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鄭文斌
(原廬陽區杏花村街道五里社區居民委員會主任)
鎖定
鄭文斌,合肥市廬陽區杏花村街道五里社區居民委員會原主任。
- 中文名
- 鄭文斌
- 原工作單位
- 原廬陽區杏花村街道五里社區居民委員會
鄭文斌違法事實
2006年 10月至2009年3月,鄭文斌夥同五里社區黨總支 (黨委)書記邵某甲、副主任鄭某甲、報賬員錢某甲(均另案處理)等人,虛報冒領徵地補償款81278元,鄭文斌分得1.4萬元。同時,在2007年至2009年期間,鄭文斌利用職務之便還受賄22.28萬元。
2003年6月,鄭文斌與邵某甲合夥成立了五利公司。 2005年7月,兩人以村委會的名義出具一份委託書,讓房產公司將應付給村委會的固鎮路工程徵地補償款75萬元轉賬至五利公司銀行賬户,作為該公司流動資金使用。2010年6月案發。
鄭文斌法院判決
2011年3月11日,合肥市中院作出終審刑事裁定。鄭文斌不服,提出申訴。 2013年12月23日,省高院作出裁定,撤銷原先的刑事判決,發回重審。2014年5月18日,廬陽區法院以貪污罪、受賄罪和挪用公款罪判處鄭文斌有期徒刑十五年。判決後,鄭文斌不服,提起上訴。2014年12月1日,合肥中院作出終審裁定,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1]
。
- 參考資料
-
- 1. 社居委原主任貪污受賄挪用公款獲刑 .網易新聞[引用日期2014-12-01]
- 詞條統計
-
- 瀏覽次數:次
- 編輯次數:8次歷史版本
- 最近更新: 我把萧再叹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