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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慶市渝北區農業農村委員會

鎖定
重慶市渝北區農業農村委員會是區政府工作部門,為正處級,掛重慶市渝北區扶貧開發辦公室牌子。中共重慶市渝北區委農業農村工作委員會與渝北區農業農村委合署辦公。區農業農村委貫徹執行黨中央、市委、區委關於“三農”和扶貧開發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決策部署,在履行職責過程中堅持和加強黨對“三農”和扶貧開發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 [1]  [3] 
中文名
重慶市渝北區農業農村委員會
辦公地址
重慶市渝北區雙鳳路248號
所屬單位
重慶市渝北區人民政府
現任領導
汪勇(主任)

重慶市渝北區農業農村委員會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三農”和扶貧開發工作的法律、法規和規章。擬訂“三農”和扶貧開發工作的發展規劃、工作計劃並組織實施。負責全區農業綜合執法,組織開展農業綜合執法檢查活動,查處農業違法問題。具體執法交由相關執法隊伍承擔,並以部門的名義統一執法,指導鎮(街道)農業綜合執法工作。
二、統籌推進發展農村社會事業、農村公共服務、農村文化、農村基礎設施和鄉村治理。牽頭組織改善農村人居環境。指導農村精神文明和優秀農耕文化建設。
三、貫徹執行地方深化農村經濟體制改革和鞏固完善農村基本經營制度的政策。負責農民承包地、農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有關工作。負責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相關工作,指導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發展和集體資產管理工作。指導農民合作經濟組織、農業社會化服務體系、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建設與發展。
四、指導鄉村特色產業、農產品加工業、休閒農業和農業企業發展工作。貫徹執行促進大宗農產品流通的政策,培育、保護農業品牌。發佈農業農村經濟信息,監測分析農業農村經濟運行。承擔農業統計和農業農村信息化有關工作。
五、負責種植業、畜牧業、漁業、農業機械化等農業各產業的監督管理。指導糧食等農產品生產。組織構建現代農業產業體系、生產體系、經營體系,指導農業標準化生產。負責漁政、漁船、漁港監督管理。
六、負責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督管理,組織開展農產品質量安全監測、追溯、風險評估。指導農業檢驗監測體系建設。負責農業行業安全生產工作。
七、組織農業資源區劃工作。指導農用地、漁業水域以及農業生物物種資源的保護與管理,負責水生野生動植物保護、耕地及永久基本農田質量保護工作。指導農產品產地環境管理和農業清潔生產,指導設施農業、生態循環農業、節水農業發展以及農村可再生能源綜合開發利用、農業生物質產業發展。牽頭管理外來物種。
八、負責有關農業生產資料和農業投入品的監督管理。組織農業生產資料市場體系建設。組織獸醫醫政、獸藥藥政藥檢工作,負責執業獸醫和畜禽屠宰行業管理。
九、負責農業防災減災、農作物重大病蟲害防治工作。指導動植物防疫檢疫體系建設,組織、監督動植物防疫檢疫工作,發佈疫情並組織撲滅,指導災後生產恢復。
十、承擔農業投資管理。貫徹實施農業投融資體制機制改革制度。編制區級財政專項投資安排的農業投資建議規劃,執行農業投資規模和方向、扶持農業農村發展財政項目政策,按區政府規定權限審批農業投資項目,負責農業投資項目資金安排和監督管理。
十一、推動農業科技體系改革和農業科技創新體系建設。指導農業產業技術體系和農技推廣體系建設,組織開展農業領域的高新技術和應用技術研究、科技成果轉化和技術推廣。負責農業轉基因生物安全監督管理和農業植物新品種保護。
十二、指導農業農村人才工作。會同有關部門擬訂農業農村人才隊伍建設規劃並組織實施,指導農業教育和農業職業技能開發,指導新型職業農民培育、農業科技人才培養和農村實用人才培訓工作。
十三、承辦農業對外合作工作。承辦政府間農業涉外事務,組織開展農業農村對外交流合作,承擔農業援外相關工作。
十四、承擔農業農村招商引資工作,指導有關社會團體為農業農村經濟發展服務。
十五、負責農田水利、建設項目管理,負責耕地及永久基本農田質量保護工作。
十六、完成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2] 

