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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顥
鎖定
- 字
- 奉正
- 所處時代
- 唐朝
- 民族族羣
- 漢族
- 出生地
- 河清(今河南孟津)
- 出生日期
- 817年
- 逝世日期
- 860年
- 主要成就
- 選拔人才管理財政、狀元駙馬
- 本 名
- 鄭顥
- 歷任官職
- 駙馬都尉、兵部侍郎、河南尹
- 封 贈
- 太師
- 家世信息
- 滎陽鄭氏南祖
鄭顥人物生平
唐宣宗大中二年,迎娶唐宣宗長女萬壽公主,拜駙馬都尉,行起居郎,授銀青光祿大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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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年(849年),充翰林學士、知制誥,遷右諫議大夫。四年,擢為中書舍人,充翰林學士。五年,遷太子右庶子,轉太子詹事。九年,遷禮部侍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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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年,知貢舉,兩主禮試,處事公允,積極選拔人才,保存科舉材料。兼任户部侍郎、判度支,掌管國家財賦,迫切希望成為宰相。父親苦勸,改任秘書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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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年(859年),拜兵部侍郎、知貢舉、檢校禮部尚書。十月,出任河南尹(河南道最高長官)。
鹹通元年(公元860年)去世,追贈太師。
鄭顥狀元駙馬
雖然在民間傳説和戲劇上面,新科狀元被皇上看中,許配公主,娶了金枝玉葉,成為皇親國戚的戲碼屢屢上演,看官也不亦樂乎,讚一句郎才女貌。然而現實中,因為年齡和政治前途等方面的原因,中狀元當駙馬幾乎是不可能出現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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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古代,古人普遍早婚,讀書人早在中秀才的年紀就紛紛結婚了,到了舉人進士階段,很多已經三十好幾,兒孫滿堂了,平均年歲接近四十歲的狀元,和處於婚齡十五歲左右的公主,顯然不匹配。另外在很多王朝,對於外戚始終保持警惕,比如宋朝、明朝,一旦當上了駙馬,就意味着不可以做實權官員,不可以參與政事,對於政治前途一片光明,未來出將入相的狀元而言,顯然是不可接受的。種種因素下,導致中國歷史上只有唯一一個狀元駙馬,那就是鄭顥,他無意間創造了中國歷史一個奇蹟。
當時,鄭顥已有婚約在身,打算中狀元后,迎娶盧家千金。唐宣宗正在為萬壽公主招聘駙馬。白居易堂弟、同平章事白敏中,看見鄭顥面目俊秀,遂向皇帝推薦。於是,唐宣宗看中年輕英俊的鄭顥,非要將自己心愛的長女萬壽公主許配鄭顥。其時,鄭顥已經親赴婚楚州(今江蘇淮安市),將娶盧氏。車架行至鄭州,為白敏中所發的堂帖追回。宣宗為其完婚,拜駙馬都尉,成為歷史上獨有的狀元駙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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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鄭顥懷念盧家千金,深恨白敏中,常於宣宗前告白敏中的狀,唐宣宗皆不以為然。
鄭顥親屬成員
鄭顥出身滎陽鄭氏南祖。滎陽鄭氏東漢以來家世非常顯赫,北魏時期為“五姓”之一,世代冠冕不絕,人物輩出,在唐代引起統治者的隱憂。唐顯慶四年(659年),唐高宗下禁婚詔,禁止包括滎陽鄭温三子(北祖、中祖、南祖)後裔在內的“七姓十家”間互相通婚。然而禁婚詔不但沒有起到削弱他們的作用,反而擴大了他們的影響力,而且禁婚詔的執行力度並不理想,滎陽鄭氏通婚圈子仍然以崔、盧、李、王四姓高門為主,從而依舊在唐朝保持了興盛繁榮的局面,博文約禮,門第清華,冠於卿族,為當時中原頂級名門望族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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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祖:鄭羨,唐池州刺史。
