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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慶市九龍坡區機關事務管理局

鎖定
重慶市九龍坡區機關事務管理局是重慶市九龍坡區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中文名
重慶市九龍坡區機關事務管理局
辦公地址
楊家坪西郊路27號

重慶市九龍坡區機關事務管理局主要職責

(一)負責區級機關事務的管理、保障、服務工作;擬訂並組織實施區級機關事務和政務接待的具體政策、規章制度;擬訂並組織實施區級機關後勤體制改革的政策和辦法。
(二)負責政務接待及相關公務接待,承擔全區大型活動、重要會議接待服務工作,統一管理和使用接待經費。
(三)根據授權負責區級機關、區委區政府直屬事業單位國有資產使用管理工作;制定區級機關、區委區政府直屬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具體制度和辦法並組織實施;
(四)負責核定區級機關辦公用房建設標準;負責審查區級機關用房基建計劃;負責區級機關辦公用房及區級會議中心的規劃、建設及改擴建工程;統一調配和管理區級機關辦公用房;會同有關部門搞好區級機關住房制度改革;按照住房制度改革的有關政策,負責區政府直屬房產的維修管理。
(五)負責制定全區公務車輛規章制度並組織實施;負責區級行政事業單位公務用車的編制計劃、編制核定、配備、更新、維修、調配、處置等工作;
(六)會同有關部門制定全區公共機構節能管理規劃及相關制度並組織實施;負責區級公共機構節能監督管理工作;組織開展能耗統計、監測和評價考核工作;指導、協調、監督各單位公共機構節能工作;
(七)負責機關大院環境衞生、園林綠化、市政設施和水、電、氣等設施的維修及費用的收繳。
(八)負責區級會務中心及其配套設施的使用和維護;管理區級機關食堂;指導經營業務的健康發展。
(九)負責機關大院辦公樓的安全保衞、消防和社會綜合治理工作。
(十)指導機關後勤事務和政務接待工作,推動後勤服務單位的改革和發展;協同有關部門組織實施機關事業單位後勤人員和接待人員的培訓工作。
(十一)承辦區政府和上級業務主管部門交辦的其他事項。 [1] 

重慶市九龍坡區機關事務管理局內設機構

(一)綜合管理科(掛公務車管理科牌子)
職能職責:負責區級機關公務用車的編制、配置、更新、保險、定點維修工作;統一調配和管理區級機關辦公用房;負責區人才公寓的管理工作;負責局收文、發文、傳閲、歸檔和信息收集工作;負責局辦公用品、維修材料等物品的採購、保管、發放工作;負責局黨務、組織、人事、財務、紀檢、人事、公務車、保密、檔案、離退休幹部等工作;負責局印章印鑑管理工作;
(二)接待服務科
職能職責:負責區委、區人大、區政府、區政協牽頭的各類綜合檢查、視(考)察團的政務接待和應邀來區考察、洽談的商務接待服務工作;負責區大型活動和重要會議的後勤保障工作;負責政務接待的值班、交通票務工作;負責統一管理和使用接待經費。
(三)節能後勤科
職能職責:負責全區公共機構節能監督管理工作;負責審查區級機關用房基建計劃、規劃、建設及改擴建工程;負責區級機關辦公用房及區級會議中心的規劃、建設及改擴建工程;負責區機關大院物業公司的協調、監督管理工作;負責區級機關的後勤行政管理工作;負責區政府直屬房產以及機關公用水、電、氣設施的維修管理和水、電、氣費用的收繳;負責機關大院的環境衞生、綠化、衞生責任區等有關公益活動的組織實施和檢查;負責區級會議中心及其配套設施的使用和維護,管理機關職工食堂,指導經營業務的健康發展。
(四)安全保衞科
科室職能職責:負責機關大院的安全保衞、消防、大院內治安綜合治理工作;協助有關部門做好政務接待及相關公務接待、大型活動、重要會議的安全保衞工作;負責區級機關各部門報刊收發管理等工作;負責對機關各部門安全、保衞等工作進行業務指導和培訓。 [1] 

重慶市九龍坡區機關事務管理局現任領導

劉學梅(局黨組書記、局長)
主持區機關事務局全面工作。
協助局長分管區機關食堂、楊渡村13號機關食堂、區行政服務中心食堂相關工作,以及工會、婦聯工作。
劉強波(副局長)
協助局長分管公務用車管理科、節能後勤科、安全保衞科,分管辦公用房、公共機構節能、會議中心、機關大院、基建、物業管理、安全保衞、西郊三村相關工作;
李 斌(副局長)
協助局長分管接待服務科、綜合科,協調“五大家”辦公室工作,分管紀檢、黨風廉政、對口幫扶、財務、政府採購、國有資產管理、組織、人事、物品採購、物品保管、印章、機關效能考核、綜合目標考核、精神文明建設、創先爭優、保密、信息、法制、檔案以及收發文工作。 [1]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