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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令

(民間風俗)

鎖定
酒令是漢族民間風俗之一,是酒席上的一種助興遊戲,一般是指席間推舉一人為令官,餘者聽令輪流説詩詞、聯語或其他類似遊戲,違令者或負者罰飲,行令者又稱“酒司令”。而這個“司令”權是要輪流來行使的,所以輪到的人也叫“關主”。又稱“行令飲酒”。 [1] 
酒令是一種有中國特色的酒文化。飲酒行令,是中國人在飲酒時助興的一種特有方式。酒令由來已久,最早誕生於西周,完備於隋唐。
中文名
酒令
類    型
民間風俗
產    地
中國
目    的
罰酒,娛樂助興
起源時間
西周時期
分    類
可分為古令、雅令通令、籌令

目錄

酒令概況

酒令簡介

酒令是漢族自古就有的飲酒時一種特有的助興方式,在全國各地有不同的表現形式。
酒令是筵宴上助興取樂的飲酒遊戲,最早誕生於飲酒行令,是中國人在飲酒時助興的一種特有方式。酒令由來己久,開始時可能是為了維持酒席上的秩序而設立“監”。漢代的“觴政”,就是在酒宴上執行觴令,對不飲盡杯中酒的人實行某種處罰。在遠古時代就有了射禮,為宴飲而設的稱為"燕射"。即通過射箭,決定勝負。負者飲酒。古人還有一種被稱為投壺的飲酒習俗,源於西周時期的射禮。酒宴上設一壺,賓客依次將箭向壺內投去,以投入壺內多者為勝,負者受罰飲酒。《紅樓夢》第四十回中鴛鴦吃了一鍾酒,笑着説:“酒令大如軍令,不論尊卑,唯我是主,違了我的話,是要受罰的”。總的説來,酒令是用來罰酒。但實行酒令最主要的目的是活躍飲酒時的氣氛。何況酒席上有時坐的都是客人,互不認識很常見,行令就像催化劑,能使酒席上的氣氛很快活躍起來。
酒令
酒令(21張)
行酒令的方式可謂是五花八門。文人雅士與平民百姓行酒令的方式自然大不相同。文人雅士常用對詩或對對聯、猜字或猜謎等,一般百姓則用一些既簡單,又不需作任何準備的行令方式。
最常見,也最簡單的是“同數”,現今一般叫“猜拳”,即用手指中的若干個手指的手姿代表某個數,兩人出手後,相加後必等於某數,出手的同時,每人報一個數字,如果甲所説的數正好與加數之和相同,則算贏家,輸者就得喝酒。如果兩人説的數相同,則不計勝負,重新再來一次。
擊鼓傳花:這是一種既熱鬧,又緊張的罰酒方式。在酒宴上賓客依次坐定位置。由一人擊鼓,擊鼓的地方與傳花的地方是分開的,以示公正。開始擊鼓時,花束就開始依次傳遞,鼓聲一落,如果花束在某人手中,則該人就得罰酒。因此花束的傳遞很快,每個人都唯恐花束留在自己的手中。擊鼓的人也得有些技巧,有時緊,有時慢,造成一種捉摸不定的氣氛,更加劇了場上的緊張程度,一旦鼓聲停止,大家都會不約而同地將目光投向接花者,此時大家一鬨而笑,緊張的氣氛一消而散。接花者只好飲酒。如果花束正好在兩人手中,則兩人可通過猜拳或其它方式決定負者。擊鼓傳花是一種老少皆宜的方式,但多用於女客。如《紅樓夢》中就曾生動描述這一場景。

酒令意義

酒令對酒禮的變革、豐富和發展有着重要意義,它不僅是佐酒助興、活躍宴席的重要手段,更是使中華文化入於酒,而為之“酒中的文化”。據歷史記載,最早的酒令是輔助“禮”的工具,後來才發展為佐酒助興、賓主盡歡的方法,甚至成了勸酒、賭酒、逼酒的手段。

