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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爽陰陽合同事件

鎖定
鄭爽陰陽合同事件,是指演員鄭爽涉嫌簽訂“陰陽合同”引發的輿情事件。
2021年4月,網上反映鄭爽涉嫌簽訂“陰陽合同”、拆分收入獲取“天價片酬”、偷逃税等問題;4月28日,上海市税務局第一稽查局受理該舉報,依照税收法律法規進行調查核實,北京市廣電局已啓動對相關劇目製作成本及演員片酬比例的調查 [1]  。4月29日,鄭爽迴應涉“陰陽合同”被税務調查:願意配合調查 [5]  ;同日,針對有關羣眾舉報鄭爽涉嫌偷逃税問題,北京市廣電局有關負責同志表示,已啓動調查程序,約談涉事企業主要負責人,對相關劇目製作成本及演員片酬進行全面核查。 [6] 
2021年8月,上海市税務局第一稽查局已查明鄭爽2019年至2020年未依法申報個人收入1.91億元,偷税4526.96萬元,其他少繳税款2652.07萬元,並依法作出對鄭爽追繳税款、加收滯納金並處罰款共計2.99億元的處理處罰決定 [10]  。8月27日,鄭爽在微博發佈致歉信,對偷税漏税的行為道歉,接受行政處罰,並承諾按時補繳税款、繳納罰款。 [15]  10月18日消息,張恆因幫助鄭爽偷逃税款被税務部門依法處以3227萬元罰款。 [16] 
2023年12月,海寧東開之星影視投資有限公司與鄭爽服務合同糾紛的案件更新被執行人信息,鄭爽被上海市松江區人民法院強制執行9050萬元 [19] 
中文名
鄭爽陰陽合同事件
發生時間
2021年4月

鄭爽陰陽合同事件事件背景

2021年4月,網上反映鄭爽涉嫌簽訂“陰陽合同”、拆分收入獲取“天價片酬”、偷逃税等問題。

鄭爽陰陽合同事件事件經過

2021年4月26日,張恆實名舉報鄭爽偷税漏税,並艾特了“國家税務局”。他提供了鄭爽一家人避税的聊天記錄。舉報資料顯示,鄭爽在拍攝電視劇《倩女幽魂》時獲得了1.6億元人民幣的高額片酬,以及對某公司增資的1.12億元“陰合同”。
在張恆曝光的視頻中,鄭爽一開始並不滿足1.5億元片酬,開口叫價1.8億元,隨之通過談判才定價為1.6億元,而鄭爽拍攝《倩女幽魂》的時間一共是77天。 [3-4] 

鄭爽陰陽合同事件事件迴應

  • 鄭爽
2021年4月,鄭爽迴應偷逃税、陰陽合同事件:“税務部門已經在核實我的合約、個人税務、一切有關經濟合同,我願意接受並配合一切調查,結果會公佈於眾,感謝大家關注”。 [5] 
2021年8月27日,鄭爽在微博發佈致歉信,對偷税漏税的行為道歉,接受行政處罰,並承諾按時補繳税款、繳納罰款。 [15] 
  • 上海市税務局
2021年4月28日,上海市税務局第一稽查局受理該舉報,依照税收法律法規進行調查核實,北京市廣電局已啓動對相關劇目製作成本及演員片酬比例的調查。 [1] 
2021年8月,上海市税務局第一稽查局已查明鄭爽2019年至2020年未依法申報個人收入1.91億元,偷税4526.96萬元,其他少繳税款2652.07萬元,並依法作出對鄭爽追繳税款、加收滯納金並處罰款共計2.99億元的處理處罰決定。鄭爽在税務部門送達行政處理處罰決定書時未提出異議,表示不復議不上訴,並已在規定期限內繳清全部税款和滯納金。税務部門正依法督促其在規定期限內繳清罰款 [10] 
  • 北京市廣電局
2021年4月29日,針對有關羣眾舉報鄭爽涉嫌偷逃税問題,北京市廣電局有關負責同志表示,已啓動調查程序,約談涉事企業主要負責人,對相關劇目製作成本及演員片酬進行全面核查。下一步,市廣電局將嚴格落實管理要求,持續強化監管,嚴厲打擊“陰陽合同”、“天價片酬”、偷逃税等行為,依法查處違規違法的企業和個人,為電視劇行業健康發展營造良好環境。 [6] 
國家廣電總局
2021年8月27日,國家廣電總局表示堅決支持税務部門對演員鄭爽偷逃税案件的處理決定。各級廣播電視播出機構、廣播電視視頻點播業務開辦機構和網絡視聽節目服務機構不得邀請鄭爽參與制作節目,停止播出鄭爽已參與制作的節目。偷逃税、“陰陽合同”、“天價片酬”違反法律法規,擾亂行業秩序,衝擊社會公平正義底線,廣電總局對此“零容忍”。廣電總局將進一步加強演藝人員片酬規範管理,加強行業管理和隊伍教育,對違法違規的演藝人員和相關機構堅決嚴肅追責處理,促進行業健康發展。 [11-12]  同日,國家廣電總局決定:不得播出電視劇《倩女幽魂》(發行許可證號:(京)劇審字(2020)第018號);各級廣播電視播出機構、廣播電視視頻點播業務開辦機構和網絡視聽節目服務機構不得邀請鄭爽參與制作節目,停止播出鄭爽已參與制作的節目 [14] 

