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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慶市渝中區教育委員會

鎖定
重慶市渝中區教育委員會是重慶市渝中區人民政府工作部門,辦公地址位於重慶市渝中區八一路39號5-8樓。
中文名
重慶市渝中區教育委員會
辦公地址
重慶市渝中區八一路39號5-8樓
所屬部門
重慶市渝中區人民政府
現任領導
唐點權(工委書記、主任)

重慶市渝中區教育委員會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教育工作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方針政策,擬訂全區教育事業發展規劃和教育政策並組織實施;負責教育執法監督工作。
(二)統籌規劃和協調管理全區各級各類教育,管理區屬各級各類學校和直屬事業單位,負責全區教育體制改革,規劃學校佈局和結構調整,按職責權限管理區域內民辦學校,協調、聯繫區域內非區屬院校和教育機構;指導各級各類學校的教育教學改革及教育科研工作;負責教育的統計、信息工作。
(三)負責推進義務教育均衡發展和促進教育公平,全面實施素質教育。
(四)負責全區教育督導工作;負責全區教育發展水平評估和質量監測工作。
(五)推進以就業為導向的職業教育的發展與改革,提高職業學校辦學水平和質量。
(六)統籌管理、協調民辦教育,規範辦學秩序,承擔民辦教育監管的責任。
(七)組織、協調、管理社區教育。
(八)負責各級各類學校的思想政治、德育、體育藝術教育和國防教育;負責學校疾病預防控制和衞生保健工作。
(九)統籌管理全區教育經費,指導、監督教育經費的使用,開展教育經費審計工作;負責教育援助的管理;負責學生資助工作。
(十)主管全區教師工作;負責實施教師資格制度,指導教育系統人才隊伍建設;負責教育系統機構編制、人事和社會保障及教育培訓、人員調配、職稱評定工作。
(十一)負責區內基礎教育、中等職業教育和國家規定的高等教育的招生工作;負責基礎教育的招生計劃,執行國家下達的各類招生生源計劃;負責各級各類教育考試、錄取管理工作;負責全區學籍管理工作。
(十二)指導和管理教育系統的對外交流工作。
(十三)負責全區語言文字管理工作;負責普通話培訓測試工作。
(十四)負責管理教育系統國有資產;管理指導學校建設、教育裝備、教育產業、勤工儉學、學校後勤改革工作。
(十五)負責管理和指導全區教育系統信訪和安全穩定工作。
(十六)承辦區委、區政府及上級主管部門交辦的其它工作。 [1] 

重慶市渝中區教育委員會領導分工

唐點權(工委書記、主任):主持區委教育工委、區教委全面工作。主管內部審計工作。聯繫區教師進修學院。
張羽婷同志(工委副書記):分管組織、人事、師德師風、紀檢、宣傳、統戰、幹部、意識形態、精神文明、老幹、教育婦工委、教育團工委、關工委等工作。聯繫黨政辦公室、組織人事科。
楊  勇(工委委員,副主任):分管義務教育、普通高中教育、中等職業教育、特殊教育、安全教育、家庭教育、德育、招生考試、教育發展規劃及教育綜合改革、國際教育合作與交流、雙擁等工作。聯繫小教科、中教科、教育考試中心。
龔方德(工委委員,副主任):分管教育督導、信息技術、教育裝備、內外宣傳、計劃財務、內部審計、法治、機關工會、檔案、保密等工作。聯繫黨政辦公室、計財科、教育督導室、科教信息中心、學生資助中心。
江武渝(工委委員、區紀委監委駐區教委紀檢監察組組長):主持駐區教委紀檢監察組
李嘉婧(副主任):主持教育工會工作。分管體藝科技勞動教育、美育、衞生保健、國防教育、學前教育、成人教育、繼續教育、民辦教育、社區教育、民防教育、語言文字、招商引資等工作。聯繫體衞藝科、學前教育科、綜合教育科、中小學衞生保健所、教育工會。
陳德文同志(工委委員、調研員):分管安全穩定信訪、校園後勤規範、校辦企業改革等工作。聯繫安全穩定辦公室、區教育服務中心。
許  軍(調研員):分管基建維修。聯繫基建科、教育房管站。 [1] 