酒令由來

行酒令 行酒令
酒令由來已久,開始時可能是為了維持酒席上的秩序而設立“監”。總的説來,酒令是用來罰酒。但實行酒令最主要的目的是活躍飲酒時的氣氛。何況酒席上有時坐的都是客人,互不認識是很常見的,行令就像催化劑,頓時使酒席上的氣氛就活躍起來。
飲酒行令,不光要以酒助興,有下酒物,而且往往伴之以賦詩填詞、猜謎行拳之舉,需要行酒令者敏捷機智,有文彩和才華。
因此,飲酒行令既是古人好客的傳統表現,又是他們飲酒藝術與聰明才智的結晶。
酒令的產生與中國古代酒文化的發達有很大的關係。中國是一個具有悠久的釀酒歷史的國家,中國的古人歷來都很喜歡喝酒。夏王朝的夏桀,曾“為酒池,可以運舟”,商王朝的紂王曾“造酒池肉林”,好為“長夜之飲”,周王朝的穆王,曾有“酒天子”之稱,他們都是中國歷史上有名的愛喝酒的皇帝。到了漢代,由於國家統一,經濟繁榮,人民生活較為安定,因此飲酒之風更為盛行。西漢初,朱虛侯劉章在一次宴會中以軍法行酒,中有一人不堪其醉逃席,被劉章追回後斬首。西漢時的梁孝王曾集許多名士到梁苑喝酒,並令枚乘、路僑、韓安國等作賦玩樂。韓安國賦幾不成,鄒陽替他代筆,被罰酒,而枚乘等人則得賞賜。這種在喝酒時制定出一定的規則,如有違反則必須受到處罰的做法,實際上已經開創了酒令的先河。
酒令是中國酒文化中戛戛獨造的一朵別有風姿的奇葩,它是勸酒行為的文明化和藝術化。我們掌握酒令的有關知識,並把它適當地應用到飲酒活動當中,可以調節氣氛,增添樂趣,陶情冶情,增進智力,提高飲酒的文明程度。
行酒令的方式可謂是五花八門。文人雅士與平民百姓行酒令的方式大不相同。文人雅士常用對詩或對對聯、猜字或猜謎等,一般百姓則用一些既簡單,又不需作任何準備的行令方式。
象牙行酒令牌 象牙行酒令牌
酒令是筵宴上助興取樂的飲酒遊戲,最早誕生於西周,完備於隋唐。飲酒行令在士大夫中特別風行,他們還常常賦詩撰文予以讚頌。白居易詩曰:“花時同醉破春愁,醉折花枝當酒籌。”後漢賈逵並撰寫《酒令》一書。清代俞效培輯成《酒令叢鈔》四卷。
春秋戰國時代的飲酒風俗和酒禮有所謂“當筵歌詩”,“即席作歌”。從射禮轉化而成的投壺遊戲,實際上是一種酒令。秦漢之間,承前代遺風,人們在席間聯句,名曰“即席唱和”,用之日久,便逐漸豐富,作為遊戲的酒令也就產生了。唐宋時代是我國遊戲文化發展的一個高峯,酒令也相應地得以長足發展。酒令到明清時代則進入另一個高峯期,其品種更加豐富,可謂五花八門,琳琅滿目。舉凡世間事物、人物、花木、蟲禽、曲牌、詞牌、詩文、戲劇、小説、中藥、月令、八卦、骨牌,以及種種風俗、節令、無不入令。清人俞敦培的《酒令叢鈔》把酒令分為古今、雅令、通令、籌令四類,當代人何權衡等編著的《古今酒令大觀》把酒令分為字詞令、詩語令、花鳥魚蟲令、骰令、拳令、通令、籌令七類,今人麻國鈞麻淑雲編《中國酒令大觀》將酒令分為射覆猜拳、口頭文字、骰子、牌、籌子、雜六類。按其流行範圍分,酒令中較為複雜、書卷氣重的大多在書本知識較豐富的人士之間流行,稱為雅令;而在廣大民眾之間則流行比較簡單的酒令,稱為俗令。當然,這種區分並不是絕對的。酒令的形式千變萬化,可以即興創造和自由選擇。酒令可以説是漢族特有的一種酒文化

酒令發展

最早的酒令,完全是在酒宴中維護禮法的條規。在古代還設有“立之監”、“佐主史”的令官,即酒令的執法者,這中酒令是限制飲酒而不是勸人多飲的。隨着歷史的發展,時間的推移,酒令愈來愈成為席間遊戲助興的活動,以致原有的禮節內容完全喪失,純粹成為酒酣耳熱時比賽勸酒的助興節目,最後歸結為罰酒的手段。

酒令歷史來源

淵源
《紅樓夢》行酒令 《紅樓夢》行酒令
漢代有了“觴政”,就是在酒宴上執行觴令,對不飲盡杯中酒的人實行某種處罰。在遠古時代就有了射禮,為宴飲而設的稱為“燕射”。即通過射箭,決定勝負。負者飲酒。古人還有一種被稱為投壺的飲酒習俗,源於西周時期的射禮。酒宴上設一壺,賓客依次將箭向壺內投去,以投入壺內多者為勝,負者受罰飲酒。《紅樓夢》第四十回中鴛鴦吃了一鍾酒,笑着説:“酒令大如軍令,不論尊卑,唯我是主,違了我的話,是要受罰的。”

