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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昌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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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昌圖(?—?),字光業,鄭州滎陽(今河南鄭州)人。唐朝宰相。
出身滎陽鄭氏北祖第二房。唐懿宗鹹通十三年(872年)壬辰科進士高第。唐僖宗廣明元年(880年),歷鳳翔副使、司勳員外郎户部侍郎唐僖宗中和四年(884年),以兵部侍郎、判度支加同平章事,成為宰相。卒年不詳。
字光業
所處時代
晚唐
民族族羣
漢族
出生地
鄭州滎陽(今河南鄭州)
主要成就
唐懿宗鹹通十三年(872)壬辰科狀元及第
主要作品
《答楚兒》 [3] 
本    名
鄭昌圖
家世歸屬
滎陽鄭氏北祖第二房

鄭昌圖人物生平

鄭昌圖,字光業,鄭州滎陽(今河南鄭州)人。為唐鹹通十三年(872年)壬辰科狀元及第,該科進士三十人。 [1]  鄭昌圖身材魁梧,不拘小節,胸懷大度。本欲罷舉不試,在親友好言相勸下應試。鹹通十三年赴考時,朝廷因應試者之車馬服飾過於奢侈,下令應試者均不得乘馬,改騎驢。鄭昌圖因身材高大,頗感難受,作詩嘲諷之。後一舉得中。唐僖宗廣明元年(880年),歷鳳翔副使、司勳員外郎,加户部侍郎。改兵部侍郎,判度支。唐僖宗中和四年(884年),以兵部侍郎、判度支加同平章事,成為宰相。去世年月不詳。 [2] 

鄭昌圖主要作品

鄭昌圖原文

答楚兒
大開眼界莫言冤,畢世甘他也是緣。
無計不煩幹偃蹇,有門須是疾連拳。
據論當道加嚴箠,便合披緇念法蓮。
如此興情殊不滅,始知昨日是蒲鞭。

鄭昌圖註釋

①《説郛》本為“畢若遭伊”。
②幹:徒然。
③偃yǎn蹇jiǎn:驕傲,傲慢。。宛轉委曲;屈曲;艱難。
④箠chuí:鞭子;棍杖。
⑤緇zī:黑衣。
⑥法蓮:佛經《妙法蓮華經》的省稱,即《法華經》。唐?孫棨《北里志·楚兒》:“據論當道加嚴棰,便合披緇念《法蓮》。”
⑦楚兒(?—?)字潤娘。唐代人。辨慧能詩。曾為妓。色衰之時,嫁與萬年縣捕盜官郭鍛。楚兒在妓院時已養成自由自在、無所拘束的習慣,現感覺到鍛家如囚獄一般,且郭鍛每日事務繁忙,又有正室妻子,楚兒深感失意,飽受欺凌。

鄭昌圖野史逸聞

史記
嘗自任以廣度弘襟,不拘小節,出入遊處,悉恣情焉。洎至輿論喧然,且欲罷舉。其時同裏有親表家僕,自宋亳莊上至,告其主人云:"昨過洛京,於谷水店邊,逢見二黃衣使人西來,某遂與同行。至華岳廟前,二黃衣使與某告別,相揖於店後面,謂某曰:"君家郎君應進士舉無?"("無"原作"元",據明抄本、陳校本改。)僕曰:"我郎主官已高,諸郎君見修學次。"又問曰:"莫親戚家兒郎應無?"曰:"有。押("押"原作"抑",據明抄本改。)署其榜,子幸相遇。僕遂請竊窺其榜,使者曰:"不可,汝但記之。"遂畫其地曰:此年狀頭姓,偏傍有"阝",名兩字,下一字在口中。榜尾之人姓,偏傍亦有此"阝",名兩字,下一字亦在口中。記之記之?遂去。鄭公親表頗異其事,遂訪岐副具話之。具勉以就試。昌圖其年狀頭及第,榜尾鄒希回也。姓名畫點皆同。(出《玉堂閒語》)
又鹹通中,以進士車服僭差,不許乘馬。時場中不減千人,誰勢可熱手,亦皆騎驢。清瘦兒郎猶自可,就中愁殺鄭昌圖。(相國魁偉甚,故有此句。出《摭言》)
譯文
廣明年間,鳳翔節度副使、侍郎鄭昌圖沒有及第之前,自以為襟懷博大,不拘小節。遊山玩水,縱情豪放。因之輿論大譁,自己也不準備參加科舉。當時他表親家的僕人從宋亳的莊上回來對主人説:"昨天經過洛陽,在谷水店邊遇到兩位黃衣使者從西來,跟我一起走。到了華岳廟前,他們倆同我告別,互相作揖,告訴我説你們主人家有沒有應試的?"我説:"我的主人官位已經很高,他的孩子正在讀書。"黃衣使者又問:“那麼你主人親屬中有沒有應舉的?”我説有。那兩人便告訴我,到金天去送榜,咱們有幸相遇。我就想私下看看榜,人家説不行。但是在地上劃字,讓我記住,未一字在口裏邊。最後的一位進士,姓氏旁也是耳刀,也是兩字的名,尾字也在口裏。你好好記住,他們就走了。鄭昌圖的表親很驚異,便把這件事告訴他,並鼓勵他去應考。鄭昌圖果然中了狀元,榜尾進士名叫鄒希回,一點不差。
另外,鹹通中期,認為進士們騎乘和衣服太過份,禁止騎馬,參試的不下千人,怎樣有勢力,也只能騎驢。有人嘲笑説,瘦小的還可以,鄭昌圖那樣魁偉的可要愁死了。

