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鄱陽縣公安局

鎖定
鄱陽縣公安局是主管鄱陽縣公安工作的縣政府(縣委)組成部門(直屬機構)。 [3] 
中文名
鄱陽縣公安局
外文名
Province Yang county public security bureau
辦公地址
鄱陽縣湖城大道與洪邁大道交匯處 [5] 
辦公時間
週一至週五,上午:8:00-12:00;下午:14:00-17:30(法定節假日除外) [5] 

鄱陽縣公安局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的法律、法規和公安工作的方針、政策;擬訂全縣公安工作的規定和實施辦法;對全縣公安機關實施組織領導和指揮;部署、指導、監督和檢查全縣公安工作。
(二)掌握影響社會穩定、危害國內安全和社會治安的情況,分析形勢,制定對策。
(三)組織實施並指導全縣公安機關偵查工作,組織、協調處置重大案件、治安事件、治安事故和重大羣體性事件、騷亂。
(四)組織實施並指導全縣公安機關依法查處違反治安管理行為,依法開展治安行政管理工作;指導、監督全縣公安機關治安保衞工作。
(五)組織指導出入境和外國人在我縣境內居留、旅行的有關管理工作,組織指導全縣公安外事工作。
(六)組織實施並指導全縣公安機關維護道路交通安全、交通秩序以及機動車輛、駕駛人管理工作。
(七)組織實施並指導、監督全縣公共信息網絡的安全保護工作,負責信息安全等級保護工作的監督、檢查、指導。 
(八)指導、監督全縣公安機關依法承擔的執行刑罰工作,組織實施並指導、監督全縣看守所、拘留所、強制隔離戒毒所的管理工作,規劃和指導全縣監所建設。
(九)組織實施並指導全縣公安法制建設;指導、檢查、監督全縣公安機關執法活動。
(十)組織實施並指導全縣公安機關開展禁毒和緝毒工作,承擔縣禁毒委員會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十一)組織、指導、協調對全縣恐怖活動的防範、偵察、處置工作,承辦縣反恐怖工作協調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十二)組織實施全縣公安科學技術工作,規劃公安指揮系統、信息技術、刑事技術和技術偵察建設。
(十三)擬定並組織落實全縣公安被裝、裝備、經費的配備標準和制度。
(十四)指導全縣公安政治工作和隊伍建設;組織實施並指導、管理全縣公安宣傳、教育、訓練工作。
(十五)制定全縣公安隊伍監督管理工作規章制度,分析隊伍狀況;組織實施並指導全縣公安機關督察工作,按規定權限實施對幹部的監督,查處或督辦公安隊伍重大和較大違紀案件;指導全縣公安隊伍思想作風、工作作風建設。
(十六)承辦縣委、縣政府、市公安局、省公安廳交辦的其他事項。 [3] 