酒令古代

酒令唐代

唐人宮樂圖 唐人宮樂圖
酒令成俗盛於唐代的士大夫間。在唐代詩文中酒繁出現。宋代不但沿襲了酒令習俗,而且還豐富發展了酒令文化。單就記載介紹各種酒令的書就有《酒令叢鈔》、《酒杜芻言》、《醉鄉律令》、《嘉賓心令》、《小酒令》、《安雅堂酒令》、《西廂酒令》、《飲中八仙令》等。酒令是中國酒文化的一枝色彩卓異的奇葩。宋蔡寬夫詩話雲:“唐人飲酒必為令,以佐歡樂。”從地下發掘的考古材料也證明,唐代是一個喝酒成風,酒令盛行的時代。如1982年在鎮江丹徒丁卯村一座唐代銀器窯中,發現了“論語玉燭酒籌筒和五十根酒令籌,這是十分寶貴的唐代酒令資料。唐代的酒令名目已經十分繁多,如有歷日令、罨頭令、瞻相令、巢雲令、手勢令、旗幡令、拆字令、不語令、急口令四字令、言小字令、雅令、招手令、骰子令、鞍馬令、拋打令等等,這些酒令彙總了社會上流行的許多遊戲方式,這些遊戲方式為酒令增添了很多的娛樂色彩 唐代以後,酒令遊戲仍然盛行不衰,其名目也越來越多。這些酒令中有很大一部分是猜射性的,它們或猜詩,或猜物,或猜拳,總之,它們都是以猜測某些東西的方式來決定勝負,然後進行賞賜或罰酒。
王定保唐摭言》載:“趙公令狐綯鎮維揚,張祜,公因熟視祜,改令曰:‘上水船,風太急,帆下人,須好立。’祜答曰:‘上水船,船底破,好看客,莫依柁。’”這是一種詩文類的行令方式。前人念一句酒令詩後,後人必須以相同的格式應對,否則便算輸,必須罰酒。猜物類的酒令也叫做“猜枚”,玩時由行令的人拳中藏握一些小件物品,如棋子、瓜子、錢幣、乾果等等,供人猜測。有猜單雙,猜顏色,猜數目等多種猜法,猜中者為勝,猜不中者為負,負者要罰酒。

