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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慶市交通運輸綜合行政執法總隊

鎖定
重慶市交通運輸綜合行政執法總隊是重慶市的一個集路政、運政、港航和高速公路交通安全管理等職能於一體的交通綜合執法機構。
2019年12月25日,重慶市交通運輸綜合行政執法總隊掛牌成立。 [1-2] 
中文名
重慶市交通運輸綜合行政執法總隊
成立時間
2019年12月25日
辦公地址
重慶市
職    能
路政、運政、港航和高速公路交通安全管理
下設單位
特勤支隊、工程質量監督支隊、港航海事支隊、軌道交通支隊等
現任隊長
劉峯

重慶市交通運輸綜合行政執法總隊主要職責

(一)承擔全市交通運輸領域綜合行政執法工作的組織、指導、協調和監督工作。參與擬訂交通運輸綜合行政執法管理制度、執法標準規範,並監督實施。
(二)承擔公路路政、道路運政、水路運政、地方航道行政、港口行政、地方海事行政的執法職能。組織、協調公路超限運輸治理的執法工作。
(三)承擔全市高速公路的路政、運政和交通安全執法職能(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處罰權除外)。
(四)承擔公路、水運和地方鐵路等交通建設工程質量和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的執法職能。
(五)承擔軌道交通運營管理的執法職能。
(六)承擔交通運輸綜合行政執法信息化建設工作。
(七)完成市委、市政府和市交通局交辦的其他任務。

重慶市交通運輸綜合行政執法總隊機構職能

重慶市交通運輸綜合行政執法總隊整合交通運輸系統內高速公路執法和公路路政、道路運政、水路運政、航道行政、港口行政、地方海事行政、工程質量監督管理、軌道交通運營管理等執法門類的執法職責,以市交通局的名義,統一行使交通運輸領域行政處罰權及與之相關的行政檢查、行政強制權等執法職能。
另外,根據相關法律法規,重慶市交通運輸綜合行政執法總隊負責高速公路交通安全行政執法工作。

重慶市交通運輸綜合行政執法總隊下設機構

(一)綜合處(信訪工作辦公室)
(二)政治處
(三)法制處
(四)科技信息處
(五)財務處
(六)事故對策處
(七)紀檢室
(八)指揮中心(特勤支隊)。承擔交通運輸綜合行政執法指揮體系、應急體系建設工作。承擔執法勤務管理工作。承擔突發事件應急指揮調度、處置工作,以及交通執法服務熱線有關工作。指揮、協調全市交通運輸專項整治和重大案件查處工作。組織、協調公路超限運輸治理的行政執法和監督檢查工作。
(九)直屬支隊。承擔主城九區範圍內道路運政(軌道交通支隊承擔的區域除外)、公路路政的執法職能。
(十)高速公路第一、二、三、四、五支隊。承擔轄區高速公路的路政、運政和交通安全執法職能(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處罰權除外)。
(十一)工程質量監督支隊。指導和監督全市交通建設工程質量監督管理的執法工作。按規定承擔公路、水運、地方鐵路等交通建設工程質量和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的執法職能。按規定組織事故搶救,組織或者參與事故調查。
(十二)港航海事支隊。指導和監督全市水路運政、地方航道行政、港口行政、地方海事行政的執法工作。承擔地方通航水域水上交通事故預防和處理工作。按權限承擔水路運政、航道行政、港口行政、地方海事行政的執法職能。按規定承擔防治船舶及其作業活動污染內河水域環境的執法職能。承擔船舶(含漁業船舶)檢驗的執法職能。
(十三)軌道交通支隊。承擔軌道交通運營管理的執法職能。承擔主城九區軌道交通沿線重要客運樞紐站場道路運政的執法職能。組織開展有關專項整治和重大執法活動。 [2] 

重慶市交通運輸綜合行政執法總隊所獲榮譽

2020年10月23日,重慶市交通運輸綜合行政執法總隊高速公路第二支隊四大隊被交通運輸部評為“全國交通運輸系統抗擊新冠肺炎疫情先進集體”。 [3] 
2020年11月20日,被中央文明委評為第六屆全國文明單位。 [4] 
2021年8月,重慶市交通運輸綜合行政執法總隊高速公路第三支隊四大隊被命名為“第20屆全國青年文明號“。 [5]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