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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慶市地方金融監督管理局

鎖定
重慶市地方金融監督管理局,是重慶市機構改革設置的新部門,作為市政府直屬機構。 [1] 
2018年10月25日,重慶市地方金融監督管理局(重慶市金融工作局)正式掛牌。 [2] 
現任重慶市地方金融監督管理局黨組書記、局長:阮路 [3] 
中文名
重慶市地方金融監督管理局
外文名
Chongqing Local Financial Supervision and Administration
現任領導
阮路
成立時間
2018年10月25日
隸屬機構
重慶市人民政府

重慶市地方金融監督管理局機構簡介

重慶市地方金融監督管理局 重慶市地方金融監督管理局
根據《重慶市機構改革方案》,重慶將市金融工作辦公室的職責,以及市商務委員會的商業保理、租賃、典當管理職責等整合,組建市地方金融監督管理局,作為市政府直屬機構,加掛市金融工作局牌子。不再保留市金融工作辦公室。 [2] 

重慶市地方金融監督管理局主要職責

(一)依據國家法律法規,起草地方有關金融監管法規草案,負責牽頭擬定地方金融監管的制度和辦法。負責地方金融監管執法工作,依法查處違法違規行為。構建地方金融監管體系。
(二)貫徹執行有關金融工作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方針政策,承擔國家金融政策的落地研究,提出我市金融工作建議並組織實施。
(三)按照中央政策要求和有關法律法規規定,承接中央賦予地方的金融監管職責,負責全市地方金融監管工作;負責對小額貸款公司、融資擔保公司、區域性股權市場、典當行、融資租賃公司、商業保理公司、地方資產管理公司、金融要素市場實施日常監管,對網絡借貸信息中介機構、物流金融公司等新興地方金融機構和活動實施監管;負責全市股權投資類企業的備案和服務。
(四)承擔牽頭應對金融突發事件、開展全市打擊非法金融活動的責任。配合中央在渝金融監管機構規範和維護地方金融秩序,防範和化解金融風險。
(五)推進金融中心建設,擬訂地方金融業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承擔中新(重慶)戰略性互聯互通示範項目金融服務委員會、自貿區金融工作推進組有關職責。
(六)協調、引導金融機構為經濟社會發展服務。負責擬上市公司的培育、推薦工作,發展多層次資本市場。推動發展普惠金融,改善和強化小微企業金融服務,推進農村金融改革和發展,強化農村金融服務。推動發展金融科技。
(七)營造良好金融生態環境,負責在渝金融機構、金融中介機構的聯絡、協調和服務工作。指導區縣(自治縣)按中央和市委、市政府要求做好有關金融工作。負責職責範圍內的金融人才隊伍建設工作。
(八)負責機關、直屬單位和主管的社會組織黨建工作。
(九)完成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4] 