酒令歷代行令

春秋戰國:投壺
最古老而又持久的酒令當首推投壺。投壺產生於春秋前,盛行於戰國。《史記:滑稽列傳》就載有投壺盛況。在河南南陽卧龍崗漢畫館裏就有一幅生動形象的投壺石刻圖。
投壺之壺口廣腹大、頸細長,內盛小豆因圓滑且極富彈性,使所投之矢往往彈出。矢的形態為一頭齊一頭尖,長度以“扶”(漢制,約相當於四寸)為單位,分五、七、九扶,光線愈暗距離愈遠,則所用之矢愈長。投壺開始地,司射(酒司令)確實壺之位置,然後演示告知“勝飲不勝者”,即勝方罰輸方飲酒,並奏“狸首”樂。
投壺因其最具封建禮儀教仁意義,所以沿襲最久。在《禮記》中慎重地寫着《投壺》專章。三國名士邯鄲淳的《投壺賦》描繪最為出色:“絡繹聯翩,爰爰兔發,翻翻隼隼,不盈不縮,應壺順入”,可窺見當時盛況。
魏晉流觴曲水
魏晉時,文人雅士喜襲古風之上,已之整日飲酒作樂,縱情山水,清淡老莊,遊心翰墨,作流觴曲水之舉。這種有如“陽春白雪”的高雅酒令,不僅是一種罰酒手段,還因被罰作詩這種高逸雅緻的精神活動的參與,使之不同凡響。
所謂“流觴曲水”,是選擇一風雅靜僻所在,文人墨客按秩序安坐於潺潺流波之曲水邊,一人置盛滿酒的杯子於上流使其順流而下,酒杯止於某人面前即取而飲之,再乘微醉或嘯呤或援翰,作出詩來。最著名的一次當數晉穆帝永和9年3月3日的蘭亭修禊大會,大書法家王羲之與當朝名士41人於會稽山陰蘭亭排遣感傷,抒展襟抱,詩篇薈萃成集由王羲之醉筆走龍蛇,寫下了名傳千古的《蘭亭集序》。當然在民間亦有將此簡化只飲酒不作詩的。
南北朝時期,除了“流觴曲水”此種酒令外,繼而演化而來的吟詩應和。此酒令令文人墨客十分喜愛,流行較盛。南方的士大夫在酒席上吟詩應和,遲者受罰,已成風氣。
唐朝藏鈎·射覆
唐朝,“唐人飲酒必為令為佐歡”。《勝飲篇》中有:“唐皇甫嵩手勢酒令,五指與手掌節指有名,通籲五指為五峯,則知豁拳之戲由來已久。”白居易詩曰:“花時同醉破春愁,醉折花枝當酒籌。”《梁書·王規傳》記載:“湘東王時為京尹,與朝土宴集,屬視為酒令。”歐陽修醉翁亭記》:“觥籌交錯起座而喧譁者,眾賓歡也。”
當酒令敏演到唐代時,形成多種多樣,豐富多彩,當時較盛行為“藏鈎”“射覆”等幾種。“藏鈎”也稱“送鈎”,簡便易行。即甲方將“鈎”或藏於手中或匿於手外,握成拳狀讓乙方猜度,猜錯罰酒。這好似“猜有無”一樣。
射覆”是先分隊,也叫“分曹”,先讓一方暗暗覆物於器皿下讓另一方猜。射就是猜或度量之意,唐代詩人李商隱就精於此道,他在詩中寫道:“隔座送鈎春酒暖,分曹射覆蠟燈紅。”
明清:擰酒令兒
明清兩朝流行的酒令當推“擰酒令兒”,即不倒翁。先擰着它旋轉,一待停下後,不倒翁的臉朝着誰就罰誰飲酒,粵人稱“酒令公仔”。
為此,俞平伯先生引《桐橋倚棹錄》稱其為“牙籌”。它是一種泥胎,蘇州特產,一般為彩繪滑稽逗樂形象。《紅樓夢》六十七回寫薛蟠薛姨媽和寶釵帶的禮物中就有這種惟妙惟肖的酒令兒。
酒令繁演到清代來,其形式越來越豐富多彩比度着或投壺猜枚,或聯詩對句,或拆字測籤,或猜拳行令,經過一番“遊戲”,最後由令官仲裁,輸者或違令者必須“飲滿一大杯”。
酒令,按形式可分為雅令、通令和籌令。雅令,是指文人的酒令,這類酒令按內容可分為字令、詩令、詞令和花鳥蟲令。前者要求象形、會決心書兼有。形體結構隨意增損離合變化殊多,或遣詞造句,或意義通聯,或妙語雙關,或雙聲疊韻,或頂針迴環……真是變化萬千,趣味盎然,後者又要敏捷與智慧,心快,眼快,手快,嘴快四者缺一不可。
以詩人的“智力競賽”為內容的雅令,雖然情趣古雅,然而一般人做不來,所以又有一類酒令應運而生,它不必勞神,幾乎人人皆可為之,這種大眾化的酒令被稱作“通令”。憑投骰子,劃酒拳的運氣,當然不必動腦筋。只是此類兩軍對壘,“火藥味”似乎太濃了點。擊鼓傳花,則是通令中較為雅緻的形式了。
雅令、通令和籌令,可以分別進行,也可以結合在一起進行。考之歷史,酒令實無定製,當筵者可以依據座中情況加以發揮。酒令若是製得巧,自然是宴樂無窮。

酒令類別

中國酒令名目繁雜,無法精確統計到底有多少種類。據清代俞敦培著<酒令叢鈔>記載,大體分為四大類,即:古令、雅令、通令、籌令。<中國酒令大觀>(麻國鈞 麻叔雲編著)則分為:覆射猜拳類68種;口頭文字類348種;骰子類128種;骨(牙)牌類38種;籌子類78種;雜類56種等六大類,計726種。現分別舉例概述如下:

