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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肅
(唐朝宰相)
鎖定
鄭肅(?—847年),字乂敬,鄭州滎陽(今河南鄭州)人,唐朝宰相。
- 字
- 字乂敬
- 所處時代
- 唐朝
- 民族族羣
- 漢族
- 出生地
- 鄭州滎陽(今河南鄭州)
- 逝世日期
- 847年
- 主要成就
- 擔任宰相
- 本 名
- 鄭肅
- 諡 號
- 文簡
- 家 世
- 滎陽鄭氏
鄭肅人物生平
鄭肅(?—847年),字乂敬,鄭州滎陽(今河南鄭州)人,唐朝宰相。
二年(837年)九月,召拜吏部侍郎。帝以肅嘗侍太子,言論典正,復令兼太子賓客,為東宮授經。既而太子失寵,為讒所乘,上不悦,有廢斥意。肅因召見,深陳邦國大本不可輕動,及君臣父子之義,意致深切,上改容嘉之。而太子竟以楊妃故得罪,乃以肅檢校禮部尚書,兼河中尹、河中節度、晉絳觀察等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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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肅親屬成員
鄭肅出身滎陽鄭氏。滎陽鄭氏作為中原門閥士族“五姓七族”之一,兩漢以來家世非常顯赫,其中鄭温三子鄭曄、鄭恬、鄭簡後裔被唐高宗列入禁婚家“七姓十家”範疇,博文約禮,門第清華,冠於卿族,為當時中原頂級名門望族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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孫子:鄭仁表,擢第後,從杜審權、趙騭為華州、河中掌書記,入為起居郎。仁表文章尤稱俊拔,然恃才傲物,人士薄之。自謂門地、人物、文章具美,嘗自高曰:“天瑞有五色雲,人瑞有鄭仁表。”傲縱多所陵藉,人畏薄之。劉鄴少時,投文於洎,仁表兄弟嗤鄙訾其文。鹹通末,鄴為宰相,仁表竟貶死南荒。
[9-10]
鄭肅史籍記載
鄭肅後世紀念
蘇州市吳中區的洞庭西山、湖島西南端堂裏嶺下的堂裏古鎮堂裏古村集聚的唐、宋、元、明、清的人文景觀十分豐富,保存完好的古建築廳堂大大小小有十餘處,唐代相國鄭肅之墓便在此處。
-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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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舊唐書·列傳第一百二十六》:鄭肅,滎陽人。祖烈,父閲,世儒家。肅苦心力學。元和三年,擢進士第,又以書判拔萃,歷佐使府。太和初,入朝為尚書郎。六年,轉太常少卿。肅能為古文,長於經學,左丘明、《三禮》、儀注疑議,博士以下必就肅決之。
- 2. 《新唐書·列傳第一百七》:鄭肅,字乂敬,其先滎陽人,以儒世家。肅力於學,有根柢。第進士、書判拔萃,補興平尉。累擢太常少卿,博士有疑議往諮,必據經條答。文宗高擇魯王府屬,肅以諫議大夫兼長史。王為皇太子,遷給事中,進尚書右丞。出為陝虢觀察使。
