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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慶市涪陵區醫療保障局

鎖定
重慶市涪陵區醫療保障局位於涪陵區順江大道6號。根據《中共重慶市涪陵區委重慶市涪陵區人民政府關於涪陵區機構改革的實施意見》(涪陵委發〔2019〕4號)和《重慶市涪陵區醫療保障局職能配置、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規定》(涪陵委辦發〔2019〕24號)精神,將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的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生育保險、城鄉居民合作醫療保險職責,區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的藥品和醫療服務價格管理職責,區民政局的醫療救助職責等整合,組建區醫療保障局,作為區政府工作部門。 [1] 
現任局長:羅妃。 [4] 
中文名
重慶市涪陵區醫療保障局
所屬部門
重慶市涪陵區人民政府
所屬地區
重慶市
現任領導
羅妃(局長)
地    址
涪陵區順江大道6號

重慶市涪陵區醫療保障局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重慶市醫療保險、生育保險、醫療救助等醫療保障制度的法律法規、政策、規劃和標準,擬訂相關規劃、辦法並組織實施。
(二)組織擬訂並實施醫療保障基金監督管理辦法,建立健全醫療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機制,推進醫療保障基金支付方式改革。
(三)組織實施醫療保障籌資和待遇政策,統籌城鄉醫療保障待遇標準,建立健全與籌資水平相適應的待遇調整機制。組織實施長期護理保險制度改革。
(四)組織實施藥品、醫用耗材、醫療服務項目、醫療服務設施等地方醫保目錄和支付標準,建立動態調整機制,組織實施醫保目錄准入談判地方規則。
(五)組織實施藥品、醫用耗材價格和醫療服務項目、醫療服務設施收費等政策,建立醫保支付醫藥服務價格合理確定和動態調整機制,推動落實市場主導的社會醫藥服務價格形成機制,建立價格信息監測和信息發佈制度。
(六)監督實施藥品、醫用耗材的招標採購政策,指導藥品、醫用耗材的招標採購平台建設。
(七)擬訂定點醫藥機構協議和支付管理辦法並組織實施,建立健全醫療保障信用評價體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監督管理納入醫保範圍內的醫療服務行為和醫療費用,依法查處醫療保障領域違法違規行為。
(八)負責醫療保障經辦管理、公共服務體系和信息化建設。組織實施異地就醫管理和費用結算政策。建立健全醫療保障關係轉移接續制度。
(九)完成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2] 

重慶市涪陵區醫療保障局內設機構

辦公室
負責機關日常運轉,承擔安全、保密、信訪、機要、信息、檔案、宣傳、政務公開、後勤保障等工作。負責機關黨羣工作,承擔機關和所屬單位人事管理、機構編制、教育培訓、隊伍建設、退休人員管理等工作。推進醫療保障信息化建設。
基金財務科
擬訂並組織實施全區醫療保障事業發展規劃。承擔醫療保障基金年度預決算草案編制、審核、支付。建立健全財務管理和內控制度。承擔機關和所屬單位預決算、財務核算、內部審計工作。承擔醫療保障統計工作。
醫療保障科
實施醫療保障籌資和待遇政策,建立健全與籌資水平相適應的待遇調整機制。實施藥品、醫用耗材、醫療服務項目、醫療服務設施等地方醫保目錄、支付標準、收費等政策,建立醫保支付醫藥服務價格合理確定和動態調整機制,推動落實市場主導的社會醫藥服務價格形成機制,建立價格信息監測和信息發佈制度。實施長期護理保險制度改革、醫保目錄准入談判地方規則、異地就醫管理和費用結算政策。監督實施藥品、醫用耗材的招標採購政策,指導藥品、醫用耗材的招標採購平台建設。擬訂支付管理辦法並組織實施。推進醫療保障基金支付方式改革。承擔醫療保障扶貧、城鄉醫療救助、城鄉居民大病保險和其他各項補充保險的管理工作,建立健全醫療保障關係轉移接續制度和覆蓋全民、城鄉統籌的多層次醫療保障體系。
基金監管和法規科
擬訂定點醫藥機構協議和醫療保障基金監督管理辦法並組織實施。建立健全醫療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機制、醫療保障信用評價體系、信息披露制度。監督管理納入醫保支付範圍的醫療服務行為和醫療費用,規範醫保經辦業務。依法查處醫療保障領域違法違規行為。承擔機關有關規範性文件的合法性審查和備案工作。承擔本單位行政執法監督工作。承擔行政應訴等法律事務。 [3] 

重慶市涪陵區醫療保障局現任領導

局長:羅妃 [4] 
副局長:周元強 [5]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