鄭爽陰陽合同事件事件處置

處以罰款
2021年10月18日,税務部門公佈對張恆的處罰結果。税務部門檢查發現,張恆作為鄭爽參演《倩女幽魂》項目的經紀人,策劃並操作了約定片酬的合同拆分、“掩護公司”設立等事宜,幫助鄭爽逃避履行納税義務。
據上海市税務局有關負責人介紹,2018年12月,張恆負責鄭爽拍攝《倩女幽魂》的演藝合同簽訂、演出報酬和支付方式確定等事宜。張恆與製片方等共同商討鄭爽片酬的拆分及收款方式,策劃具體操作細節,確定了1.6億元的片酬數額及支付方案:即拆分為4800萬元和1.12億元兩個部分,對1.12億元(實際取得1.08億元)部分,雙方商定由製片方對鄭爽實際控制公司以“增資”的形式支付。之後,張恆與鄭爽商定了設立收款公司、提供“增資”合同等事宜。在片酬支付過程中,張恆多次向製片方催款。
張恆通過上述違法行為,掩蓋“天價片酬”,幫助鄭爽偷逃税款,被依法處以3227萬元罰款。 [17] 
強制執行
2023年7月,據天眼查App顯示,鄭爽及其個人獨資的九江羊羣效應影視文化工作室、九江酷酷熊影視文化工作室新增限制消費令,申請人為霍爾果斯尚暉影視文化傳媒有限公司,涉及服務合同糾紛。公開資料顯示,尚暉影視為鄭爽主演《絕密者》出品公司。此前鄭爽及兩工作室已因上述案件被強制執行約1.28億元。 [19] 
2023年12月,海寧東開之星影視投資有限公司與鄭爽服務合同糾紛的案件更新被執行人信息,鄭爽被上海市松江區人民法院強制執行9050萬元。 [19] 
二審判決
2024年2月,周某1與九江羊羣效應影視文化工作室(簡稱:羊羣工作室)等不當得利糾紛二審判決書公開。
文書顯示,一審法院認定:周某3系電視劇《倩女幽魂》的製片人,通過周某1認識了鄭爽一方。其後,周某3代表《倩女幽魂》攝製組與周某1簽訂製片人聘用協議,周某1的酬金為100萬元。
本案中,羊羣工作室向周某1指定的公司轉賬750萬元,周某1扣留了其中的650萬元。周某1主張扣留的650萬元為其居間費。一審法院認為,沒有證據表明就周某1扣留的650萬元羊羣工作室已通過其他途徑予以清償,故周某1的扣款行為與羊羣工作室的損失之間存在因果關係。
此外,一審查明事實,鄭某一方實際收取的片酬約為1.5625億元。一審法院最終判決,周某1退還羊羣工作室演出費用650萬元及利息。周某1上訴請求撤銷一審判決,二審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20] 

