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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療過失

鎖定
醫療過失是包括責任過失及技術過失。責任過失指醫務人員應當預見自己的行為可能導致病人出現不良後果或危害,因為疏忽大意而沒有預見,或者已經預見但由於過於自信或抱有僥倖心理能夠避免,而造成了不良後果或者危害。技術過失指行為人在醫療過程中是盡職的,過失是行為人技術方面的原因造成的,即行為人學識、經驗和能力的限制引起的,這些限制不僅表現在注意能力上,也表現在處置能力上,面對複雜的情況,由於能力限制未能預見不良後果或因處置不當、處理錯誤造成不良後果。 [1] 
中文名
醫療過失
定    義
包括責任過失及技術過失
醫療過失,是指工程師及其他醫務人員在診療、預防、保健、計劃生育技術服務等醫療活動過程中,在具體實施醫療行為時沒有履行應盡的注意義務,表現為未能預見並避免損害結果的發生,從而導致患者人身或財產利益受損。衡量醫療過失的標準是醫師是否違反注意義務,在醫療行為上可以具體表現為違反法律、法規、規章及醫學技術操作規範、技術程序、處置原則等。
參考資料
  • 1.    官大威.法醫學辭典:化學工業出版社,2009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