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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珣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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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珣瑜(738年—805年),字元伯,河南滎澤(今河南鄭州)人。唐朝宰相
出身滎陽鄭氏北祖第二房。少孤,值天寶亂,退耕陸渾山養母。唐代宗大曆中,以諷諫主文科高第,授大理評事,累遷吏部侍郎,為河南尹,清靜惠下,頗有政績。進位門下侍郎同中書門下平章事。順宗立,以王叔文韋執誼用事,憂憤而卧家七日不出。唐永貞元年(805),罷相,為吏部尚書,數月病卒,諡號“文獻”。
字元伯
所處時代
唐朝
民族族羣
漢族
出生地
河南滎澤(今河南鄭州)
出生日期
738年
逝世日期
805年
本    名
鄭珣瑜
官    職
同平章事、吏部尚書等
追    贈
尚書左僕射
諡    號
文獻
家    世
滎陽鄭氏北祖

鄭珣瑜人物生平

鄭珣瑜,字元伯,河南滎澤(今河南鄭州)人,出身滎陽鄭氏北祖 [1]  。由於父親早亡,鄭珣瑜幼年的家庭生活非常艱難。
唐天寶年間,“安史之亂”爆發,他在家一邊耕田,一邊發奮讀書,還要孝敬奉養母親。功夫不負有心人,鄭珣瑜學有所成,步入了仕途。為官之後,他剛直不阿,清正廉潔,而且直言善諫,是有名的清廉大臣。
唐代宗大曆年間,代宗命他主持文科高第科舉考試,並授予他大理評事一職。他曾經在京城任吏部侍郎,後來到故鄉河南任職,做了河南尹。他為人正直,不論在哪裏為官,都懂得體恤民情,因此深受百姓的愛戴和敬仰,後又升遷為門下侍郎,並很快做了同中書門下平章事(宰相)。
唐德宗駕崩後,唐順宗李誦即位,起用王叔文為首輔宰相,總攬大權,鄭珣瑜和王叔文的政見不同,一氣之下,回到家鄉鄭州,閉門不出。被罷為吏部尚書,數月後,鄭珣瑜因病去世,享年六十八歲。朝廷追贈尚書左僕射,賜諡“文獻”。 [2-3] 

鄭珣瑜人物評價

李誦:鹹以忠靖,累更班列,秉彝廉慎,植操貞常。自參輔中樞,皆能勵節,祗勤庶務,夙夜惟寅。 [4] 
徐復:況珣瑜名臣,二諡不嫌。 [3] 
宋祁:王叔文雖內連姏尹,外倚奸回,以攘天權。然是時太子已長,朝無嫌罅,若珣瑜、郢與杜佑等毅然引東宮監國,執退叔文輩,其力不難。顧循嘿苟安,所謂焉用彼相者矣。珣瑜一忿卧第,與郢、佑固位,二者亦不足相輕重雲。 [1] 

鄭珣瑜逸聞趣事

鄭珣瑜接到任河南尹的詔命,準備上任時,正趕上唐德宗過生日。當時,滿朝文武大臣紛紛給皇帝獻禮,祝賀生日。鄭珣瑜的下屬也勸他備禮祝壽,他卻説:“還沒到任就給皇上送禮祝壽,這不合情理,我不能這樣做!”在河南任職期間,他辦事公道,並大力減輕農民的賦税,為百姓辦了很多好事。當時有一個將軍韓全義曾寫信給他,想多得到一些軍餉,鄭珣瑜説:“國家沒有安排,軍餉按照國家的標準全額撥付,一點也不能多給!”回京出任宰相時,京兆尹李實派下屬給他送來金銀珠寶,想賄賂他,他氣憤地對李實説:“國家撥付給各級官府的錢財都有定數,你的這些金銀珠寶是從哪裏來的?”李實無言以對。 [2] 