鄭爽陰陽合同事件涉事公司

鄭爽拍攝《倩女幽魂》時談攏的片酬為1.6億元,但“限薪令”限定其總工資不能超過5000萬元,因此鄭爽方採用“陰陽合同”降低“明面上”的片酬,並涉嫌偷税漏税。其中“陽合同”約定片酬4800萬元,讓鄭爽以新沂萃珊雯影視文化有限公司簽約藝人的身份逃避個人所得税。
該公司成立於2019年5月,註冊資本200萬人民幣,鄭爽母親劉豔任法定代表人、執行董事,並持股97%,為實際控制人,鄭爽父親鄭成華擔任監事。
2023年11月,據天眼查APP顯示,新沂萃珊雯影視文化有限公司企業狀態從存續變更為註銷,被註銷時間為11月15日,註銷原因為決議解散,此前該公司已發佈註銷備案信息。2023年8月時該公司已新增註銷備案信息,債權人公告期自8月11日至9月24日。 [18] 

鄭爽陰陽合同事件事件評論

明星偷税漏税實乃行業之恥
針對某明星涉嫌簽訂陰陽合同、偷税漏税等,相關部門介入調查。在限薪令層層升級、行業大力整頓背景下,倘若以身試法、頂風作案,定當嚴懲。如果一邊拿着天價片酬,一邊偷税漏税,於理不合、於法難容,往小了説是個人失德,往大了看是行業之恥。讓偷税漏税者付出應有代價,更要剷除滋生亂象的土壤,還影視行業以健康。(人民日報評論 評 [9] 
誰偷逃税誰就得涼涼
“日均薪酬208萬元”,網友不僅關注畸高片酬,更關心來路是否正當。監管部門就此依法調查,既能還原真相,又能呵護法律尊嚴。“學藝先學德,演戲先做人”,做不好守法公民,一旦以身試法勢必“涼涼”。簽訂“陰陽合同”,於規所禁;偷税逃税,於法不容。整飭行業亂象,迴歸法治軌道,影視業才能良性發展。(央視新聞 評 [2] 
生而為人,必須有所敬畏
再大的“爆款新聞”,它的熱度總會散去。在鄭爽的新聞成為互聯網上冗餘的數據之前,它已經清晰無誤地告訴“吃瓜羣眾們”一個質樸的道理:生而為人,必須有所敬畏。這也許是那些新聞之所以存在的更大意義。我們的社會不排斥張揚的個性,誰沒有年少輕狂的時候,敢説敢為、敢愛敢恨,這些是每個人年輕時最為可愛的特點之一。但問題是,個性張揚不意味對所有事、所有的標準都毫無敬畏之心,屢屢突破底線、肆意妄為。如果這樣,那就不是“可愛”,而是可惡、可恨、可憎。(中央政法委 評 [8] 
社會不會為“無德”藝人提供發聲露臉機會
2021年4月29日,中國視協電視界職業道德建設委員會發出《電視藝術工作者要遵紀守法恪守藝德底線》的倡議。倡議指出,無德莫談藝,遵紀守法是藝德最基本的體現,是一個文藝工作者的行為底線。依法納税是憲法規定的每個公民的基本義務和愛國守法的道德義務。對於沒有藝德的藝人,社會決不會為其提供發聲露臉的機會。委員會呼籲,廣大電視藝術工作者把崇德尚藝作為一生的修行,遵紀守法、以德養藝、修身自律,珍惜時代和人民賦予的舞台,為培根鑄魂、弘揚清風正氣發揮應有的作用。(中國視協電視界職業道德建設委員會 評 [7] 
時刻繃緊法治弦,演藝之路才不會坍塌
隱匿“天價片酬”,故意偷逃税,被依法“重錘”,咎由自取。更要追問,殷鑑不遠,為何有人頂風作案?紅線不能碰,以儆效尤,絕不姑息。身為公眾人物,更須以身作則,法律不會因名氣大而打折,道德標準不因你人氣高而降低。時刻繃緊法治弦,演藝之路才不會坍塌。 [13] 人民日報 評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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