鄱陽縣公安局內設機構

18個內部機構,其中:
(一)指揮中心  掌握全縣公安工作情況,及時提出全局性工作和中心工作的意見、建議;負責文電、會務、機要、督辦、接待等機關日常運轉工作;承擔信息、保密、統計、檔案、新聞發佈等工作;承擔局機關綜合協調、政務公開工作,指導全縣公安機關政務公開工作;負責對全縣公安工作重大問題的調查研究;負責重要文稿的起草修改;負責組織、協調全縣公安調查研究工作。負責日常接警工作,組織制定工作預案,協調、輔助指揮全縣性重大突發案(事)件處置和重大警務活動;負責協調處理緊急警務和授權的日常警務指揮調度,傳達、落實有關指示、指令和工作要求。
(二)經濟犯罪偵查支隊  掌握、分析、研究經濟犯罪動態,擬定預防、打擊對策;組織、指導、監督全縣公安機關對經濟犯罪案件的偵查工作;組織、協調跨區域經濟犯罪案件的偵查工作;組織指導經濟犯罪偵查工作的業務建設;辦理重大經濟犯罪案件,承辦上級交辦的經濟犯罪案件。
(三)治安警察大隊  擬定治安行政管理工作的辦法、規定;指導、監督全縣公安機關依法查處違反治安管理行為;指導、監督全縣公安機關依法管理户籍、民用槍支彈藥、管制器具、劇毒化學品、娛樂場所、特種行業;指導、監督全縣公安機關對民用爆炸物品的公共安全管理;指導全縣公安機關依法管理集會、遊行、示威;指導全縣特警隊、巡警隊建設以及處置重大羣體性治安事件和治安事故工作;指導公安派出所和社區警務以及羣眾性治安保衞組織的治安防範工作;指導、協調、監督全縣公安機關對國家機關、社會團體、企事業單位和重要基礎設施、重點建設工程、大型羣眾性活動的治安保衞工作以及保衞組織的隊伍建設和業務培訓;指導、監督保安服務業的管理工作;負責全縣居民份證的登記、辦理、管理工作;承辦上級交辦的治安案件和相關刑事案件。
(四)刑事警察支隊  掌握、收集、通報、交流刑事犯罪動態信息,擬定預防 ,打擊對策;組織、指導和監督全縣公安機關打擊刑事犯罪的偵查辦案工作;組織規劃和推廣應用刑事技術、刑事情報信息工作,為重大疑難刑事案件提供技術支援;負責與外省縣開展情報信息交流、協調辦案;組織、協調、偵辦重特大跨區域案件、 有組織犯罪案件,緝捕重要案犯;承辦上級交辦案件。
(五)科技信息化支隊  規劃、指導全縣公安信息通信和公安科技工作;擬定、實施公安信息系統、通信網絡建設的技術標準;規劃和組織實施公安信息系統建設及聯網工作;組織開發、推廣、應用,整合公安業務數據庫,開展信息服務;負責公安信息與網絡安全管理工作;負責應急通信及日常公安通信、信息網絡運行、設備維護、數據查詢、聲像信息傳輸等技術保障工作;擬定科權強警工作規劃;管理公安科研和質量技術監督工作;管理和指導公共安全技術防範工作。
(六)交通警察大隊  維護道路交通安全秩序和公路治安秩序;指導全縣公安機關參與城縣建設、道路交通安全和安全設施的規劃;指導、監督和實施全縣機動車登記、安全檢驗和駕駛人考試發證工作;組織、指導和實施全縣道路交通安全宣傳教育工作;組織、指導公安機關交通科技 管理和信息化應用;負責信州區轄區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負責縣中心城區處警任務,承擔治安巡邏,預防和制止現行違法犯罪活動。
(七)出入境管理大隊  組織、指導全縣公民出入境管理、外國人入出境管理和公安外事工作;負責掌握、收集出入境信息,研究制定出入境管理有關辦法、規定;承擔內地居民因私出入境和境內外國人居留、簽證延期管理工作,承擔國籍、外國人永久居留管理事務;組織協調出入境違法犯罪案件的查處;負責全縣出入境證件的管理、製作和出入境信息網絡建設工作。
(八)法制大隊  組織草擬、審核與公安工作有關的地方性法規、規章和規範性文件;指導全縣公安法制建設,組織法制宣傳教育;指導、監督、檢查公安執法工作;指導、辦理公安機關聽證、行政複議、行政訴訟和國家賠償工作。
(九)禁毒大隊 掌握全縣毒品違法犯罪活動動態,擬定預防、打擊對策;組織、指導、監督對毒品犯罪案件的偵查工作;承擔對麻醉藥品原植物、麻醉藥品和精神藥品流入非法渠道的查處工作;依法承擔對易製毒化學品的管制工作;協調跨區域毒品犯罪案件的偵查工作;組織、指導禁毒宣傳教育和對吸毒人員的管理工作;承擔對全縣繳獲毒品的檢驗、分析和保管工作;承辦重、特大毒品犯罪案件和上級交辦的毒品犯罪案件;承擔縣禁毒委員會的日常工作。