重慶市渝中區教育委員會內設機構

區紀委派駐區教委紀檢組:負責區教育系統紀檢監察工作。
黨政辦公室(行政審批科):承擔區委教育秘書組具體工作;組織實施區委教育工委、區教委的決議、決定和工作部署;負責機關及黨風廉政、基層黨組織建設、黨的宣傳、意識形態、精神文明、統戰工作,組織、知道、協調、管理本系統羣團工作;負責機關日常運轉工作,承擔機關文秘、信息、會務、接待、政務公開、機要保密、對外宣傳交流、督查督辦、建議提案辦理,檔案、後勤等工作;負責機關離退休人員管理;組織協調推進教育系統依法行政、依法治校和普法工作,負責規範性文件的合法性審查和行政複議、行政應訴工作;承擔本部門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工作,相對集中本部門行政許可事項受理、審批工作。
組織人事科:負責本系統領導班子建設、幹部隊伍建設和人才隊伍建設工作;承擔機關及所屬單位人事、機構編制等工作;負責機關和所屬事業單位科級領導幹部、後備幹部管理;指導所屬單位繼續教育、人員調配、職稱評審、年度考核、績效考核、獎勵、懲處和人事檔案管理工作;知道所屬單位離退休人員管理,協同辦理所屬事業單位幹部退休及經濟責任審計工作。
學前教育科:負責對各類型幼兒園進行分級分類管理;負責制定全區學前教育發展規劃和年度工作計劃並組織實施;負責幼兒園質量監控;負責指導幼兒園開展保育、教育、辦園(所)體制改革和教科研工作。
小學教育科:負責全區小學教育的管理工作;負責制定小學教育發展規劃和年度工作計劃並組織實施;負責小學教學管理、課程改革和教育教學質量監控工作;負責小學德育工作的管理、指導、檢查和評價;負責小學招生工作;負責組織實施小學生髮展質量綜合評估工作。
中學教育科:負責全區中學教育、職業教育、特殊教育教學管理、教學改革和教學質量監控;負責制定發展規劃和年度工作計劃並組織實施;負責檢查落實課程設置計劃;組織指導招生考試工作;負責管理學校德育工作;指導學生社會實踐活動。
綜合教育科:負責對全區教育改革和發展項目的管理;擬定全區教育事業發展中長期規劃、年度計劃;承擔教育方面重要文稿和領導講話稿的起草及修志工作;管理全區民辦教育(不含民辦幼兒園)、成人教育、社區教育;負責民辦教育監督執法工作;負責全區語言文字管理工作。
體育衞生藝術教育科:承擔學校體育、美育、勞動、科技教育工作;指導學校健康教育、衞生保健和防疫工作;組織學生的體質健康監測;指導學校開展體育、藝術、勞動和積極教育活動;組織、管理區級體育、藝術、勞動和科技等競賽和比賽;負責組隊參加區級以上賽事和活動;指導學校體育衞生藝術設施建設及器具配置;協助有關部門做好學校國防教育和軍訓工作。
計劃財務科:負責機關財務和國有資產管理,承擔所屬事業單位國有資產和財務監督工作;負責教育經費管理;負責系統內部審計工作;會同有關部門制定校園有關收費標準;負責教育基本信息統計。
基建科:編制校點佈局規劃調整並組織實施;負責申報區屬學校、直屬單位建設項目計劃,分解下達區屬學校、直屬單位建設項目年度工作計劃。編制下達區屬學校、指數單位維修項目年度計劃,跟蹤檢查年度計劃執行情況及效果;知道協調區屬學校、直屬單位建設項目、維修項目相關業務工作,組織開展業務培訓。
政府教育督導室:依法開展教育督導工作,組織督學和有關部門對全區教育系統及相關職能部門履行教育職責進行督導、檢查、驗收;負責區教育改革和發展綜合性重大問題的調查研究;負責教育政策法規研究。
安全穩定辦公室:負責教育系統安全穩定工作;完善學生意外傷害保障機制和學校安全防範體系;負責校園及其周邊綜合整治工作;負責重大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置工作;負責全區教育系統信訪工作;負責防範和處理邪教工作。 [1]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