的法律法規知識和業務知識的培訓;組織擬訂跨部門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協調製度;協調多部門聯動執法行動和跨區域執法活動;牽頭組織城區市容環境綜合整治;承擔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隊伍建設工作;負責本系統、本行業城市管理方面的信訪穩定工作,受理羣眾來信、來電、來訪;承擔區生活垃圾分類領導小組辦公室日常工作。
政工科(宣教科)
承辦黨組理論學習中心組學習有關工作;承擔年度計劃、年度工作報告等綜合性重要文稿和領導重要講話起草審核;承擔系統意識形態有關工作;承擔網絡輿情應對協調管理工作;負責行業新聞宣傳和輿論引導;指導行業系統精神文明建設工作;組織開展行業思想政治工作研究活動;負責黨風廉政建設、工會、青年、婦女、關心下一代、計劃生育工作;承擔本系統領導黨的基層組織建設、黨員隊伍、領導班子建設、幹部隊伍建設和人才隊伍建設工作;承擔機關和所屬單位機構編制、人事、工資、職稱評審、年度考核、績效考核、年薪考核、評先評優等工作;承擔系統幹部職工的人事檔案管理工作;承擔職工教育、職業培訓工作;依法負責有關社團組織管理工作。
財務科
研究制定綜合行政執法和市政管理資金中長期計劃,編制和下達局屬單位資金計劃,並監督實施;負責行政性收費管理,籌措維護資金;負責城市垃圾處置費管理工作;負責按照市政設施維護、園林綠化維護、公用、環衞、城市市容管理及市容環境綜合整治工作計劃管理資金;負責市政設施維護、園林綠化維護、環衞設施項目預決算;承擔本系統財務管理、資產管理、政府採購及招投標的指導、協辦和監管工作;承辦行業統計工作和本系統的項目預決算管理、內部審計、本級財務核算工作。
發展規劃科(區提質辦)
組織和指導城市管理行業發展戰略、發展規劃的編制、評審、報批工作;負責相關專業規劃的研究和制定;貫徹市城管局城市管理行業規範和技術標準並監督執行;負責城市市政設施、環衞設施、户外廣告、綠化景觀的整體規劃和設計;負責城市公園修建性詳細規劃、城市基礎設施建設維護方案等的審查工作;負責“街長制”工作;負責智慧城管的日常監督管理;承擔區城市品質提升領導小組辦公室日常工作。
建設管理科
承擔系統城市管理基礎設施維護項目篩選和儲備工作,協調推進城市管理重點項目建設;負責局系統市政設施、環衞設施、綠化工程建設項目的可研、設計、預算、決算、包裝、相關手續的辦理和招投標工作;負責指導建設項目、工程技術檔案管理工作;負責項目推進、跟蹤、建設指導工作;負責指導市政設施監測評估監督管理;負責城市環境衞生設施、市政設施、園林綠化設施的統計、建設、維護和管理工作;負責市容環境衞生、市政設施、園林綠化的日常監督管理;負責招商引資工作。
安全監管科
牽頭負責城市運行安全監管工作;負責組織和監督本系統的安全生產工作;負責本系統的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培訓;負責擬訂城市管理行業安全生產年度監督檢查和應急管理工作計劃、管理制度並監督實施;組織編制相關應急預案並組織演練、監督實施;參與相關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參與城區防汛和地質災害防治;負責貫徹執行城市供水節水的有關法律法規、政策規定和文件要求,承擔城區供水、節水的監督管理工作;負責城區二次供水的管理;負責城市供水水質的監督管理,負責監督管理城區供水工程和供水設施,查處城區供水安全事件。負責本系統社會治理、掃黑除惡、反恐、掃黃打非、禁毒、反邪教、民兵等工作。
行政審批科
