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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錦滿

鎖定
鄭錦滿,有“四眼哥哥”之稱的“熱血公民”副主席鄭錦滿於2017年3月底承認於非法“佔中”期間,因違反禁制令,阻撓旺角清場,被法庭判入獄3個月。
2016年4月2日,香港激進“本土派”人士、俗稱“四眼哥哥”的鄭錦滿在社交媒體發文稱,為保衞繁體字,發動“圖書館戰爭”,呼籲香港市民到圖書館強行將簡體書下架,並親自上傳視頻示範如扔進垃圾桶、藏到書架縫隙、放到消防設施之類的“消滅簡體字書”方法。據瞭解,鄭錦滿的行為,引起圖書館職員注意,隨後該事件被揭發。
實際上,當年這位“港獨”對簡體書用盡“折磨”手段後,不少網民對此事表示反感。據《星島日報》報道,不少網民轉載有關貼文並留言,有人不恥他的所為,“這種行為跟小學生把不喜歡的同學的書收起來或丟掉一樣幼稚,這種小學雞(指行為幼稚的中學生或成人)行為更令人不齒”。 [1] 
中文名
鄭錦滿
別    名
四眼哥哥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