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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羲
鎖定
- 逝世日期
- 492年
- 主要成就
- 中書令、秘書監、兗州刺史
- 主要作品
- 《話林》
- 本 名
- 鄭羲
- 家 世
- 滎陽鄭氏北祖第六房
- 諡 號
- 文靈
鄭羲人物生平
鄭羲安定眾心
鄭羲,字幼麟,滎陽開封(今河南開封南)人,曹魏將作大匠鄭渾八世孫。曾祖父鄭豁,前燕太常卿。祖父鄭温,後燕太子詹事。父親鄭曄,不仕,娶長樂潘氏為妻,生六子,都略有志氣。而鄭羲排行第六,文學為優。少年時被舉為秀才,尚書、趙郡李孝伯把女兒嫁給他。北魏文成帝末年,朝廷任命他為中書博士。
[1]
北魏天安初年(466年),南朝宋的司州刺史常珍奇舉汝陽來降北魏,獻文帝拓跋弘下詔讓殿中尚書元石為都將前去迎降,並招慰淮、汝,派鄭羲參預元石軍事。到上蔡之後,常珍奇率領文武官員三百人前來迎接,相見後,大家商議要把軍隊駐紮在汝水以北,並不馬上入城。鄭羲對元石説:“軍機之事,貴在神速,而今珍奇雖然來了,但意圖不明,我不如直入其城,奪其要害,據有府庫,雖然這樣做並非出自我們的初衷,但我們的目的是要全面控制局勢。”元石接受了鄭羲的意見,於是策馬徑自入其城池。城中還有珍奇親信兵馬數百人,駐在常珍奇宅第裏面。元石既克城池,意氣更加驕橫怠惰,只管置酒嬉戲,毫無警戒防備之意。鄭羲對元石説:“看常珍奇很有不平之色,應該嚴兵設防,以備非常之變。”這天夜裏,常珍奇果然派人焚燒府邸廂屋,意在救火時發難,因元石有備,只好作罷。第二天,鄭羲備白虎幡旗慰喻郭邑,眾心才安定下來。
[2]
鄭羲不納其意
第二年春天,他們又領軍東討汝陰。南朝宋的汝陰太守張超據守的城池攻克不下,元石率領精鋭人馬攻打,不克,於是退軍至陳、項,商量打算退軍長社,到秋天再行攻打。眾將都樂於早點回去,全都説這是好計策。鄭羲説:“現在張超驅使市民,挑着石頭,蟻聚窮困城池,其堅持的最長限度不會超過一個月,我們應該安心地守在這裏。張超糧食一完,不投降也會棄城而逃,我們可翹足以待,他自然會成擒拿之物了。而我們如棄圍還歸長社,長社路途遙遠,張超聽説必定修城深挖塹壕,多積穀薪,將來恐怕難以攻打了。”元石不聽,於是還師長社。到了冬天,又來攻打張超,張超果然有防備,他們只好無功而還。幾年以後,張超去世,楊文長代其戍守城池,食盡城潰,才攻下城池,竟如鄭羲所預計的相同。淮北平定之後,鄭羲遷升中書侍郎。
[3]
鄭羲因功封爵
延興初年,陽武人田智度,年十五歲,妖惑動眾,擾亂京城。朝廷以鄭羲深得河南百姓的信任,也為州郡長官所信,便派他前去安撫。鄭羲到該地以後,宣示禍福,重加懸賞,十天內,聚集的民眾紛紛歸去散開。劉智度奔逃潁川,不久就被擒拿斬殺。鄭羲因功賜封平昌男爵位,加任鷹揚將軍。
[4]
鄭羲連姻李衝
孝文帝初年,鄭羲兼任員外散騎常侍,假寧朔將軍、陽武子,出使南朝宋。中山王元叡受到孝文帝的寵幸,並置王官,鄭羲為其作傳。自此以後,他便連年不轉官職,家產也十分短乏,因此請假歸家,便逗留沒能回去。等到李衝受寵顯貴,與鄭羲結成姻親之好,於是他又被起任為中書令。馮太后為自己父親燕宣王在長安立廟,初成後,任命鄭羲為太常卿,假滎陽侯,具官屬,到長安拜廟,破石造碑立於廟門。回來之後,以出使的功勞,仍賜侯爵,加授給事中。出使安東將軍、西兗州刺史,假南陽公。鄭羲多受賄賂,以賄成政。性情又很吝嗇,老百姓有給他送禮的,甚至連杯酒塊肉也不賞給別人,西門受人羊酒,東門便把東西賣了。因他是李衝的親家,執法官員也不糾劾他。酸棗令鄭伯孫、鄄城令童騰、別駕賈德、治中申靈度,都為官廉潔貞正,勤恤百姓,鄭羲都上表稱讚推薦他們,時論也稱讚他的行為。馮太后為孝文帝娶他的女兒為嬪,徵拜他為秘書監。
