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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理
(河南省平頂山市人民政府原副市長)
鎖定
鄭理,男,漢族,1964年4月出生,河南省葉縣人,研究生學歷,1983年9月至1986年1月,在鄭州紡織工業學校學習;1990年9月參加中國共產黨。曾任河南省平頂山市人民政府副市長。
- 中文名
- 鄭理
- 國 籍
- 中國
- 民 族
- 漢族
- 出生地
- 河南省葉縣
- 出生日期
- 1964年4月
- 性 別
- 男
鄭理人物履歷
1983年09月至1986年01月,在鄭州紡織工業學校學習;
1986年02月至1987年12月,在平頂山市化纖廠工作;
1987年12月至1990年11月,在平頂山市信託投資公司工作,任科長;
1990年11月至1992年03月,在平頂山市政策研究室工作,歷任副科級研究員、正科級研究員;
1992年03月至1994年09月,在平頂山市原郊區工作,歷任北渡鄉黨委副書記、焦店鄉鄉長;
1994年09月至1997年12月,在平頂山市信訪局工作,任副局長;
1997年12月至2004年03月,在郟縣縣委工作,歷任縣委常委、政法委書記,縣委副書記(期間:2000年9月至2003年7月在河南省黨校就讀經濟管理專業研究生);
2004年03月至2009年04月,任郟縣人民政府縣長;
2009年04月至2009年05月,任郟縣縣委書記、郟縣人民政府縣長;
2009年05月至2011年12月,任郟縣縣委書記;
2011年12月至2012年04月,任平頂山市副市長、郟縣縣委書記;
河南省九次黨代會代表,省第十一屆人大代表。
鄭理人物事件
鄭理違紀被查
鄭理人大免職
鄭理開庭審理
2017年7月14日上午,平頂山市人民政府原副市長鄭理涉嫌受賄犯罪案,在焦作市中級法院開庭審理。
焦作市人民檢察院起訴指控:2003年至2015年,被告人鄭理利用擔任郟縣縣委副書記、縣長、縣委書記、平頂山市副市長的職務便利,收受、索取他人財物共計908.7萬元人民幣、10萬美元,為他人在企業經營、土地置換及人員調整等方面謀取利益。被告人鄭理利用職務上的便利,非法收受、索取他人財物,為他人謀取利益,數額特別巨大,其中5萬元人民幣、5萬美元系索賄,其行為觸犯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條第一款、第三百八十六條、第三百八十三條第一款第(三)項、第二款,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應當以受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庭審中,公訴機關出示了相關證據,鄭理及其辯護人進行了質證,控辯雙方在法庭的主持下充分發表了意見。
在法庭辯論環節,鄭理的辯護人就認定的數額、是否屬於自首等問題發表了自己的意見。
14日12時10分庭審結束,將擇日宣判。 [5]
庭審中,公訴機關出示了相關證據,鄭理及其辯護人進行了質證,控辯雙方在法庭的主持下充分發表了意見。
在法庭辯論環節,鄭理的辯護人就認定的數額、是否屬於自首等問題發表了自己的意見。
14日12時10分庭審結束,將擇日宣判。 [5]
鄭理一審宣判
2018年5月18日,焦作市中級法院對平頂山市原副市長鄭理受賄案作出一審判決,依法以受賄罪判處其有期徒刑11年,並處罰金人民幣100萬元,對違法所得人民幣595.5萬元、大眾途鋭汽車一輛價值87.2萬元(京NJ5389)、美元10萬元、購物卡26萬元、乾股200萬元、股票孳息人民幣320萬元予以沒收上繳國庫。
[1]
- 參考資料
-
- 1. 平頂山原副市長鄭理被判刑11年 .大河網[引用日期2019-11-01]
- 2. 副市長:鄭理 .平頂山市政府[引用日期2012-09-25]
- 3. 最新消息:平頂山一名重量級官員被免職 .騰訊網[引用日期2019-11-01]
- 4. 河南省平頂山市副市長鄭理涉違紀接受調查 .網易[引用日期2016-04-18]
- 5. 河南省平頂山原副市長鄭理受審,涉嫌受賄900餘萬 .澎湃新聞[引用日期2019-11-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