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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慶市江津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鎖定
重慶市江津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以下簡稱區人力社保局)是區政府工作部門,為正處級。
區人力社保局貫徹落實黨中央、市委和區委關於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決策部署,在履行職責過程中堅持和加強黨對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
中文名
重慶市江津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性    質
重慶市江津區政府工作部門
行政級別
正處級
簡    稱
區人力社保局

重慶市江津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法律法規、規章和方針政策。擬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相關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
(二)擬訂人力資源市場發展規劃和人力資源服務業發展、人力資源流動辦法,促進人力資源合理流動、有效配置。綜合管理人力資源市場和人力資源開發培訓、流動調配等工作。
(三)負責促進就業工作,擬訂統籌城鄉的就業發展規劃,完善公共就業服務體系,統籌建立面向城鄉勞動者的職業技能培訓制度,擬訂就業援助制度,貫徹執行高校畢業生就業政策。
(四)統籌建立覆蓋城鄉的社會保障體系,貫徹執行養老、失業、工傷等社會保險及其補充保險政策和標準。貫徹執行養老、失業、工傷保險關係轉續辦法。承擔養老、失業、工傷等社會保險及其補充保險基金行政監督責任。會同有關部門實施全民參保計劃。
(五)負責就業、失業和相關社會保險基金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實施預防、調節和控制,保持就業形勢穩定和相關社會保險基金總體收支平衡。
(六)貫徹執行勞動人事爭議調解仲裁製度和勞動關係政策,完善勞動關係協商協調機制,貫徹職工工作時間、休息時間和假期制度,貫徹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勞動保護政策。負責勞動保障綜合行政執法,具體執法交由相關執法隊伍承擔,並以部門的名義統一執法。
(七)參與擬訂全區人才隊伍建設的總體規劃。負責區級有關重點人才項目的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參與擬訂人才引進辦法。
(八)負責全區專業技術人才隊伍和高技能人才隊伍建設。牽頭推進深化職稱制度改革工作,貫徹執行專業技術人員管理、繼續教育和博士後管理等政策,負責高層次專業技術人才選拔和培養工作。負責擬訂吸引留學人員來江津工作或定居辦法。擬訂技能人才培養、評價、使用和激勵辦法,貫徹執行職業資格制度和職業技能評價政策。牽頭組織緊缺優秀人才的引進工作。負責專家、高層次人才服務工作。
(九)會同有關部門指導推進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按照管理權限負責規範事業單位崗位設置、公開招聘、聘用合同、人員交流等人事綜合管理工作,擬定並組織實施事業單位人員、機關工勤人員和臨聘人員管理辦法。
(十)貫徹執行重慶市表彰獎勵政策,綜合管理全區表彰獎勵工作,承擔市級及以上層次功勳榮譽表彰的評選推薦工作,根據授權承辦區級表彰獎勵活動。
(十一)貫徹執行事業單位人員工資收入分配政策;貫徹執行企事業單位人員福利和離退休政策。負責組織實施機關事業單位工資福利、離退休政策和工資統發審核工作。
(十二)會同有關部門貫徹落實農民工工作綜合性政策和規劃,擬訂相關辦法並組織實施,協調解決重點難點問題,維護農民工合法權益。
(十三)負責我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領域國際交流與合作。
(十四)協助做好公務員錄用、公開遴選、公開選調等考試的考務組織工作。承擔以區政府名義任免人員的行政任免手續。
(十五)完成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1] 

重慶市江津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職能轉變

深入推進簡政放權、放管結合、優化服務改革,進一步減少行政審批事項,規範和優化對外辦理事項,減少職業資格許可和認定等審批事項,實行國家職業資格目錄清單管理,加強事中事後監管,創新就業和社會保障等公共服務方式,擬定信息規劃,加強信息共享,提高公共服務水平。
有關職責分工。
與區教委分工。會同區教委等部門落實高校畢業生就業政策。高校畢業生離校前就業指導和服務工作,由區教委負責;高校畢業生離校後就業指導和服務工作,由區人力社保局負責。 [1] 

重慶市江津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所獲榮譽

2021年10月,被擬表彰為“全國根治拖欠農民工工資工作先進集體”。 [2] 

重慶市江津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現任領導

重慶市江津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局長:鍾明才 [3]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