重慶市渝北區農業農村委員會領導分工

汪勇,現任重慶市渝北區農業農村委員會主任。 [4-5] 
劉孝安,現任中共重慶市渝北區委農業農村工作委員會委員、重慶市渝北區農業農村委員會副主任、重慶市渝北區扶貧開發辦公室副主任(兼)。分管扶貧開發科、農業基礎建設科、扶貧開發中心和農機管理站工作。
黃鳳,現任中共重慶市渝北區委農業農村工作委員會委員、重慶市渝北區農業農村委員會副主任。分管財務審計科、行政審批科(科教法制科)、農產品質量安全中心和宣教中心工作。
鄔德品,現任中共重慶市渝北區委農業農村工作委員會委員、重慶市渝北區農業農村委員會副主任。分管社會事務科、農技站和農經中心工作。
李強,現任中共重慶市渝北區委農業農村工作委員會委員,中共重慶市渝北區農業綜合行政執法支隊支部委員會委員、書記,重慶市渝北區農業綜合行政執法支隊支隊長。主持農業執法支隊全面工作,分管畜牧水產站工作。 [2] 

重慶市渝北區農業農村委員會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負責機關日常運轉及綜合協調。負責對外協調和接待工作。承擔政務信息、政務公開、督查督辦和公文、檔案、信訪、機要、保密、目標管理工作。牽頭負責農業行業安全生產工作。承擔人大建議、政協提案的辦理工作。牽頭制定機關內部制度並組織實施。承擔農業農村新聞宣傳和輿情管理,指導協調機關及所屬事業單位網絡安全。負責委機關的安全、物業管理、基礎設施建設及後勤服務等工作。
(二)發展規劃科。制定全區農業和農村中長期發展規劃、年度計劃、專項計劃並監督實施。制定全區農業農村改革發展政策建議,提出鞏固完善農村基本經濟制度的政策建議,組織發展農村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和多種形式適度規模經營。負責特色經濟發展戰略、中長期發展規劃、年度計劃並組織實施。組織農業資源區劃工作。編制全區扶貧產業發展計劃,負責產業扶貧相關工作。負責種植業、畜牧業、漁業、農業機械化等農業各產業的監督管理。指導糧食等農產品生產。組織構建現代農業產業體系、生產體系、經營體系。組織協調全區鄉村產業發展,貫徹落實全區鄉村特色產業、休閒農業、鄉村旅遊發展的政策措施。提出農業產業化經營發展的政策建議,組織協調全區鄉村特色產業、休閒農業發展和相關產業園區建設。負責農業項目資金安排和監督管理。提出扶持農業農村發展的政策和項目建議,組織提出農業投資規模、方向的建議並監督實施。組織協調農業對外開放工作,負責農業對外經濟交流與合作。組織全區農業招商引資和經濟協作工作,指導有關社會團體為農業農村經濟發展服務。組織開展“三農”工作重大問題的調查研究,負責農業生產情況和數據收集工作,指導農業信息服務,分析研究農業農村經濟運行情況。負責農業項目資金管理信息系統的建設和維護。承擔綜合性報告、重要文稿起草工作。指導農業防災減災、農作物重大病蟲害防治工作及災後生產恢復。承擔區委實施鄉村振興戰略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日常工作。
(三)扶貧開發科。負責全區扶貧開發工作的統籌協調和監督管理工作。擬訂全區扶貧開發發展規劃、政策措施、目標任務和年度計劃。負責扶貧開發工作績效考評。組織扶貧工作重大課題、發展戰略的研究。負責扶貧資金和物資的綜合管理,指導扶貧項目庫建設。負責協調辦理扶貧資金審計相關工作。承擔區扶貧開發領導小組辦公室日常工作。
(四)農業基礎建設科。組織編制全區農田建設中長期規劃。承擔農田建設項目、農田水利建設項目年度計劃編制、組織實施等管理工作。承擔農業綜合開發項目管理工作。組織編制地方耕地及永久基本農田質量建設與保護髮展規劃、年度計劃並組織實施。組織耕地質量調查、監測,評定耕地質量等級。組織開展永久基本農田保護相關工作。
(五)行政審批科(科教法制科)。負責牽頭實施本部門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工作,實行行政審批服務集中辦理,優化提升服務窗口“一站式”功能,推進“互聯網+政務服務”。指導農業科技體制改革及動植物防疫檢疫等相關體系建設、成果轉化和技術推廣工作。監督管理農業轉基因生物安全、農業新品種保護、種業管理和農藥管理等生產資料管理。擬訂全區農業科技教育發展規劃和計劃,指導農業教育、農村實用人才和職業農民培訓,推進實施職業農民制度。組織指導實施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督管理有關工作,編制大宗農產品市場體系建設規劃,組織協調“菜籃子”工程,承擔農業品牌建設、農業展會管理和農民豐收節協調指導等工作。指導農業標準化生產。組織獸醫醫政、獸藥藥政藥檢工作,負責執業獸醫和畜禽屠宰行業管理。負責漁政、漁船、漁港監督管理。組織開展農村創業創新工作。指導農業行政執法體系建設和農業綜合行政執法工作,承擔農業行政複議、規範性文件的合法性審查,組織行政應訴、普法宣傳工作。
(六)農村社會事務科。協調推進全區鄉村治理體系建設,監督減輕農民負擔和村民“一事一議”籌資籌勞管理。組織開展農村“三資”管理,指導農村集體資產和財務管理、農民合作經濟組織和農業社會化服務體系建設。承擔農民承包地、農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工作。負責農村土地承包、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和農業承包合同管理工作。牽頭組織改善農村人居環境。協調推動農村社會事業發展、公共服務體系建設。協調參與農村金融、農業保險相關工作。擬訂地方農業生態環境保護和可再生能源建設規劃並組織實施。指導農用地、農業生物物種資源及農產品產地環境保護和管理,指導農村可再生能源開發利用、節能減排、農業清潔生產和生態循環農業建設。負責種質資源的保護及管理,承擔外來物種管理及禁種鏟毒相關工作。
(七)財務審計科。承擔本系統財務管理職責。負責所屬事業單位的內部審計工作。負責委機關的財務工作及內部控制工作,承擔機關財務預算、決算的編制及執行部門財政預算職責,指導所屬事業單位財務預算、決算的編制及執行部門財政預算工作。監督管理機關國有資產、集體資產。指導所屬事業單位財務工作、內部控制工作、國有資產和政府採購管理工作。
(八)組織人事科。承擔區級農村工作系統黨的建設和幹部教育培訓工作,配合農村基層黨組織建設,會同有關部門擬訂農業農村人才隊伍建設規劃。承擔區級農村工作系統知識分子、統戰、羣團、民族和宗教工作。承擔機關及所屬事業單位幹部隊伍建設、人事、機構編制、職稱職改、技工考工定級管理工作。承擔機關勞動工資工作,指導所屬事業單位勞動工資工作。指導所屬事業單位崗位管理、職稱評聘,指導農業行業特有工種的職業技術鑑定工作。負責機關及事業單位離退休人員管理及服務工作。 [2] 