鄭珣瑜家族成員

鄭珣瑜出身滎陽鄭氏北祖,是鄭温第二子鄭曄後裔。滎陽鄭氏東漢以來家世非常顯赫,為北魏“五姓”之一,世代冠冕不絕,人物輩出,在唐代引起統治者的隱憂。唐顯慶四年(659年),唐高宗下禁婚詔,禁止包括滎陽鄭温三子(北祖、中祖、南祖)後裔在內的“七姓十家”之間互相通婚。然而禁婚詔不但沒有起到削弱他們的作用,反而擴大了他們的影響力,而且執行力度並不嚴格,滎陽鄭氏的通婚圈子仍以崔、盧、李、王四姓高門為主,其家族從而在唐朝依舊保持了興盛繁榮的局面,為當時頂級名門士族之一。 [5-9] 
高祖:鄭九思,流水縣令。
曾祖:鄭曾,慈州刺史。
祖父:鄭長裕,許州刺史。
父親:鄭諒,冠氏縣令。
兒子:鄭覃,唐文宗時期宰相。
兒子:鄭朗,唐宣宗時期宰相。
孫子:鄭裔綽,鄭覃之子,秘書監。
孫子:鄭勤規,鄭朗之子。
參考資料
  • 1.    《新唐書·卷七十五·表第十五》  .國學導航[引用日期2017-06-27]
  • 2.    拒為皇帝祝壽的宰相  .新浪網
  • 3.    《新唐書·卷一百六十五·列傳第九十》  .國學導航[引用日期2017-06-27]
  • 4.    《全唐文·卷五十五》  .漢典古籍[引用日期2017-06-27]
  • 5.    《新唐書·卷七十五·表第十五·宰相世系五 (鄭氏)》:渾生崇,晉荊州刺史。崇生遹,遹生隨,扶風太守。隨生趙侍中略,略六子:翳、豁、淵、靜、悦、楚。豁字君明,燕太子少傅、濟南公,生温。温四子:濤、曄、簡、恬。濤居隴西。曄,後魏建威將軍、南陽公,為北祖;簡為南祖;恬為中祖。曄生中書博士茂,一名小白,七子:白麟、胤伯、叔夜、洞林、歸藏、連山、幼麟,因號“七房鄭氏”。大房白麟後絕,第三房叔夜後無聞。鄭氏定著二房:一曰北祖,二曰南祖。宰相九人。北祖有珣瑜、覃、朗、餘慶、從讜、延昌;南祖有絪;滎陽鄭氏有畋;滄州鄭氏有愔。
  • 6.    《新唐書·卷七十五·表第十五·宰相世系五 (鄭氏)》  .國學導航.2006-09-12[引用日期2021-04-06]
  • 7.    《新唐書·卷九十五·列傳第二十·高儉》:高宗時,許敬宗以不敍武后世,又李義府恥其家無名,更以孔志約、楊仁卿、史玄道、呂才等十二人刊定之,裁廣類例,合二百三十五姓,二千二百八十七家,帝自敍所以然。以四後姓、酅公、介公及三公、太子三師、開府儀同三司、尚書僕射為第一姓,文武二品及知政事三品為第二姓,各以品位高下敍之,凡九等,取身及昆弟子孫,餘屬不入,改為《姓氏錄》。當時軍功入五品者,皆升譜限,搢紳恥焉,目為“勳格”。義府奏悉索《氏族志》燒之。又詔後魏隴西李寶,太原王瓊,滎陽鄭温,范陽盧子遷、盧渾(溥)、盧輔,清河崔宗伯、崔元孫,前燕博陵崔懿,晉趙郡李楷,凡七姓十家,不得自為昏;三品以上納幣不得過三百匹,四品五品二百,六品七品百,悉為歸裝,夫氏禁受陪門財。
  • 8.    《全唐文·卷三一八·唐贈太子少師崔公神道碑》:神龍中,申明舊詔,著之甲令,以五姓婚媾,冠冕天下,物惡大盛,禁相為姻。隴西李寶之六子,太原王瓊之四子,滎陽鄭温之三子,范陽盧子遷之四子、盧輔之六子,公之八代祖元孫之二子,博陵崔懿之八子,趙郡李楷之四子,士望四十四人之後,同降明詔,斯可謂美宗族人物而錶冠冕矣!(按:此處言四十四人,然相加僅三十七人,實漏述了崔宗伯二子與盧溥諸子。)
  • 9.    《資治通鑑·卷二百·唐紀十六·高宗》:初,太宗疾山東士人自矜門地,昏姻多責資財,命修《氏族志》例降一等;王妃、主婿皆取勳臣家,不議山東之族。而魏徵、房玄齡、李勣家皆盛與為昏,常左右之,由是舊望不減,或一姓之中,更分某房某眷,高下懸隔。李義府為其子求昏不獲,恨之,故以先帝之旨,勸上矯其弊。壬戌,詔後魏隴西李寶、太原王瓊、滎陽鄭温、范陽盧子遷、盧渾、盧輔、清河崔宗伯、崔元孫、前燕博陵崔懿、晉趙郡李楷等子孫,不得自為昏姻。仍定天下嫁女受財之數,毋得受陪門財。然族望為時俗所尚,終不能禁,或載女竊送夫家,或女老不嫁,終不與異姓為昏。其衰宗落譜,昭穆所不齒者,往往反自稱“禁婚家”,益增厚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