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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毓秀

(中國近代革命家、法制建設先驅、女權運動倡導者)

鎖定
鄭毓秀(1891年3月20日—1959年12月16日),中國近代革命家、法制建設先驅、女權運動倡導者。出生於廣東新安縣西鄉鄉屋下村(今廣東省深圳市寶安區西鄉鎮樂羣村)一個封建官吏家庭。祖父鄭姚為香港富甲一方的地產商人。父親是清朝户部官吏鄭文治,家境富裕。 [3] 
鄭毓秀自幼性格叛逆,不願裹足,15歲就加入了同盟會,成為這個反政府組織的一員猛將。參與清末民初的多次暗殺事件,1910年刺殺載灃,1912年暗殺袁世凱,皆未遂。不久,她又組織了敢死隊員,最終革命黨人彭家珍捨生炸死清朝重臣良弼。1919年的“巴黎和會”上,鄭毓秀成功阻止陸徵祥在和約上簽字,使中國政府保留了收回山東的權利。1924年,鄭毓秀取得巴黎大學法學博士學位,成為中國近代史上第一位女性博士,第一位女性律師,第一位省級女性政務官,第一位參與起草《中華民國民法典草案》的女性,第一位地方法院女性院長與審檢兩廳廳長。 [1-2]  1959年12月16日病逝於美國洛杉磯,終年68歲。
中文名
鄭毓秀
外文名
Soumay Tcheng
國    籍
中國
民    族
漢族
籍    貫
廣州府新安縣
出生日期
1891年3月20日
逝世日期
1959年12月16日
職    業
政治家、法官、律師
主要成就
推動法制建設和女權運動

鄭毓秀人物生平

鄭毓秀叛逆少女

鄭毓秀,1891年3月20日(清光緒十七年二月十一日)生。廣東新安縣西鄉鄉屋下村人。祖父鄭姚,在香港經營地產兼營造業而成為大商人。父親鄭文治,在清政府户部任官。母親出身將門,受過良好教育。1897年,鄭毓秀隨家人遷居廣州,並在廣州入私塾讀書。期間,堅決反對纏足而獲成功。1903年,隨母親去北京,入北京崇實女校接受新式教育。1904年,13歲的鄭毓秀譭棄祖母為她許下的婚約,隨後鄭家搬至天津,入美國教會辦的中西女校讀書。 [4] 

鄭毓秀投身革命

1905年,鄭毓秀赴日留學。在日期間,她接受了孫中山反清革命思想,1906年經廖仲愷介紹加入同盟會。同年秋,鄭毓秀被任命為同盟會京津地區聯絡員並返回國內,負責傳遞情報、接送革命黨人、秘密運送炸彈進京等革命活動。1907年,鄭毓秀加入以專門刺殺清廷要員為目的的“敢死隊”,也是其中唯一的女性。1910年,幫助進京行刺載灃汪精衞運送炸彈。1911年武昌起義後,鄭毓秀積極響應,踴躍參加醖釀在天津起義的活動,譯寫照會,為革命黨人秘密運送軍火、傳遞情報等。1912年1月15日,鄭毓秀作為主要負責人,組織革命黨十二人行刺時任清廷內閣總理的袁世凱。由於計劃突變,刺袁未遂,軍警當場捕獲了張先培黃之萌等十餘人。鄭毓秀當時也在現場,她憑藉機智勇敢得以脱身。隨後,為營救戰友而奔走,設法請來外國記者出面保釋,救出其中七人。一個月後,鄭毓秀又加入行刺宗社黨核心人物良弼的暗殺活動。鄭毓秀接到任務後,吸取了刺袁行動失敗的教訓,改變行刺方法,派革命黨人彭家珍接近良弼,然後近距離將其炸死。在鄭毓秀等人周密安排下,刺殺良弼的行動獲得成功。 [4] 