承擔本部門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工作,指導、規範本系統行政審批工作。按照“三集中、三到位”要求,集中本部門有關行政審批事項的受理、審批工作。具體管理本部門行政審批窗口。負責市政設施建設、維修、維護類的審批許可;負責環衞設施、垃圾處置等的審批許可;負責涉及城市綠地、樹木類的審批許可;負責二次供水、二次供水工程建設的審批許可;負責城市户外廣告的審批許可;負責城市佔道經營的審批許可;負責政府信息公開申請、城市公共停車場備案、非居民用水辦理等公共服務事項的辦理。負責店招店牌、户外廣告的日常監督管理,負責工作台賬、信息、報表;LED發佈信息日常監管(意識形態);建築渣土運輸、處置類工作信息、報表;建築渣土運輸日常監督管理工作。
督查考核科
組織擬訂城市管理考核評價制度、辦法並組織實施;指導街鎮城市管理檢查考評工作;承辦市對區城管目標實績考核的迎檢工作;負責組織實施城管目標(市容環境綜合整治)的考核工作;牽頭督促相關科(所)對全區街(鎮)環境衞生、農村環境衞生、垃圾收運、滲濾液處理、城市管理執法等考核工作;承擔城市管理重要工作、專項工作的督查督辦;落實城市管理目標責任制的執行。承擔系統的所有綜合、單項考核工作。
區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支隊
宣傳、貫徹執行有關城市管理行政執法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方針政策,依法接受委託集中行使區級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範圍內的行政處罰權及相應的行政強制措施;承擔市政公用、市容環衞、城市供水、園林綠化方面區直管及跨區域的各項行政處罰及相應的行政強制職能;承擔環境保護管理方面區直管及跨區域的露天燒烤污染、城市焚燒瀝青塑料垃圾等煙塵和惡臭污染、露天焚燒秸稈落葉等煙塵污染的行政處罰及相應的行政強制職能;承擔市場監管方面區直管及跨區域的户外公共場所無照經營、違規設置户外廣告、户外公共場所食品銷售和餐飲攤點無證經營的行政處罰及相應的行政強制職能;承擔交通管理方面區直管及跨區域的侵佔城市道路的行政處罰及相應的行政強制職能;承擔水務管理方面區直管及跨區域的向城市河道傾倒廢棄物和垃圾的行政處罰及相應的行政強制職能;承擔區規劃城鎮建設用地範圍內的城市違法建築執法職責;負責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重大複雜違法違規案件查處;承辦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專項整治行動和重大執法活動;負責全區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隊伍規範管理、教育培訓、崗位練兵、督查糾察工作;指導各鎮(街道)的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工作;組織推進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信息化建設;完成區委、區政府和區城管局交辦的其他任務。
區數字化城市管理指揮中心(區城市管理信息中心)
承擔城市管理的數字化、智慧化建設與運行工作,牽頭開展城市管理領域的大數據開發與應用;負責主動採集各類城市管理問題,受理市和區數字城管平台、政府門户網站、區長公開電話(信箱)提供的城市管理相關信息,並對城市管理問題(城市部件、事件信息)進行立案,及時向相關單位派遣任務;.受理、協調、派遣、跟蹤和督辦羣眾對城市管理問題的投訴、舉報,並監督城市管理問題的處置過程;承辦對有關部門、街道、企事業單位處理的城市管理問題進行績效評估的具體工作,並及時將評價結果報送市數字化城市管理機構和區政府城管領導小組;參與數字化城市管理工作的監督和綜合考核評價工作;6.協調相關責任單位處置應急搶險事件以及重大城管事件,對相關責任單位、城管監督員進行業務培訓、指導;.收集市民對城市管理工作的建議和意見,採集處理城市管理信息,編輯發佈城管動態,承辦12319 城市管理服務熱線的具體工作;.負責城市管理系統電子政務信息公開工作,建設、維護、管理城市管理網絡系統及門户網站,開展相關業務培訓;完成主管部門交辦的其他工作。