[5]
鄭羲去世增諡
太和十六年(492年),鄭羲去世,朝廷贈帛五百匹。尚書奏諡曰宣,詔書曰:“蓋棺定諡,先典成式,為的是激揚清濁,治道明範。以往何曾幼年有孝行,良史不改‘繆醜’之名;賈充受寵於晉,直士猶立‘荒公’之稱。鄭羲雖然素有文業,而為政缺少廉節清正的風範。查古代先例,其未光耀於朝策;貪財昧貨之談,已經流播民間。諡以善名,殊乖諡名初衷。又前歲之選,他所舉人才並不是備有品行然後才被舉選,自荷後任,功績未昭。尚書為什麼偏偏不能做到至平至公,愆失違揹我朝明典!依據諡法:博聞多見叫‘文’,不勤成名叫‘靈’。可以贈諡於他,加諡文靈。”
[6]
《魏書·卷五十六·列傳第四十四》有傳。
鄭羲歷史評價
鄭羲個人作品
“鄭羲上下碑”也稱“鄭文公碑”正書。北魏永平四年(511年)刻石。同一內容刊在二處,均在山東境內。一在平度縣天柱山,稱作上碑,一在掖縣雲峯山,稱作下碑。
北魏刻石筆法大致分作圓筆、方筆、方圓結合三種類型,鄭文公碑則是典型的圓筆代表。書法中兼有篆隸筆意,康有為認為此碑為北魏圓筆之宗。
鄭羲上下碑(2張)
《鄭文公碑》是鄭道昭為了顯揚其父的“政德”,相約父輩的同僚述其父鄭羲一生的“崇高德行”而書寫鐫刻的。此碑也是鄭道昭的書法代表作。包慎伯在《藝舟雙楫》雲“北碑體多旁出,《鄭文公碑》字獨真正,而篆勢、分韻、草情畢具。”康有為則認為《鄭文公碑》與《張猛龍碑》均“為隸楷之極則”。此碑書法多圓筆,筋骨內含,隱約帶有方意。間架開張,起落轉折皆落實處,給人以魄力雄強,氣象渾穆、意態奇逸、神彩飛動的觀感。
另,《鄭文公碑》刻於花崗岩石上,由於石質堅硬,故字跡保存尚好。這也使鑿刻能較好地傳達書意,書、刻相得益彰,這都給《鄭文公碑》注入了天趣之美。
鄭羲家族世系
鄭羲是鄭温之孫,為滎陽鄭氏北祖第六房始祖。唐顯慶四年(659年),唐高宗李治下禁婚詔,禁止“七姓十家”間互相通婚,滎陽鄭氏作為中原郡姓“五姓七族”之一,東漢以來家世非常顯赫,鄭温三子鄭曄(北祖)、鄭簡(南祖)、鄭恬(中祖)後裔均被列入禁婚家範疇,博文約禮,門第清華,冠於卿族。滎陽鄭氏北祖為唐代滎陽鄭氏定著二房之一。
[9-12]
高祖:鄭略,後趙給事黃門侍郎、侍中、尚書令,贈揚州刺史。
曾祖:鄭豁,前燕太常卿、濟南貞公。
祖父:鄭温,後燕太子詹事。
父親:鄭曄,不仕,北魏追贈建威將軍、汝陰郡太守。
一世 | 二世 | 三世 | 四世 | 五世 | 六世 | 七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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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温 | 鄭濤 | |||||
鄭白驎 | 鄭師慎 | 鄭道慓 (隨郡太守) | ||||
鄭懷芬 | 鄭鄑 | 鄭斌卿 | ||||
鄭胤伯 | 鄭希俊 | 鄭道育 | ||||
鄭幼儒 | 鄭敬道 | |||||
鄭敬德 | ||||||
鄭平城 | 鄭伯猷 | |||||
鄭仲衡 | ||||||
鄭輯之 | ||||||
鄭懷孝 | ||||||
鄭洞林 | 鄭敬叔 | 鄭籍 | ||||
鄭士恭 | 鄭子貞 | |||||
鄭子湛 | ||||||
鄭昭伯 | ||||||
鄭子嘉 | 鄭大護 | |||||
鄭叔夜 | 鄭伯夏 | 鄭忠 | 鄭豪 | |||
鄭謹 | 鄭嵩賓 | |||||
鄭思和 | 鄭康業 | 鄭彬 | ||||
鄭季長 | 鄭喬 | |||||