(十)特警大隊 在處置暴亂、騷亂事件。恐怖事件中擔負攻堅任務;處置非法集會、遊行、示威活動等嚴重危害社會秩序的重大事件:處置動持人質。持槍作案,爆炸等嚴重暴力犯罪和恐怖事件;處置在重大政治活動、重要節日活動、慶典活動、大型公益性文體活動和合法集會、遊行、示威活動中發生的突發事件;參與治安巡邏,預防和制止現行違法犯罪活動。
(十一)警保室  指導全縣公安裝備和財務管理工作;指導、檢查全縣公安經費保障機制建設工作;擬定全縣公安裝備建設的規劃,負責警用裝備、被裝的計劃、申報、訂貨、調運、儲存、發放和管理工作:負責公安裝備經費的申報、分配、管理工作:編制局機關及直屬單位預、決算,管理局屬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公安專項經費的使用:負責局機關社會保障、公費醫療工作。擬定局機關警務保障需求計劃;組織、協調公安機關重大任務的警務保障工作;負責局機關安全保衞、基本建設工作。
(十二)警務督察大隊  指導、協調全縣公安機關警務督察工作;實施對全縣公安機關及人民警察依法履行職責、行使職權和遵守紀律情況的監督,查處違紀案件:指導、協調全縣公安機關維護人民警察正當執法權益工作。
(十三)政工科  指導全縣公安隊伍思想作風、工作作風建設,負責公安政治工作和隊伍建設的調研工作;指導全縣公安系統機構編制、人事管理、優撫工作;負責局機關及直屬單位的機構編制、人事管理工作;負責協管幹部的考核工作並提出任免、交流意見;承辦全縣公安民警考試、錄用、授銜工作;管理全縣公安民警警號和證件;指導、管理全縣公安機關的立功創模、表彰獎勵工作。指導、組織全縣公安民警訓練工作;指導、協調縣人民警察學校和全縣公安民警訓練基地建設工作;組織、指導全縣公安民警在職學歷教育工作;指導全縣公安機關警察內務管理工作;組織、指導全縣警察體育工作;負責全縣公安民警初任培訓、警銜晉升培訓和政治理論、專業知識、崗位技能的培訓工作。
(十四)信訪處  接待羣眾來訪,受理公民提出的意見、建議和投訴請求;調查、複查、複核並協調、配合有關部門處理信訪事項;督促、檢查、指導全縣公安機關信訪工作;承辦上級交辦的信訪工作。
(十五)行政審批科 負責貫徹執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負責為服務對象提供政策、法規和業務諮詢服務;及時調研分析行政審批服務管理現狀,適時提出審批服務跟蹤管理和改進意見;建立健全服務窗口內部管理制度並組織實施;負責縣公安局相關行政審批、行政事業性收費等事項的受理和辦理(以縣政府公佈保留的項目為準)。。
(十六)直屬機關黨委  負責局機關和直屬單位黨建工作。
(十七)縣紀委監委駐局紀檢監察組  履行黨內監督、行政監察職責;負責組織、指導全縣公安機關黨風廉政建設;檢查民警守法、執法情況;受理羣眾對全縣公安機關及其人民警察違法違紀問題的控告、檢舉;調查、處理公安機關及其人民警察違法違紀案件;受理全縣公安機關及其人民警察申訴。
(十七)鄱陽縣看守所  依法承擔有關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罪犯的羈押任務;組織開展獄內偵查,配合偵查、起訴和審判工作;對法定留所服刑的罪犯實施監管改造。
(十八)鄱陽縣拘留所  依法承擔被裁決治安拘留、司法拘留人員的拘留和教育管理任務。 [3] 

鄱陽縣公安局下設機構

下設33個派出所。其中:城北派出所、新橋派出所、五一路派出所、三廟前派出所、油墩街派出所、古縣渡派出所、高家嶺派出所、田畈街派出所、凰崗派出所、蓮湖派出所、雙港派出所、謝家灘派出所、蘆田派出所、團林派出所、饒埠派出所、柘港派出所、饒豐派出所、響水灘派出所、侯家崗派出所、四十里街派出所、珠湖派出所、金盤嶺派出所、樂豐派出所、石門街派出所、梘田街派出所、銀寶湖派出所、大院派出所、濕地公園派出所、工業園派出所、遊城派出所、昌州派出所、鴉鵲湖派出所、蓮花山派出所。 [3] 

鄱陽縣公安局現任領導

吳繼:鄱陽縣人民政府副縣長、縣公安局局長。 [4]  [6] 

鄱陽縣公安局所獲榮譽

2019年11月,獲得“全國維護婦女兒童權益先進集體”榮譽稱號。 [1] 
2021年11月25日,擬表彰為“全國維護婦女兒童權益先進集體”榮譽稱號。 [2]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