鄭毓秀社會活動

鄭毓秀 鄭毓秀
辛亥革命後,鄭毓秀在北京積極參與由唐羣英等留日女學生髮起的女子參政運動。1912年2月20日,鄭毓秀等人聯絡各女子團體在南京開會,決議組成“女子參政同盟會”,宗旨是“要求中央政府給還女子參政權”,其方法是“應聯絡全國女界各舉代表來寧組織統一機關部,以厚團體而利進行”。之後“女子參政同盟會”在鄭毓秀、唐羣英等人的領導下,圍繞女子參政問題開展了一系列的活動。3月,鄭毓秀參加了由李石曾等人在北京開辦的留法預備學校,學習法文。4月1日,鄭毓秀又與潘連璧、伍崇敏等人在天津創辦《女子國學報》,以提倡國學,發達女權,輔助共和為宗旨。8月,鄭毓秀在北京創辦《愛國日報》,抨擊時政。1913年底,乘船與吳稚暉等人前往法國,開始了長達十三年的歐洲留學生涯。
1914年,鄭毓秀取法文名蘇眉(Soumay Tcheng),在巴黎索邦(Sorbonne)的一所女子中學學習法文。同年,考入索邦大學(巴黎大學的前身)攻讀法政專業。經過三年苦讀,1917年鄭毓秀以優異的成績獲得巴黎大學法學碩士學位,並且繼續攻讀博士學位。在求學期間,她還加入法國法律學會,是該學會首位中國人。她還憑藉自己一口流利的法語,在法國大學成立中法協會時登台演説,向數千聽眾宣講了中華民族燦爛的古代文化,以及愛和平、重信義的傳統美德,使聽眾對中國的認識耳目一新,鄭毓秀也因此揚名巴黎。1916年3月,鄭毓秀擔任“華法教育會”女生事務員。11月27日,鄭毓秀應召回國,報告歐洲戰況並聯絡中國與同盟國的關係促進共同抗擊德國。1918年,鄭毓秀受南方軍政府吳玉章主持的外交調查委員會委派,在法國進行國民外交工作。
1919年1月巴黎和會期間,鄭毓秀被任命為巴黎和會中國代表團成員,擔任聯絡和發佈新聞工作。同年,鄭毓秀也參加了由中國留學生和華工在巴黎成立的“中國國際和平促進會”,並接受廣州軍政府外交部任命,擔任外交名譽會員。5月9日,中國國際和平促進會在巴黎召開國恥紀念會,鄭毓秀在大會上發言:“協約勝利,吾人失敗!協約有所得,吾人反損失!合約自達和平之前途,及遺吾人以黑暗前途!此等條件,吾人誓不能簽字!”作為當時中國留法學生組織的重要領袖,鄭毓秀還組織留學生到中國代表團駐地遊行、請願,要求代表團拒絕在和約上簽字。6月27日晚,鄭毓秀率領數百名中國留學生和華僑工人包圍了中國首席代表陸徵祥的下榻地,要求其不要再和約上簽字。最終陸未去凡爾賽宮簽字,使中國保留了收回山東的權利。
1920年10月,鄭毓秀應受四川省長楊庶堪黃復生吳玉章等的邀請,赴四川宣傳男女平等,鼓勵女生出國留學。11月,鄭毓秀與張申府、蔡元培、陳大齊等人同船赴法國。鄭還親自帶張振華等二十名女生赴法,併為她們籌措旅費,送至巴黎勤工儉學。其中張振華於1930年獲理學博士學位。12月,鄭毓秀在巴黎出版法文本自傳《革命的回憶》(Souvenirs D'en fance Et De Revolution)。1921年法國經濟低迷,中國留法學生生活十分清苦。2月中旬,中國駐巴黎領事館突然通知於3月15日停發維持費。2月28日,十名學生代表要求駐法公使陳篆每月發給學生學費四百法郎,陳篆不允,雙方發生衝突。1922年3月20日,鄭毓秀生日宴會結束後,華法教育會秘書長李鶴齡在鄭毓秀巴黎的住處行刺陳篆,鄭儘自己所能幫助李鶴齡脱離險境。此外,鄭毓秀還多方奔走,向法國政府及所認識的法國各界名流尋求援助,請求他們幫助中國留學生渡過難關。其中法國參議院參議員于格勒魯夫人允諾給包括向警予在內的蒙達尼女子學校二十一名女生每月生活費三百法郎,一年為期。向警予1922年3月14日給中法協會的信中,多處提到鄭毓秀在巴黎幫助她們解決困難的活動。9月,鄭毓秀與方君瑛同赴比利時首都布魯塞爾,參加組織萬國家庭教育預備公會的會議。1923年5月,國際婦女參政會第九次大會在羅馬召開,女權運動同盟會派鄭毓秀等前往參加會議,鄭毓秀向大會詳細介紹了中國婦女參政的情況,受到與會各國代表的稱揚。 [4] 