區市政管理所
負責綦城建成區主次幹道的道路、橋樑、隧道等基礎設施及其附屬設施的統計、建設、維護、改造、管理工作;負責綦城建成區的路燈、燈飾、光彩工程等基礎設施及其附屬設施的統計、建設、維護、改造、管理工作;參與城區市政設施、照明設施的規劃、方案審查、工程建設、項目驗收及移交管理工作;負責城區市政設施、照明設施的檢測評估、安全運行管理工作;負責市政工程事中、事後質量安全工作;貫徹執行城市供水節水的有關法律法規、政策規定和文件要求,承辦城市供水、節水、二次供水的具體工作,承辦城市供水水質、城區供水工程和供水設施的具體工作,參與查處城區供水安全事件;承辦城區公共停車樓場及户外停車位的建設、劃線、管理具體工作;負責擬定城市管理基礎設施維護建設設計方案並組織實施,擬定城區城市照明專項規劃並組織實施;貫徹市城管局城市管理方面的技術標準並監督執行,指導城市管理行業工程技術檔案管理工作;參與城區防汛和地質災害防治;配合區河長辦開展河長巡河工作,做好河長制資料收集。
區園林綠化管理所
貫徹落實國家和地方有關園林綠化法律法規及技術標準;負責城市公共綠地、街道綠地、行道樹等公共綠化的養護和管理;負責城市園林綠化工程(園林、綠點、綠帶、行道樹)的統計、規劃、建設、維護工作,負責城市園林綠化工程綠地指標、移植、砍伐及城市樹木修剪的規劃和具體實施;負責城市園林基礎設施、古樹名木的巡查保護及維護管理,協助街道社區綠化排危;負責城市園林綠化技術業務指導,承擔城市園林綠化苗木和花卉的生產及節假日城區重點部位的花卉佈置等工作;負責城市公園管理和維護,改善城市生態環境。科學、藝術地配置公園建築、水體、山石、樹木花草和遊憩設施,為公眾提供優美舒適的遊覽、休息園地和文化活動場所;負責園林綠化工程事中、事後質量安全工作;負責園林綠化市場信用信息的收集、認定、公開、評價和使用等工作。負責生態園林系列創建工作的申報、資料審查等工作;.負責擬定年度公共綠地調整改造方案,並組織實施;負責城市園林綠化專業規劃、發展規劃的編制。完成主管部門交辦的其他工作;城美山青項目相關數據報表;政府投資類綠化項目季度報表及相關綠化統計報表(每季度、半年、年終);節假日公園遊客統計報表(國家法定假日);住建部城鄉建設管理信息系統市政設施、市容環衞、園林綠化等數據填報;公園、綠地等數據填報(一年一報)。
區環境衞生管理所
主要負責全區環衞工作、設施運行的業務指導和管理工作;負責城區公廁的新建、改建、維修、管理,城區公廁化糞池清掏管理,城區水域清漂及綦河兩岸步道、護欄的保潔,城區果皮箱、垃圾處置管理等工作;指導街(鎮)環境衞生管理、農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承擔對城市生活垃圾、餐廚垃圾、建築垃圾、水域垃圾、醫療廢棄物、滲濾液等處置的監督管理具體工作;承擔環境衞生行業企業的資質審查、日常管理和業務指導具體工作;負責編制農村生活垃圾治理實施方案;組織擬訂農村生活垃圾治理年度計劃;負責擬定市容環衞專業規劃、發展規劃;承擔農村生活垃圾治理的業務指導和日常管理;負責垃圾分類工作;承擔全區垃圾收運、環境衞生、滲濾液處理、醫療廢棄物等工作的考核管理;承擔垃圾處置費行政徵收具體工作;完成主管部門交辦的其他工作;牽頭負責生態環境保護、農村人居環境整治等工作,負責規上納統—營業性和非營業性服務業統計,負責報市城管局農環處、市容處、執法處生活垃圾、環衞設施、環衞作業等相關內容的報表。 [3]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