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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師執業證書
鎖定
- 中文名
- 醫師執業證書
- 設立依據
- 中華人民共和國醫師法
醫師執業證書發展歷史
1998年6月26日,第九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次會議通過《中華人民共和國執業醫師法》,自1999年5月1日起施行。其中,第十三條明確:“國家實行醫師執業註冊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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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9年7月16日,原衞生部頒佈、施行《醫師執業註冊暫行辦法》(衞生部令第5號)。其中,第二條明確:“醫師經註冊取得《醫師執業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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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2月28日,原國家衞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公佈《醫師執業註冊管理辦法》(國家衞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令第13號),自2017年4月1日起施行,1999年7月16日原衞生部公佈的《醫師執業註冊暫行辦法》同時廢止。《醫師執業註冊管理辦法》第二條明確:“醫師執業應當經註冊取得《醫師執業證書》。”
[2]
2021年8月20日,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次會議通過《中華人民共和國醫師法》,自2022年3月1日起施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執業醫師法》同時廢止。《醫師法》第十三條明確:“國家實行醫師執業註冊制度”的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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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師執業證書核發機構
-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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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中華人民共和國醫師法 .中國人大網[引用日期2023-03-01]
- 2. 醫師執業註冊管理辦法 .國家衞生健康委員會[引用日期2023-03-01]
- 3. 中華人民共和國執業醫師法 .國家衞生健康委員會[引用日期2023-03-01]
- 4. 醫師執業註冊暫行辦法 .中國政府網[引用日期2023-03-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