重慶市地方金融監督管理局內設機構

市金融監管局現有10個內設處室:辦公室、政策法規處(研究室)、監管一處、監管二處、監管三處、創新金融監管處、金融穩定處(信訪處)、銀行保險處、資本市場處、發展協調處;另設機關黨委(人事處)。下設1個正處級事業單位,即重慶市金融發展服務中心。各處室(單位)職責如下:
(一)辦公室。負責機關日常運轉工作,承擔機關文電、機要、保密、督查、安全保衞、檔案、文秘、應急值班、政務值班、建議提案辦理、會務、信息宣傳、外事、後勤、財務等工作。
(二)政策法規處(研究室)。組織起草相關地方性法規、規章和規範性文件。負責機關依法行政工作,承擔行政決策和規範性文件合法性審查、行政複議、行政應訴、行政處罰、政務公開等工作,開展普法宣傳。擬定地方金融業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承擔全市金融業發展重要課題的調查研究,研究提出金融業發展綜合性政策措施;承擔重要綜合性文稿的起草工作;開展全市金融運行監測。承擔重慶市金融工作協調聯席會議辦公室的日常事務工作。
(三)監管一處。負責小額貸款公司的審核、監管和風險防範化解;負責典當行的審批、監管和風險防範化解;指導小額貸款、典當行業發展,引導機構為實體經濟服務。
(四)監管二處。負責融資性擔保公司、保理公司的審批、監管和風險防範化解;指導融資性擔保、保理行業發展,引導機構為實體經濟服務。
(五)監管三處。負責金融要素市場、融資租賃公司、地方資產管理公司的監管和風險防範化解;指導金融要素市場、融資租賃、地方資產管理行業發展,引導機構為實體經濟服務。
(六)創新金融監管處。負責對網絡借貸信息中介機構等新興地方金融機構和活動組織實施監管,防範化解風險。指導投資諮詢類機構等市政府指定機構的規範發展工作。牽頭推進金融科技發展,負責地方金融監管信息化建設,推動建立完善金融風險監測、預警信息共享機制。開展地方金融數據統計分析和風險預警。
(七)金融穩定處(信訪處)。牽頭制定實施打擊非法金融活動規章制度,推動建立完善我市金融風險處置聯動工作機制。牽頭打擊非法金融活動。承擔市打擊非法金融活動領導小組日常工作,指導區縣(自治縣)開展打非相關工作。牽頭組織應對金融突發事件、制定實施全市金融安全事件應急預案。牽頭負責地方金融領域信訪維穩工作。牽頭組織協調全市地方金融風險防控工作,統籌跨領域金融風險案件處置。指導區縣(自治縣)按中央和市委、市政府要求做好有關金融工作,按規定建立問責機制。
(八)銀行保險處。聯繫服務在渝銀行業、保險金融機構。牽頭組織保險業創新發展試驗區建設。協調化解各類涉及銀行業、保險金融機構單體風險事件。推動金融服務全市重大戰略,牽頭引導金融機構服務實體經濟。牽頭負責普惠金融工作,加強農村金融服務。牽頭開展營造全市金融生態環境有關工作。
(九)資本市場處。推動提升全市經濟證券化率水平,承擔擬上市公司的培育、推薦工作。承擔在渝證券分支機構的聯繫與服務工作,負責區域性股權市場的監管,承擔股權投資類機構的備案和服務工作,防範化解各類單體風險。引導證券機構、區域性股權市場為實體經濟服務,牽頭推進直接融資有關工作。
(十)發展協調處。牽頭推進金融行業改革創新發展,統籌推進金融中心重大項目建設,牽頭開展機構牌照創新和業態培育工作。具體承擔中新(重慶)戰略性互聯互通示範項目金融服務委員會、自貿區金融工作推進組有關職責。具體負責承辦中新(重慶)戰略性互聯互通示範項目金融峯會。推進區域金融合作和對外交流合作。加強小微金融服務,指導物流金融發展。
機關黨委(人事處)。負責機關和所屬事業單位的黨羣工作,具體管理本部門所主管的社會組織黨的建設工作。承擔機關和所屬事業單位的幹部人事、機構編制、統戰、教育培訓、退休人員管理等工作。承擔職責範圍內的金融人才隊伍建設具體工作。
重慶市金融發展服務中心:開展金融發展研究、金融信息數據統計分析、境內外金融交流合作、金融人才引進培訓等工作。 [4] 

重慶市地方金融監督管理局現任領導

重慶市地方金融監督管理局 重慶市地方金融監督管理局
重慶市地方金融監督管理局黨組書記、局長:阮路 [3] 
主持市金融監管局全面工作,分管辦公室、金融發展服務中心。
重慶市地方金融監督管理局黨組成員、副局長:金勇傑
分管監管一處、監管二處、金融穩定處(信訪處)、機關黨委(人事處),聯繫對口行業協會。
重慶市地方金融監督管理局黨組成員、副局長:吳恆
分管政策法規處(研究室)、監管三處、物流金融公司,分管財務工作,聯繫對口行業協會。
重慶市地方金融監督管理局黨組成員、副局長:馬勇
分管資本市場處,聯繫對口行業協會。
重慶市地方金融監督管理局黨組成員(掛職一年)
分管資本市場處,協助監管交易場所工作。 [5-6] 

重慶市地方金融監督管理局所獲榮譽

2021年6月25日,重慶市金融監管局第三黨支部被表彰為“市直機關先進基層黨組織”。 [7]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