酒令雅令

古代有名的雅令
中國的酒令五花八門,大致分雅令和通令兩大類。見於史籍的雅令有四書令,花枝令、詩令、謎語令、改字令、典故令、牙牌令、人名令、快樂令、對字令、籌令、彩雲令等。
卜箕子令
(原注:先取花一枝)然花行令,口唱其詞,逐句指點,舉動稍誤,即予罰酒……
我有一枝花(指自身復指花),斟我紫兒酒(指自令斟酒),唯願花似我心(指花指自心頭),幾歲長相守(放下花枝叉手),滿滿泛金盃(指酒盞),我把花來嗅(把花以鼻嗅),不願花枝在我旁(把花向下座人),付與他人手(把花付下座人去)。
調笑令
花酒(指花指酒)滿筵有(指席上),酒滿金盃花在手(指酒指花),頭上戴花方飲酒(以花插頭舉杯飲),飲罷了(放下杯),高叉手(叉手),琵琶發盡相思調(作彈琵琶手勢),更向當筵口舞袖(起身舉兩袖舞)。
浪淘沙令
今日一玳筵中(指席上),酒侶相逢(指同飲人),大家滿滿泛金鐘(指眾賓指酒盞),自起自酌還自飲(自起自酌舉盞),一笑春風(止可一笑),傳語主人翁(持盞向主人),兩目口儂(指主人指自身),儂今沉醉眼矇矓(指自身復拭目),可憐舞伴飲(指酒),付與諸公(指酒付鄰座)。
花酒令(詞律甘)
花酒(左手把花右指酒)是我平生結為親朋友(指自身及眾賓),十朵五枝花(以手伸五指反覆成十朵又將五指應五枝,乃指花),三杯兩盞酒(伸三指又伸二指應三杯,盞數指酒),休問南辰共北斗(伸手作休閒狀指南北),任他從鳥飛兔走(以手發退作任從狀又作飛走狀),酒樽金盃花在手(指酒樽、指酒盞指花),且戴花飲酒(左手插花右手持酒飲)。
細讀此詞,並其原注,諸樣表演情態極為細膩有趣,豐富多彩。此類手打令如何演變為今人之猜拳類酒令,尚有待考證。但古今酒令,趣味相異,一目瞭然。(摘自黃現璠著《古書解讀初探》,廣西師範大學出版社,2004年7月第1版)
作為古代專門監督飲酒儀式的酒官,最早出現於西周後期。《詩經· 宴之初筵席》:“凡此飲酒,或醉或否。既立之監,又立之史。”所謂酒監、酒史就是酒官。
雅令的行令方法
先推一人為令官,或出詩句,或出對子,其他人按首令之意續令,所續必在內容與形式上相符,不然則被罰飲酒。行雅令時,必須引經據典,分韻聯吟,當席構思,即席應對,這就要求行酒令者既有文采和才華,又要敏捷和機智,所以它是酒令中最能展示飲者才思的項目。例如,唐朝使節出使高麗,宴飲中,高麗一人行酒令,唐使即應對曰:“許由與晁錯爭一瓢,由曰:‘油葫蘆’,錯曰:‘醋葫蘆’”。名對名,物對物,唐使臣應對得體,同時也可以看出高麗人熟識中國文化。《紅樓夢》第四十回寫到鴛鴦作令官,喝酒行令的情景,描寫的是清代上層社會喝酒行雅令的風貌。
唐代傳奇《申屠澄》記載了一則關於雅令的動人故事。布衣秀才申屠澄赴任縣尉,風雪阻途,夜投茅屋。好客的主人燙酒備席,圍爐饗客。風流才子申屠澄舉杯行令:“厭厭夜飲,不醉不歸”,引用《詩經》句行雅令。不料話音剛落,坐在對面的主人之女就咯咯笑了起來,説:“這樣的風雪之夜,你還能到哪裏去呢”説完,少女多情地看了申屠澄一眼,脱口出令:“風雨如晦,雞鳴不已”。申屠澄聽後,驚歎萬分。他知道少女是用《詩經· 鄭風· 風雨》裏的詩句,隱去“既見君子,雲胡不喜?”後兩句,説明少女已含蓄而巧妙地向他表達了愛慕之意。於是,申屠澄向少女的父母求婚,喜結良緣。

酒令四書令

是以《大學》、《中庸》、《論語》、《孟子四書的句子組合而成的一種酒令,在明清兩代的文人宴上,四書令大行其時,用以檢測文人的學識與機敏程度。
花枝令,是一種擊鼓傳花綵球等物行令飲酒的方式。唐白居易的《就花枝》詩曰:“就花枝,移酒海,令朝不醉明朝悔。且算歡娛逐來,任他容鬢隨年改。”徐某《拋球樂辭》:“……灼灼傳花枝,紛紛度畫旗。不知紅燭下,照見綵球飛。”可見唐人飲酒擊鼓傳花遞球的場面何等熱鬧。《紅樓夢》七十五回就有一段“花枝令”的描寫。