鄭羲 | 鄭恭業 | |||||
鄭敬祖 | 鄭元禮 | |||||
鄭元德 | ||||||
鄭叔武 | 鄭道瑗 | |||||
鄭遵祖 | ||||||
鄭順 | ||||||
鄭簡 | 鄭貴賓 | 鄭景裕 | ||||
鄭景山 | ||||||
鄭次珍 | 鄭寶 | |||||
鄭大倪 | ||||||
鄭小倪 | ||||||
鄭靈虯 | 鄭悦 | 鄭鼎 | 鄭常 | |||
鄭師 | ||||||
鄭道德 | 鄭希義 | 鄭道蓋 | ||||
鄭德猷 | ||||||
鄭季騧 | ||||||
鄭季方 | ||||||
鄭恬 | 鄭德玄 |
-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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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魏書·卷五十六·列傳第四十四》:鄭羲,字幼驎,滎陽開封人,魏將作大匠渾之八世孫也。曾祖豁,慕容垂太常卿。父曄,不仕,娶於長樂潘氏,生六子,粗有志氣,而羲第六,文學為優。弱冠舉秀才,尚書李孝伯以女妻之。高宗末,拜中書博士。
- 2. 《魏書·卷五十六·列傳第四十四》:天安初,劉彧司州刺史常珍奇據汝南來降,顯祖詔殿中尚書元石為都將赴之,並招慰淮汝,遣羲參石軍事。到上蔡,珍奇率文武三百人來迎,既相見,議欲頓軍於汝北,未即入城。羲謂石曰:“機事尚速。今珍奇雖來,意未可量,不如直入其城,奪其管籥,據有府庫。雖出其非意,要以全製為勝。”石從羲言,遂策馬徑入其城。城中尚有珍奇親兵數百人,在珍奇宅內。石既克城,意益驕怠,置酒嬉戲,無警防之虞。羲謂石曰:“觀珍奇甚有不平之色,可嚴兵設備,以待非常。”其夜,珍奇果使人燒府廂屋,欲因救火作難,以石有備,乃止。明旦,羲齎白虎幡慰郭邑,眾心乃定。
- 3. 《魏書·卷五十六·列傳第四十四》:明年春,又引軍東討汝陰。劉彧汝陰太守張超城守不下,石率精鋭攻之,不克,遂退至陳項,議欲還軍長社,待秋擊之。諸將心樂早還,鹹稱善計。羲曰:“今張超驅市人,負擔石,蟻聚窮城,命不延月,宜安心守之。超食已盡,不降當走,可翹足而待,成擒物也。而欲棄還長社,道塗懸遠,超必修城深塹,多積薪谷,將來恐難圖矣。”石不納,遂旋師長社。至冬,復往攻超,超果設備,無功而還。歷年,超死,楊文長代戍,食盡城潰,乃克之,竟如羲策。淮北平,遷中書侍郎。
- 4. 《魏書·卷五十六·列傳第四十四》:延興初,陽武人田智度,年十五,妖惑動眾,擾亂京索。以羲河南民望,為州郡所信,遣羲乘傳慰諭。羲到,宣示禍福,重加募賞,旬日之間,眾皆歸散。智度奔潁川,尋見擒斬。以功賜爵平昌男,加鷹揚將軍。
- 5. 《魏書·卷五十六·列傳第四十四》:高祖初,兼員外散騎常侍,假寧朔將軍、陽武子,使於劉準。中山王叡,寵幸當世,並置王官,羲為其傅。是後歷年不轉,資產亦乏,因請假歸,遂盤桓不返。及李衝貴寵,與羲姻好,乃就家徵為中書令。文明太后為父燕宣王立廟於長安,初成,以羲兼太常卿,假滎陽侯,具官屬,詣長安拜廟,刊石建碑於廟門。還,以使功,仍賜侯爵,加給事中。出為安東將軍、西兗州刺史,假南陽公。羲多所受納,政以賄成。性又嗇吝,民有禮餉者,皆不與杯酒臠肉,西門受羊酒,東門酤賣之。以李衝之親,法官不之糾也。酸棗令鄭伯孫、鄄城令董騰、別駕賈德、治中申靈度,並在任廉貞,勤恤百姓,羲皆申表稱薦,時論多之。文明太后為高祖納其女為嬪,徵為秘書監。