- 3. 《新唐書·列傳第一百七》:開成二年,召拜吏部侍郎。帝以肅嘗輔導東宮,詔兼賓客,為太子授經。既而太子母愛弛,為讒所乘,廢斥有端。肅因入見,言天下大本,不可輕動,意致深切,帝為動容。然內寵方煽,太子終以憂死。出為檢校禮部尚書、河中節度使。武宗知太子無罪,特困於讒,而朝廷謂肅臨義不可奪,侹侹有大臣節,召為太常卿。遷山南東道節度使。五年,以檢校尚書右僕射同中書門下平章事,與李德裕葉心輔政。宣宗即位,遷中書侍郎,罷為荊南節度使。卒,贈司空,諡曰文簡。
- 4. 《舊唐書·列傳第一百二十六》:時魯王永有寵,文宗擇名儒為其府屬,用户部侍郎庾敬休兼王傅,户部郎中李踐方兼司馬,以肅本官兼長史,由是知名。明年,魯王為太子,肅加給事中。九年,改刑部侍郎,尋改尚書右丞,權判吏部西銓事。開成初,出為陝虢都防禦觀察使、兼御史大夫。二年九月,召拜吏部侍郎。帝以肅嘗侍太子,言論典正,復令兼太子賓客,為東宮授經。既而太子失寵,上不悦,有廢斥意。肅因召見,深陳邦國大本、君臣父子之義。上改容嘉之。而太子竟以楊妃故得罪。乃以肅檢校禮部尚書,兼河中尹、河中節度、晉絳觀察等使。會昌初,武宗思太子永之無罪,盡誅陷永之黨。朝議稱肅忠正,有大臣之節。召拜太常卿,累遷户部、兵部尚書。
- 5. 《舊唐書·列傳第一百二十六》:五年,以本官同平章事,加中書、門下二侍郎,監修國史,兼尚書右僕射。素與李德裕親厚。宣宗即位,德裕罷知政事,肅亦罷相,復為河中節度使。以疾辭,拜太子太保,卒。
- 6. 《新唐書·列傳第一百七》:子洎,仕至州刺史。洎子仁規、仁表,皆豪爽有文。仁規位中書舍人。
- 7. 《舊唐書·列傳第一百二十六》:子洎,鹹通中累官尚書郎,出為刺史。洎子仁規、仁表,俱有俊才,文翰高逸。
- 8. 《舊唐書·列傳第一百二十六》:仁規累遷拾遺、補闕、尚書郎、湖州刺史、尚書郎知制誥,正拜中書舍人,卒。
- 9. 《新唐書·列傳第一百七》:仁表累擢起居郎。嘗以門閥文章自高,曰:"天瑞有五色雲,人瑞有鄭仁表。"傲縱多所陵藉,人畏薄之。劉鄴未仕,往謁洎,而仁表等鄙訿其文。鄴為相,因罪貶仁表,死嶺外。
- 10. 《舊唐書·列傳第一百二十六》:仁表擢第後,從杜審權、趙騭為華州、河中掌書記,入為起居郎。仁表文章尤稱俊拔,然恃才傲物,人士薄之。自謂門地、人物、文章具美,嘗曰:"天瑞有五色雲,人瑞有鄭仁表。"劉鄴少時,投文於洎,仁表兄弟嗤鄙之。鹹通末,鄴為宰相,仁表竟貶死南荒。
- 11. 舊唐書卷一百七十六·列傳第一百二十六 .國學導航[引用日期2017-12-04]
- 12. 新唐書卷一百八十二·列傳第一百七 .國學導航[引用日期2017-12-04]
- 13. 《新唐書·卷七十五·表第十五·宰相世系五·鄭氏》:(滎陽)鄭氏定著二房:一曰北祖,二曰南祖。宰相九人。北祖有珣瑜、覃、朗、餘慶、從讜、延昌;南祖有絪;滎陽鄭氏有畋;滄州鄭氏有愔。
- 14. 《資治通鑑·卷二百·唐紀十六·高宗》:初,太宗疾山東士人自矜門地,昏姻多責資財,命修《氏族志》例降一等;王妃、主婿皆取勳臣家,不議山東之族。而魏徵、房玄齡、李勣家皆盛與為昏,常左右之,由是舊望不減,或一姓之中,更分某房某眷,高下懸隔。李義府為其子求昏不獲,恨之,故以先帝之旨,勸上矯其弊。壬戌,詔後魏隴西李寶、太原王瓊、滎陽鄭温、范陽盧子遷、盧渾(溥)、盧輔、清河崔宗伯、崔元孫、前燕博陵崔懿、晉趙郡李楷等子孫,不得自為昏姻。仍定天下嫁女受財之數,毋得受陪門財。然族望為時俗所尚,終不能禁,或載女竊送夫家,或女老不嫁,終不與異姓為昏。其衰宗落譜,昭穆所不齒者,往往反自稱“禁婚家”,益增厚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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