祖父:鄭絪,唐同平章事、太子太傅,追贈司空,諡號為宣。
兒子:鄭韜光,字龍府,户部尚書,追贈右僕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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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顥個人作品
間歲流虹節,歸軒出禁扃。奔波陶畏景,蕭灑夢殊庭。境象非曾到,崇嚴昔未經。日斜烏斂翼,風動鶴飄翎。異苑人爭集,涼台筆不停。石門霧露白,玉殿莓苔青。若匪災先兆,何緣思入冥。御爐虛仗馬,華蓋負雲亭。白日成千古,金縢閟九齡。小臣哀絕筆,湖上泣青萍。
-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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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周紹良.《唐代墓誌彙編(下冊)》.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92年:2312
- 2. 王鴻鵬,王凱賢,肖左剛,張蔭常.中國曆代文狀元.北京:解放軍出版社,2004年:54
- 3. 舊唐書 卷十八下 宣宗本紀第十八下 .國學導航[引用日期2018-12-09]
- 4. 舊五代史 卷九十二 列傳七 .國學導航[引用日期2018-12-09]
- 5. 資治通鑑 卷二百四十八 唐紀六十四 .國學網[引用日期2018-12-09]
- 6. 資治通鑑 卷第二百四十九 唐紀六十五 .國學網[引用日期2018-12-09]
- 7. 《新唐書·卷七十五·表第十五·宰相世系五·鄭氏》:鄭氏自姬姓。......温四子:濤、曄、簡、恬。濤居隴西。曄,後魏建威將軍、南陽公,為北祖。簡為南祖。恬為中祖。曄生中書博士茂,一名小白,七子:白麟、胤伯、叔夜、洞林、歸藏、連山、幼麟,因號"七房鄭氏"。大房白麟後絕,第三房叔夜後無聞。鄭氏定著二房:一曰北祖,二曰南祖。宰相九人。北祖有珣瑜、覃、朗、餘慶、從讜、從昌;南祖有絪;滎陽鄭氏有畋;滄州鄭氏有愔。 .國學導航.2006-09-12[引用日期2022-11-09]
- 8. 《新唐書·卷九十五·列傳第二十·高儉》:高宗時,許敬宗以不敍武后世,又李義府恥其家無名,更以孔志約、楊仁卿、史玄道、呂才等十二人刊定之,裁廣類例,合二百三十五姓,二千二百八十七家,帝自敍所以然。以四後姓、酅公、介公及三公、太子三師、開府儀同三司、尚書僕射為第一姓,文武二品及知政事三品為第二姓,各以品位高下敍之,凡九等,取身及昆弟子孫,餘屬不入,改為《姓氏錄》。當時軍功入五品者,皆升譜限,搢紳恥焉,目為“勳格”。義府奏悉索《氏族志》燒之。又詔後魏隴西李寶,太原王瓊,滎陽鄭温,范陽盧子遷、盧渾(溥)、盧輔,清河崔宗伯、崔元孫,前燕博陵崔懿,晉趙郡李楷,凡七姓十家,不得自為昏;三品以上納幣不得過三百匹,四品五品二百,六品七品百,悉為歸裝,夫氏禁受陪門財。
- 9. 《全唐文·卷三百十八·唐贈太子少師崔公神道碑》:神龍中,申明舊詔,著之甲令,以五姓婚媾,冠冕天下,物惡大盛,禁相為姻。隴西李寶之六子,太原王瓊之四子,滎陽鄭温之三子,范陽盧子遷之四子、盧輔之六子,公之八代祖元孫之二子,博陵崔懿之八子,趙郡李楷之四子,士望四十四人之後,同降明詔,斯可謂美宗族人物而錶冠冕矣!(按:此處言四十四人,然相加僅三十七人,實漏述了崔宗伯二子與盧溥諸子。)
- 10. 《資治通鑑·卷二百·唐紀十六·高宗》:初,太宗疾山東士人自矜門地,昏姻多責資財,命修《氏族志》例降一等;王妃、主婿皆取勳臣家,不議山東之族。而魏徵、房玄齡、李勣家皆盛與為昏,常左右之,由是舊望不減,或一姓之中,更分某房某眷,高下懸隔。李義府為其子求昏不獲,恨之,故以先帝之旨,勸上矯其弊。壬戌,詔後魏隴西李寶、太原王瓊、滎陽鄭温、范陽盧子遷、盧渾、盧輔、清河崔宗伯、崔元孫、前燕博陵崔懿、晉趙郡李楷等子孫,不得自為昏姻。仍定天下嫁女受財之數,毋得受陪門財。然族望為時俗所尚,終不能禁,或載女竊送夫家,或女老不嫁,終不與異姓為昏。其衰宗落譜,昭穆所不齒者,往往反自稱“禁婚家”,益增厚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