- 6. 《魏書·卷五十六·列傳第四十四》:太和十六年卒,贈帛五百匹。尚書奏諡曰宣,詔曰:“蓋棺定諡,先典成式,激揚清濁,治道明範。故何曾幼孝,良史不改‘繆醜'之名;賈充寵晉,直士猶立'荒公'之稱。羲雖宿有文業,而治闕廉清。稽古之效,未光於朝策;昧貨之談,已形於民聽。諡以善問,殊乖其衷。又前歲之選,匪由備行充舉,自荷後任,勳績未昭。尚書何乃情遺至公,愆違明典!依諡法:博聞多見曰‘文',不勤成名曰'靈'。可贈以本官,加諡文靈。”
- 7. 《魏書·卷五十六·列傳第四十四》 .國學導航[引用日期2013-09-09]
- 8. 隋唐滎陽鄭氏的衰落問題研究 .道客巴巴[引用日期2020-04-13]
- 9. 《新唐書·卷一百十八·列傳第二十·高儉》:高宗時,許敬宗以不敍武后世,又李義府恥其家無名,更以孔志約、楊仁卿、史玄道、呂才等十二人刊定之,裁廣類例,合二百三十五姓,二千二百八十七家,帝自敍所以然。以四後姓、酅公、介公及三公、太子三師、開府儀同三司、尚書僕射為第一姓,文武二品及知政事三品為第二姓,各以品位高下敍之,凡九等,取身及昆弟子孫,餘屬不入,改為《姓氏錄》。當時軍功入五品者,皆升譜限,搢紳恥焉,目為“勳格”。義府奏悉索《氏族志》燒之。又詔後魏隴西李寶,太原王瓊,滎陽鄭温,范陽盧子遷、盧渾(溥)、盧輔,清河崔宗伯、崔元孫,前燕博陵崔懿,晉趙郡李楷,凡七姓十家,不得自為昏;三品以上納幣不得過三百匹,四品五品二百,六品七品百,悉為歸裝,夫氏禁受陪門財。先是,後魏太和中,定四海望族,以寶等為冠。
- 10. 《全唐文·卷三一八·唐贈太子少師崔公神道碑》:神龍中,申明舊詔,著之甲令,以五姓婚媾,冠冕天下,物惡大盛,禁相為姻。隴西李寶之六子,太原王瓊之四子,滎陽鄭温之三子,范陽盧子遷之四子、盧輔之六子,公之八代祖元孫之二子,博陵崔懿之八子,趙郡李楷之四子,士望四十四人之後,同降明詔,斯可謂美宗族人物而錶冠冕矣!
- 11. 《資治通鑑·卷二百·唐紀十六·高宗》:初,太宗疾山東士人自矜門地,昏姻多責資財,命修《氏族志》例降一等;王妃、主婿皆取勳臣家,不議山東之族。而魏徵、房玄齡、李勣家皆盛與為昏,常左右之,由是舊望不減,或一姓之中,更分某房某眷,高下懸隔。李義府為其子求昏不獲,恨之,故以先帝之旨,勸上矯其弊。壬戌,詔後魏隴西李寶、太原王瓊、滎陽鄭温、范陽盧子遷、盧渾(溥)、盧輔、清河崔宗伯、崔元孫、前燕博陵崔懿、晉趙郡李楷等子孫,不得自為昏姻。仍定天下嫁女受財之數,毋得受陪門財。然族望為時俗所尚,終不能禁,或載女竊送夫家,或女老不嫁,終不與異姓為昏。其衰宗落譜,昭穆所不齒者,往往反自稱“禁婚家”,益增厚價。
- 12. 《新唐書·卷七十五·表第十五·宰相世系五 (鄭氏)》:渾生崇,晉荊州刺史。崇生遹,遹生隨,扶風太守。隨生趙侍中略,略六子:翳、豁、淵、靜、悦、楚。豁字君明,燕太子少傅、濟南公,生温。温四子:濤、曄、簡、恬。濤居隴西。曄,後魏建威將軍、南陽公,為北祖;簡為南祖;恬為中祖。曄生中書博士茂,一名小白,七子:白麟、胤伯、叔夜、洞林、歸藏、連山、幼麟,因號“七房鄭氏”。大房白麟後絕,第三房叔夜後無聞。鄭氏定著二房:一曰北祖,二曰南祖。宰相九人。北祖有珣瑜、覃、朗、餘慶、從讜、延昌;南祖有絪;滎陽鄭氏有畋。滄州鄭氏有愔。
- 13. 李文才著,兩晉南北朝十二講[M],北京:中國書籍出版社,2018.07.第226頁
- 14. 門巋主編.二十六史精要辭典,中.北京:人民日報出版社.1993.第1173-1174頁
- 15. 許嘉璐主編;周國林分史主編,二十四史全譯,北史,第2冊[M],上海:漢語大詞典出版社,2004.01.第1015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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