鄭昌圖親屬成員

鄭昌圖出身滎陽鄭氏北祖第二房。滎陽鄭氏北祖為唐代滎陽鄭氏定著二房之一。滎陽鄭氏,東漢以來家世極盡顯赫,人才輩出,世代冠冕,在唐代引起統治者的擔憂,為限制中原五姓世家大族的影響力,唐顯慶四年(659年),唐高宗下禁婚詔,禁止“七姓十家”之間互相通婚,滎陽鄭温三子鄭曄、鄭恬、鄭簡後裔被列入禁婚家範疇,博文約禮,門第清華,冠於卿族,是為當時中原頂級名門望族之一。 [1]  [3-7] 
祖父:鄭具瞻,涇陽縣尉。
父親:鄭涓,字道一。河東節度使。
參考資料
  • 1.    《新唐書·卷七十五·表第十五·宰相世系五(鄭氏)》:北祖鄭氏。昌圖字光業,户部侍郎。  .國學導航.2006-09-12[引用日期2020-05-13]
  • 2.    《舊唐書·卷十九下·本紀第十九下·僖宗》:中和四年三月壬戌朔。甲戌,克用移軍自河中南渡,東下洛陽。四月辛卯朔。甲寅,沙陀軍次許州,節度使周岌、監軍田從異以兵會戰。賊將尚讓屯太康,黃鄴屯西華,稍有芻粟。己未,沙陀分兵攻太康、西華賊砦。庚申,尚讓、黃鄴遁去,官軍得其芻粟,黃巢亦退保郾城。以兵部侍郎、判度支鄭昌圖以本官同平章事。
  • 3.    《新唐書·卷七十五·表第十五·宰相世系五 (鄭氏)》:渾生崇,晉荊州刺史。崇生遹,遹生隨,扶風太守。隨生趙侍中略,略六子:翳、豁、淵、靜、悦、楚。豁字君明,燕太子少傅、濟南公,生温。温四子:濤、曄、簡、恬。濤居隴西。曄,後魏建威將軍、南陽公,為北祖;簡為南祖;恬為中祖。曄生中書博士茂,一名小白,七子:白麟、胤伯、叔夜、洞林、歸藏、連山、幼麟,因號“七房鄭氏”。大房白麟後絕,第三房叔夜後無聞。鄭氏定著二房:一曰北祖,二曰南祖。
  • 4.    《新唐書·卷七十五·表第十五·宰相世系五(鄭氏)》:鄭氏定著二房:一曰北祖,二曰南祖。宰相九人。北祖有珣瑜、覃、朗、餘慶、從讜、延昌;南祖有絪;滎陽鄭氏有畋。滄州鄭氏有愔。
  • 5.    《新唐書·卷九十五·列傳第二十·高士廉》:高宗時,許敬宗以不敍武后世,又李義府恥其家無名,更以孔志約、楊仁卿、史玄道、呂才等十二人刊定之,裁廣類例,合二百三十五姓,二千二百八十七家,帝自敍所以然。以四後姓、酅公、介公及三公、太子三師、開府儀同三司、尚書僕射為第一姓,文武二品及知政事三品為第二姓,各以品位高下敍之,凡九等,取身及昆弟子孫,餘屬不入,改為《姓氏錄》。當時軍功入五品者,皆升譜限,搢紳恥焉,目為“勳格”。義府奏悉索《氏族志》燒之。又詔後魏隴西李寶,太原王瓊,滎陽鄭温,范陽盧子遷、盧渾(溥)、盧輔,清河崔宗伯、崔元孫,前燕博陵崔懿,晉趙郡李楷,凡七姓十家,不得自為昏;三品以上納幣不得過三百匹,四品五品二百,六品七品百,悉為歸裝,夫氏禁受陪門財。
  • 6.    《資治通鑑·卷二百·唐紀十六·高宗》:初,太宗疾山東士人自矜門地,昏姻多責資財,命修《氏族志》例降一等;王妃、主婿皆取勳臣家,不議山東之族。而魏徵、房玄齡、李勣家皆盛與為昏,常左右之,由是舊望不減,或一姓之中,更分某房某眷,高下懸隔。李義府為其子求昏不獲,恨之,故以先帝之旨,勸上矯其弊。壬戌,詔後魏隴西李寶、太原王瓊、滎陽鄭温、范陽盧子遷、盧渾(溥)、盧輔、清河崔宗伯、崔元孫、前燕博陵崔懿、晉趙郡李楷等子孫,不得自為昏姻。仍定天下嫁女受財之數,毋得受陪門財。然族望為時俗所尚,終不能禁,或載女竊送夫家,或女老不嫁,終不與異姓為昏。其衰宗落譜,昭穆所不齒者,往往反自稱“禁婚家”,益增厚價。
  • 7.    《全唐文·卷三一八·唐贈太子少師崔公神道碑》:神龍中,申明舊詔,著之甲令,以五姓婚媾,冠冕天下,物惡大盛,禁相為姻。隴西李寶之六子,太原王瓊之四子,滎陽鄭温之三子,范陽盧子遷之四子、盧輔之六子,公之八代祖元孫之二子,博陵崔懿之八子,趙郡李楷之四子,士望四十四人之後,同降明詔,斯可謂美宗族人物而錶冠冕矣!(按:此處言四十四人,然相加僅三十七人,實漏述了崔宗伯二子與盧溥諸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