酒令籌令

正反面刻逗樂要求舉止及找尋某種特徵飲酒者 正反面刻逗樂要求舉止及找尋某種特徵飲酒者
是唐代一種籌令飲酒的方式,如“論語籌令”、“安雅堂酒令”等。後者有五十種酒令籌,上面各寫不同的勸酒、酌酒、飲酒方式,並與古代文人的典故相吻合,既活躍酒席氣氛,又使人掌握許多典故。“如孔雀開樽第一”;“孔融誠好事,其性更寬容”。座上客常滿,杯中酒不空。得此不飲,但遍酌侍客,各飲一杯。至於“牙牌令”,是唐代籌令的一種變異形式,它與安雅堂酒令相似,也盛行於明清。《紅樓夢》四十回對牙牌令作了精彩細緻的描寫。

酒令通令

行令方法:
主要擲骰、抽籤、划拳、猜數等。通令很容易造成酒宴中熱鬧的氣氛,因此較流行。但通令擄拳奮臂,叫號喧爭,有失風度,顯得粗俗、單調、嘈雜。
1、划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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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代人稱為“拇戰”、“招手令”、“打令”等。即用手指中的若干個手指的手姿代表某個數,兩人出手後,相加後必等於某數,出手的同時,每人報一個數字,如果甲所説的數正好與加數之和相同,則算贏家,輸者就得喝酒。如果兩人説的數相同,則不計勝負,重新再來一次。划拳中拆字、聯詩較少,説吉慶語言較多。如“一心一意(1),哥倆好(2),三星高照(3),四季發財(4)、五金魁(5),六六大順(6),七七巧(7),八仙過海(8),快升(9),十全十美(10)”、“快得利”、“滿堂紅”(或“金來到”)等等。這些酒令詞都有討吉利的涵義。由於猜拳之戲形式簡單,通俗易學,又帶有很強的刺激性,因此深得廣大人民羣眾的喜愛,中國古代一些較為普通的民間家宴中,用得最多的也就是這種酒令方式。
酒令是古代沿襲的一種宴飲和郊遊中助興取樂的遊戲,酒令除能助歡愉暢飲令氣氛和增添融洽友誼外,還是古代禮儀教化的方式之一,因此盛行於各個朝代,形式多種多樣。
2、大眾令
大眾酒令以通俗易懂、簡單易學特色,不管文化水平高低都能很快地操作運用,在威信宴席上都佔有壓倒優勢。大眾酒令主要有以下十種形式:
(1)骰令。骰(亦稱“色子”)令是古人常用的酒令之一。有時用一格骰子,最多可達六枚,依令限數,因人、因時而定。此令簡單快捷,帶有很大的偶然性,不需要什麼技巧,全憑運氣,特別受豪飲者歡迎。骰令各目繁多,主要有猜點令、六順令、賣酒令等。
(2)猜物。把某物藏起來,使在席之人猜測其所茂之處。猜中者勝,猜錯者飲。主要有茂鈎、猜枚(又稱猜 拳)、猜花等。
酒令 酒令
(3)指掌令。以指為戲,故稱指掌令,主要有五行生剋令、一官搬家訟、抬橋令、石頭令剪子布令(此為日本拳)、大小葫蘆令、拳(又稱猜拳、拇戲)、打更放炮令等。
(4)擊鼓傳花令。令官拿花枝在手,使人於屏後擊鼓,客依次傳遞花枝,鼓聲止而花枝在手者飲。
(5)虎棒雞蟲令。二人相對,以筷子相聲,同時或喊虎、喊棒、喊雞、喊蟲,以棒打虎、虎吃雞、雞吃蟲、蟲嗑棒論勝負,負者飲。若棒興雞、或蟲興虎同時出現,則不分勝負,繼續喊。
(6)湯匙令。着一湯匙於盤中心,用於撥動匙柄使其轉動,轉動停止時匙柄所指之人飲酒。
(7)地方戲名令。行令者每人説一種地方戲各,並指出一個名演員的説不上者飲兩杯,説出一半者飲一杯。
(8)七令。從一數起,下數不限,明七(如七、十七、二十七等)拍桌上,暗七(即七倍數,如十四、二十一、二十八)拍桌下,誤拍者飲。
(9)投壹。設特製之壹。賓主依次投矢其中,中多者勝,負者飲。