鄭毓秀投身法制

在參與女權鬥爭的同時,鄭毓秀也未放鬆對法律的學習。1924年,鄭毓秀寫成《中國比較憲法》,獲得巴黎大學法學博士學位,成為中國女子在歐洲獲得法學博士學位第一人。在法期間,她結識了江西青年學生魏道明。1926年鄭毓秀回國後,和魏道明在上海法租界設立了魏鄭聯合律師事務所,開中國女律師之先例。由於鄭毓秀受過歐洲法律知識系統訓練,個性極強,機智伶俐,所以很快在上海司法立法界獲得顯著地位。她曾利用自己的關係疏通法租界當局,釋放了被捕的大學教授楊杏佛:也曾作為著名女伶老生孟小冬的辯護律師,調解其與京劇大師梅蘭芳的官司。同年,鄭毓秀編著的《國際聯盟概況》一書,由上海商務印書館出版。
1927年4月,鄭毓秀任江蘇省政務委員會委員。同年,國民革命軍到達上海,任命盧興原為上海臨時法院院長,成立這個法院的目的是要由中國法官審訊在租界中涉及中國人的案件。年底,北京政府司法部長王寵惠任命鄭毓秀繼盧興原為上海臨時法院院長,因盧興原拒不離職鄭毓秀並未就任。不久,鄭毓秀擔任法租界第二特別法院院長。
1927年春,魏道明任司法部秘書長,魏鄭聯合律師事務所不得不解散。鄭毓秀後來追述説:法律界的夥伴關係結束了,而我們倆人間的伴侶關係卻開始了。同年8月,鄭毓秀和魏道明結婚。之後,鄭毓秀被任命為上海法政大學校長。該校原是孫中山先生為培植革命建設的法政人才所建,鄭毓秀擔任校長後,制訂了改進校務與擴展計劃,並將自己在歐美考察時所蒐集的大批世界最新法政名著全部捐贈給圖書館,同時也將自己所著的《國際聯盟概況》和《中國比較憲法》作為學生的教科書,培養了不少法律人才。
1928年初,南京當局派鄭毓秀去巴黎,瞭解法國政府對處於激變中的中國政府的態度。12月,南京國民政府立法院成立,鄭毓秀獲任為第一屆立法委員,是僅有的兩位女委員中之法學專家,另一位是蔣介石的夫人宋美齡
鄭毓秀 鄭毓秀
1929年1月,鄭毓秀被任為建設委員會委員,3月又被選為賑災委員會委員。同時,鄭毓秀還被推為民法起草委員會五委員之一,與傅秉常、林彬、史尚寬、焦易堂共同擬訂《中華民國民法》五編。為了在民法中增添保護婦女權益的內容,鄭毓秀瀏覽了大量的歐美有關法律,並將其與中國國情結合,寫進草擬中的民法條款中。她本着法國大革命人權宣言“人人生而平等”的理念,在《民法》條款中,規定未婚、已婚女子,與男子同享平等的繼承權;承認夫妻彼此有繼承遺產的權利;規定家庭中未婚成年女子有權簽訂或廢止婚姻契約;已婚婦女有保留自己的姓氏,不冠夫姓的權利等。近代的“立法”儘管夾雜了許多封建主義的因素,但較之中華法系的舊法,還是有進步意義的,尤其是鄭毓秀將婚姻自主權利第一次寫進中國的法律條文,並通過法律把男女平等、普及教育、一夫一妻等民國婦女解放的新觀念在《民法》草案上得到落實,這是鄭毓秀對中國法制發展的貢獻。
抗日戰爭時期,鄭毓秀任立法委員,兼任教育部次長。她還協助宋美齡策劃戰時工作,組織婦女慰勞三軍將士,救護傷患等無不悉力以赴,勞瘁不辭。1942年9月,魏道明任駐美使館職員,鄭隨魏赴美。不久,魏道明接替胡適任駐美大使,鄭毓秀積極參加社會救濟工作和公共事務。1943年初,宋美齡訪問美國,鄭毓秀起到頗為重要的作用,之後出任“各國援華會”名譽主席。深諳政治的羅斯福夫人稱讚鄭毓秀具有政治頭腦,不同於歷任中國外交大使夫人。繼任總統杜魯門的夫人雖不過問政治,但也和鄭結為知己。此間,鄭毓秀又以女法學畢業生列名於美國大學生聯合會第七批婦女協會會員。1943年,鄭毓秀又出版英文自傳《我的革命生涯一一魏道明夫人自傳》(My Revolutionary Year, the Autobiography of Madame Wei Tao-ming)。 [4] 

