複製鏈接
請複製以下鏈接發送給好友

重慶市涪陵區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

鎖定
根據市編委《關於設立涪陵區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的批覆》(渝編〔2011〕30號)精神,經區委、區政府研究決定,設立重慶市涪陵區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為區政府工作部門。
中文名
重慶市涪陵區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
上級單位
重慶市涪陵區人民政府

重慶市涪陵區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單位職責

(一)貫徹執行有關企業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法律、法規和政策;起草全區企業國有資產管理的行政規章,制定全區企業國有資產管理的有關制度並督促實施。
(二)根據區政府授權,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國有資產法》和《企業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暫行條例》等法律法規履行出資人職責,依法享有資產收益、參與重大決策和選擇管理者等出資人權利。
(三)承擔監督所監管企業國有資產保值增值的責任。建立和完善國有資產保值增值指標體系,擬訂考核評價標準,通過規劃、預決策、審計、統計、稽核等方式對所監管企業國有資產的保值增值情況進行監管,維護國有資產出資人的權益。
(四)指導全區國有企業改革和重組,推進全區國有企業的現代企業制度的建設,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結構;研究提出加快全區國有經濟和國有企業發展的政策措施,推動全區國有經濟佈局和結構的戰略性調整。
(五)通過法定程序對區屬國有及國有控股企業負責人進行任免、考核並根據其經營業績進行獎懲;建立符合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和現代企業制度要求的選人、用人機制;負責區屬國有及國有控股企業工資分配管理工作,完善經營者激勵和約束制度。
(六)依法向所監管企業派出或推薦監事;負責區屬國有及國有控股企業監事會和內部審計機構的管理、指導、監督;負責加強區屬國有及國有控股企業財務監督、風險控制和經濟責任審計工作。
(七)負責組織所監管企業上交國有資本收益,參與擬訂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有關管理制度和辦法,按照有關規定負責國有資本經營預決算編制和執行等工作。
(八)負責所監管企業的清產核資和國有資本金權屬的界定、登記、轉讓、糾紛調處等工作;負責指導所監管企業國有資產(資本金)的統計分析、產權評估等工作。
(九)配合指導、監督檢查所監管企業貫徹落實安全生產方針政策及有關法律法規、標準等工作;負責金融類、投資類區屬國有及國有控股企業的安全生產、信訪穩定工作。
(十)承辦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1] 

重慶市涪陵區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內設機構

辦公室
綜合協調機關政務事務工作;負責機關文電、會務、機要、檔案、信訪和信息化工作;負責機關財務管理、行政後勤、安全保衞工作;研究起草國有資產監督管理的規範性文件和措施;負責規範性文件審查相關工作,承辦機關法律事務;指導國有企業法制建設和法律顧問工作,推進區屬國有企業依法治理工作;調處區屬國有企業法律糾紛;負責議提案辦理工作;承擔黨委會議、主任辦公會議決定事項的督辦工作; 負責國資系統對外宣傳和新聞工作;承擔中央、重慶市和外地在涪國有企業的聯絡工作。
產權與改革科
(區國有企業改革領導小組辦公室)
負責研究提出完善國有企業產權管理的意見,擬訂企業國有產權管理的規章制度和管理辦法,承擔所監管企業國有資產的產權登記、轉讓、劃轉、處置及產權糾紛調處等工作;負責出資企業的組建、投資、捐贈等事項的審核和備案;承擔所監管企業資產評估項目的核準和備案;對所監管企業重大資產交易事項提出意見建議,監督、規範國有資產交易;負責指導區屬國有企業發展戰略規劃編制工作和企業服務管理工作,審核所監管企業的發展戰略和規劃並指導其產業進行戰略性調整;負責對所監管企業年度投資計劃提出意見建議;審核所出資企業資本金變動及發債方案;負責指導所監管企業開展國有資本投資運營,推動國有資本保值增值;負責所監管企業需要國有股東代表表決事項提出意見建議;負責所監管企業公司章程和“三重一大”制度的審批備案。負責研究提出國有企業改革建議,指導全區國有企業改革工作;指導所監管企業合併、合資、股份制改造、上市、破產等改革工作;推進國有企業剝離辦社會職能和解決歷史遺留問題,配合有關部門做好下崗職工的安置工作;指導所監管企業按照現代企業制度完善公司治理,推進中國特色現代國有企業制度建設;負責研究提出國有經濟佈局和結構戰略性調整建議;協助所監管企業解決發展中的有關問題;承擔區國有企業改革領導小組日常工作。
考核分配科
健全國有企業績效評價指標體系,分類完善所監管企業負責人經營業績考核制度;對所監管企業負責人進行年度和任期經營業績考核;根據考核結果,提出企業負責人薪酬制度和激勵辦法並組織實施;規範所監管企業負責人履職待遇、業務支出和職工權益保障;提出國有企業收入分配製度改革的指導意見;負責指導所監管企業做好安全生產、節能減排工作。
財務監督與收益管理科
參與研究制定所出資企業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有關制度和配套辦法,提出所出資企業年度國有資本經營預算建議草案,編制決算草案;承辦所監管企業財務預決算的有關工作;指導國有企業建立健全財務管理制度;調控所監管企業工資分配總體水平;承擔所監管企業國有資產統計分析工作;承擔所監管企業清產核資和資產損失核銷工作;負責組織和監督所出資企業按規定上繳國有資本經營收益,實施所出資企業國有資本經營預算績效管理和監督檢查;負責所監管企業內部審計,承辦與審計機關加強對區屬國有重點企業監督協調配合有關工作;研究所監管企業的經濟運行狀況,指導所監管企業風險管控,研究提出處理意見建議;研究提出所監管企業重大資產損失責任追究的意見和建議;研究建立國有資本投資運行制度,推動國有資本規範運作。
組織人事科
(黨建辦、區國資檔案中心)
按照幹部管理權限,負責所監管企業領導班子建設和領導人員、董事、監事的推薦、考察、任免、綜合考核評價等相關工作;負責指導所監管企業人才工作和教育培訓工作;負責機關人事管理、人才培養和教育培訓工作。牽頭負責黨委履行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有關具體工作;負責指導所監管企業黨的建設工作,以及統戰、工會、共青團、婦女等工作;負責所監管企業黨組織的管理;指導所監管企業黨員隊伍建設、黨員教育管理和黨員發展工作;負責所監管企業黨組織黨費收繳管理,黨內統計工作;統籌抓好黨的關係在區國資委黨委的中央企業黨的建設工作,具體承擔黨員發展宏觀指導、黨內統計、黨費管理,以及參加全市和區黨代會代表的推選、黨內表彰等工作的組織部署、督促檢查;配合中央和外地企業黨委做好在涪企業黨組織換屆、黨組織負責人調整等有關工作。負責所監管企業、中央和外地在涪大型企業黨的思想建設、精神文明建設、意識形態、輿情管控工作;指導和推進所監管企業、中央和外地在涪大型企業的思想政治工作和企業文化建設工作; 負責機關紀檢工作。按照幹部檔案管理權限和規定,承擔所監管企業幹部檔案管理工作。 [2] 

重慶市涪陵區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現任領導

主任:王小峽 [3-4] 
副主任:李茂生 [5]  、姚以山 [6]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