(10)揭彩令。令官將一張寫有數字的紙條用杯子扣在桌子上。合席之人除令官外均不知此數字,但要求這個數字必須在6—36之間。令官飲完,口中説出“6”字後再送給席間的任何一人,依次類推。如果所加數字之和剛好興杯中所扣數字相等,叫做得彩,則該人飲一杯酒。倘若又輪到令官而數字又未超過杯中之數,則令官只許加“1”再送給他人,如果累計已超過杯中數 ,那麼該人與接者猜拳,過幾個數猜幾拳,輸者飲酒。
3、花樣令
行酒令 行酒令
酒令是一種有中國特色的酒文化。飲酒行令,是中國人在飲酒時助興的一種特有方式。酒令由來己久,最早誕生於西周,完備於隋唐。可以説是酒文化中的一個異類:它講究的是雅俗共賞,既有文人雅士的“當筵歌詩”的酒令,又有凡夫俗子吆喝佐歡的酒令,真可謂蘿蔔青菜,各有所愛。不同的活動,不同的場所,不同的人羣會選擇不同的酒令形式。常用的酒令大致有以下幾種:
(1)兩隻蜜蜂令
口令:兩隻小蜜蜂呀,飛到花叢中呀,嘿!石頭,剪刀、布,然後猜贏的一方就做打人耳光狀,左一下,右一下,同時口中發出“啪、啪”兩聲,輸方則要順手勢搖頭,作捱打狀,口喊“啊、啊”;如果猜和了,就要做出親嘴狀還要發出兩聲配音、動作,聲音出錯則飲!適合兩個人玩,有點打情罵俏的味道,玩起來特別逗!
(2)虎棒雞蟲令
分別有四種動物,老棒子、雞、蟲,一物剋一物,兩人相對,各用一根筷子相擊,同時口喊“棒棒棒棒……”或喊老虎,或喊棒,或喊雞,或喊蟲。規定:以棒擊虎,虎吃雞,雞吃蟲,蟲吃棒;負者飲酒,若棒子與雞,虎與蟲同時喊出,則不分勝負。此遊戲適合兩個人玩,因為出口很快,老虎,棒子,雞,蟲都是脱口出的,所以玩起來速度很快!可一人當莊,多人輪流玩。
(3)玩骰子
酒桌上,將兩顆骰子裝於一玻璃杯,搖骰子的人為首,在座各位依次排序,骰子搖到幾就該幾號人喝,喝酒的人又當莊為首,繼續搖。兩顆骰子的點數一樣,喝酒數加倍,各地以不同的規則定喝酒數量。
(4)猜骰子
猜骰子可以2個人玩,可以三個人玩,或者多人玩,本處只舉出2人玩的例子,三人以上依次類推。利用骰子6面不同點數的數量來比勝負。
每個人用一個蓋碗,蓋碗裏面裝上5個骰子(也可更多)。兩個人晃動蓋碗,將骰子打亂以後,自己看自己杯中的骰子點數,根據杯子中骰子的點數,來猜測對方骰子的點數,讓後報出一個數字。對方根據自己蓋碗中骰子的點數,以及自己報出的點數,來決定自己報出的點數,或者看對方的點數確定輸贏家。
一般點數從二説起,則骰子的一點什麼都頂替的。如果先報一方報出了1點(例如説5個1),則1點不能頂替其他點數。在猜骰子時,先從小的説起,比如一方説2個1,對方説出的數字必須比這個大,如果也説2個,則只能報2以上的數字(如2個2或2個6),如果要説1數字,則只能報3個以上(如3個1或6個1)。
一方如果覺得對方報出的點數的數量超出了你們兩個蓋碗中這個點數數量之和,可以要求看。這樣大家掀開蓋碗,數報出點數骰子的數量,剛才説出的數量超過2個蓋碗中此點數的數量,則要求看的一方贏,反之則報數字一方贏。注意:報出數字之和不應超過兩人蓋碗中骰子的總數。
(5)讀數字
讀數字,玩法也是變化無窮,但最基本的玩法也是由自成數與喝數相符者勝,負者飲酒。“十五二十”。兩人玩,兩雙手,輪流喊數,分別有“收齊,五、十、十五、開曬”五種數字,喊數者可出手也可不出,看雙方一共湊成多少數目。
(6)7
由開始一人發音“零”隨聲任指一人,那人隨即亦發音“零”再任指另外一人,第三個人則發音“七”,隨聲用手指作開槍狀任指一人,“中槍”者不發音不作任何動作,但“中槍”者旁邊左右兩人則要發“啊”的聲音,而揚手作投降狀。出錯者飲!適合眾人玩,由於沒有輪流的次序,而是突發的任指其中的一個人,所以整個過程都必須處於緊張狀態,因為可能下個就是你了!