鄭毓秀晚年去世

抗戰結束後,鄭毓秀夫婦回國。1947年,鄭再次被選為立法院委員。魏道明出任台灣省主席期間,鄭毓秀隨夫定居台灣。1948年,鄭毓秀夫婦移居美國,先在紐約,後在南加利福尼亞。 [4] 
脱離波譎雲詭的政治中心後,鄭毓秀夫婦曾一度困頓迷茫。為求安身立命,她們前往距離中國萬里之遙的巴西,從事商業活動。但由於經營不善,外加人脈生疏,鄭毓秀夫婦在巴西逗留數年後又復返美國,過着旅居生活。此刻的鄭氏夫婦,欲返中國大陸不能,想回台灣,蔣介石又“緩發”他們的通行證。漂泊異鄉的鄭毓秀,痛感英雄落魄而無用武之地,只好終日聚集朋友搓麻將、敍故舊、憶往昔,消磨時日。1954年,鄭毓秀左臂病發,現癌變症狀,被迫切除左臂,這對一世英名的鄭毓秀來説,無疑是個沉重的打擊。客居他鄉、倍感落寞的鄭毓秀,晚年疾病纏身,度日如年,於1959年12月16日病逝於美國洛杉磯,終年68歲。 [4-5] 

鄭毓秀軼事典故

鄭毓秀 鄭毓秀
在西方列強操縱的巴黎和會上,相關條約不利於中國,中國外交的失敗引發五四運動。由於國內局勢緊張,人民要求拒約的壓力很大,北京政府便把簽字與否的責任推給中國出席巴黎和會的代表團團長、北京政府外交總長陸徵祥。這使陸徵祥左右為難,提出辭職又不準,便裝病躲進巴黎近郊的聖克盧德醫院。就在巴黎和會簽字的前一天晚上,即1919年6月27日晚上,300多名留法學生和華工包圍了中國首席代表陸徵祥的下榻地,要求他不要在和約上簽字。由於鄭毓秀出色的辯論和外交才能,她被推舉為代表與陸徵祥談判。而此時,陸徵祥已接到北京政府的授意,準備在和約上簽字。鄭毓秀急中生智,在花園裏折了一根玫瑰枝,藏在衣袖裏,頂住陸徵祥,聲色俱厲地説:“你要簽字,我這支槍可不會放過你。”陸徵祥不敢去凡爾賽宮簽字,保留了中國政府收回山東的權利。後來,鄭毓秀還將這根玫瑰枝帶回祖國,在客廳裏懸掛多年。 [6] 
參考資料
  • 1.    鄭毓秀:以玫瑰為槍  .騰訊[引用日期2020-05-19]
  • 2.    鄭毓秀:從寶安西鄉走出的民國俠女  .晶報[引用日期2020-05-19]
  • 3.    馬博主編.《中華民國史(圖文珍藏版)》第5冊:線裝書局,2016年:第1774頁
  • 4.    中國社會科學院近代史研究所.《中華民國史·人物傳》卷八:中華書局,2011年:第5341-5345頁
  • 5.    品墨.《女性影響力》:新華出版社,2019年:第155頁
  • 6.    張玉光.民國女傑——鄭毓秀[J].文史月刊,2006(04):51-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