重慶市渝北區農業農村委員會直屬單位

(一)重慶市渝北區農業綜合行政執法支隊(參公事業單位)。主要職責任務:以區農業農村委(扶貧辦)名義執法,統一行使獸醫獸藥、畜禽屠宰、種子、化肥、農藥、農機、農產品質量、漁業等行政處罰權及與之相關的行政檢查、行政強制權等執法職能。
(二)重慶市渝北區畜牧水產站。主要職責任務:動物養殖技術推廣;動物疫病防控;動物及動物產品檢疫。
(三)重慶市渝北區農業技術推廣站。主要職責任務:糧油作物技術推廣和試驗示範;農業資源、農業生態環境技術推廣;農業植物病蟲草鼠害監測防控;土壤、農藥、化肥、農用藥械技術服務;耕地質量保護技術指導;農業植物檢疫。
(四)重慶市渝北區農村合作經濟發展服務中心。主要職責任務:農民承包地和農村宅基地改革管理;農村產權制度改革和農村經營管理;農業社會化服務體系建設和新型經營主體培育;農村村級集體經濟發展指導服務。
(五)重慶市渝北區農產品質量安全中心。主要職責任務:農產品質量安全監測和動植物產品監測;農產品質量安全技術推廣及追溯體系建設;農產品安全認證工作。
(六)重慶市渝北區農村產業發展促進中心。主要職責任務:農產品加工技術引進及推廣應用;產業融合發展服務;產業扶貧;農業企業發展;項目管理。
(七)重慶市渝北區農業宣傳教育中心。主要職責任務:農業農村信息宣傳;政務信息系統建設;農業信息化技術推廣與智慧農業建設;農業大數據開發與應用;農民教育和農村實用人才培訓;新型職業農民培育;農業技能鑑定和職稱評定;農民體育活動組織。
(八)重慶市渝北區經濟作物技術推廣站。主要職責任務:經濟作物種植和蠶養殖技術推廣和試驗示範;經濟作物技術培訓;經濟作物技術服務;蠶業物資供應管理;現代農業科技研究。
(九)重慶市渝北區農業機械化技術推廣站。主要職責任務:農業機械化技術推廣應用和試驗示範;農業機械化技術培訓;農機購置補貼項目實施;農田和農田水利建設指導培訓。
(十)重慶市渝北區扶貧開發服務中心。主要職責任務:貧困與扶貧效果監測及數據統計;扶貧信息系統管理和維護;扶貧項目服務;扶貧資金計劃安排;扶貧培訓;社會扶貧;涉貧輿情處置。 [2]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