酒令三人玩法

1、4、7一組數字,2、5、8一組數字,3、6、9一組數字,三個人每人選一組數字。這種玩法,每人只能用一隻手出手指,可以出人意幾個手指,然後三個人出的手指數相加,數字是幾就是選擇這組數字的人喝酒。0、10都不喝酒,超出10的數字取尾數。
這種三人的數字玩法,很有趣,簡單易學。
青蛙落水
口令:一隻青蛙一張嘴,兩隻眼睛四條腿,撲通一聲跳下水;兩隻青蛙兩張嘴,四隻眼睛八條腿,撲通,撲通,跳下水;三隻青蛙三張嘴,六隻眼睛十二條腿,撲通,撲通,撲通,跳下水;四隻青蛙……如此類推,每人説一句,以逗號隔開為標誌,出錯者喝酒。此遊戲也可以不發聲,僅僅用手令,動作來表示。適合多個人一起玩,因為在過程中還要顧及到數字的,所以玩起來還真的不輕鬆呢!
猜測輸贏
玩法有很多種,可是最基本的原理就是一方隨意作出手勢,如果對方順應作出相同的手勢則對方輸,要罰酒。
(1) 青蛙青蛙跳:兩人手指拱在桌面,一人首先喊“青蛙青蛙跳”,在“跳”字發出的時候五指彈起一個手指作“跳”狀,如本方出中指,對方出中指則輸,喝酒,出其他四指則過,然後輪到對方喊“青蛙青蛙跳”,一直下去。
(2) 兩人猜:“石頭、剪刀、布”,贏方立即用手指向上下左右各一方,輸方順應則喝酒。
傳花
傳花 傳花
用花一朵,或可用其他小物件如手帕等代替。令官蒙上眼、將花傳給旁座一人,依次順遞,迅速傳給旁座。令官喊停,持花未傳出的一人罰酒。這個罰酒者就有權充當下一輪的令官。也有用鼓聲伴奏的。稱“擊鼓傳花令”。令官拿花枝在手,使人於屏後擊鼓、座客以次傳遞花枝,鼓聲止而花枝在手者炊。過去運用較多。
拍七
進行時要求速度快,使行令者忙中有錯受罰,從令官報數,1234順報,至明7(7、 17……)和暗7(7的倍數14、21……)時,應報者拍桌而不出聲。矢口出聲報數的罰酒。下一輪即從罰酒人從頭報起。
猜謎
猜謎 猜謎
是羣眾性的智力遊戲。行令時通常可以和傳花、拍七結合進行。如由罰酒人出謎面,由下一輪傳花、拍七的輸家猜謎底。猜不中者罰酒,如猜中則出謎人罰酒,猜中者並有下一輪出謎權。猜謎還可以限定範圍、加限於席上所有物或室內所有物之類,由令官行令前宣佈。
説笑話
可由令官開始或上一輪行令受罰者開始、依次輪流説一個。如能逗引全席或多數人發笑,説笑話者算是成功,全席各飲一杯;倘若無人被逗笑。説笑話者認罰;如僅有一人或少數人笑,則罰笑者飲酒。
酒牌令
以牌的形式,上刻所行酒令的內容。如咸豐年間產生的《列仙勒撾人》,上劃四十八位仙人的名字面存留。根據每位仙人的不同身份、經歷、特點,現定鐵面的法則。使用時,只薦任過抽取其中的一張牌,援服牌面上的次政法則施行。如“老子”脈,上寫“壽者歡”,即在席年齡大的人飲;如“黃石公四”脈,上寫“有著述營一杯”,即在場有著作的人喝一杯酒,等等。
籌令
佔花名 佔花名
竹製籌令,始於唐代盛行於明清。用時不必費腦筋而又頗有趣味,因此文人聚飲和閨房集宴多用之。他們在酒籌上銘刻經書或詩、詞、曲成句,或《西廂記》、《水滸》、《紅樓夢》中人名,並由此引申出敬酒、勸酒、罰酒等名目。1982年,在江蘇丹陽丁卯橋出土的金龜揹負《論語》玉燭筒一種,酒令籌五十枚。這是迄今為止發現的最古籌令。
佔花名
若干根籤放在籤筒裏,每根簽上畫一種花草,題一句舊詩,並附有飲酒規則,行令時一人抽籤,依簽上規則飲酒。

酒令詩籌

行酒令用的籌子之一種。也有用作賭博的。籌上規定背出某人某首詩,或指出籌上詩句的作者、或指出詩句的缺字、或照規定的韻即席成詩等等。能者勝,不能者罰。 宋 辛棄疾 《聲聲慢·滁州旅次登奠枕樓作和李清宇韻》詞:“從今賞心樂事,剩安排、酒令詩籌。” 元 戴表元 《客樓東冬夜會合詩序》:“夜聿雲半,詩籌再探,羣篇告成,厥有序引。”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