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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士利

鎖定
鄭士利,字好義,浙江寧海人。因明初上書明太祖朱元璋解釋空印案獲罪。 [1] 
本    名
鄭士利
好義
所處時代
出生地
浙江寧海
史書記載
原文
鄭士利,字好義,寧海人。兄士元,剛直有才學,由進士歷官湖廣按察使僉事。荊、襄卒乘亂掠婦女,吏不敢問,士元立言於將領,還所掠。安陸有冤獄,御史台已讞上,士元奏其冤,得白。會考校錢穀冊書,空印事覺。凡主印者論死,佐貳以下榜一百,戍遠方。士元亦坐是繫獄。時帝方盛怒,以為欺罔,丞相御史莫敢諫。士利嘆曰:“上不知,以空印為大罪。誠得人言之,上聖明,寧有不悟?”會星變求言。士利曰:“可矣。”既而讀詔:“有假公言私者,罪。”士利曰:“吾所欲言,為天子殺無罪者耳。吾兄非主印者,固當出。需吾兄杖出乃言,即死不恨。”
士元出,士利乃為書數千言,言數事,而於空印事尤詳。曰:“陛下欲深罪空印者,恐奸吏得挾空印紙,為文移以虐民耳。夫文移必完印乃可。今考較書策,乃合兩縫印,非一印一紙比。縱得之,亦不能行,況不可得乎?錢穀之數,府必合省,省必合部,數難懸決,至部乃定。省府去部遠者六七千裏,近亦三四千裏,冊成而後用印,往返非期年不可。以故先印而後書。此權宜之務,所從來久,何足深罪?且國家立法,必先明示天下而後罪犯法者,以其故犯也。自立國至今,未嘗有空印之律。有司相承,不知其罪。今一旦誅之,何以使受誅者無詞?朝廷求賢士,置庶位,得之甚難。位至郡守,皆數十年所成就。通達廉明之士,非如草菅然,可刈而復生也。陛下奈何以不足罪之罪,而壞足用之材乎?臣竊為陛下惜之。”書成,閉門逆旅泣數日。兄子問曰:“叔何所苦?”士利曰:“吾有書欲上,觸天子怒,必受禍。然殺我,生數百人,我何所恨!”遂入奏。帝覽書,大怒,下丞相御史雜問,究使者。士利笑曰;“顧吾書足用否耳。吾業為國家言事,自分必死,誰為我謀?”獄具,與士元皆輸作江浦,而空印者竟多不免。 [1] 
譯文
鄭士利,字好義,寧海人。他的兄長鄭士元,性格剛直並很有才能,由進士歷任湖廣按察使僉事。荊州和襄陽的士卒乘亂掠奪婦女,官吏不敢過問,鄭士元立即告訴將領,歸還了所掠奪的婦女。安陸有冤案發生,御史台已經審定案件上報,鄭士元上奏其中的冤情,使冤情得以昭雪。恰逢朝廷考校錢穀冊書,空印的事被發覺,凡是掌管章印的官員都判處了死刑,輔佐的官員也杖刑一百,流放遠方。鄭士元也因此受到牽連被關入監獄。當時皇帝正在盛怒中,認為下面的官員欺騙了他。丞相御史沒有人敢上諫勸説的。鄭士利嘆息道:“皇上不明白怎麼回事,將空印看成大罪。現在真應該有人上奏,皇上那麼聖明,哪裏有不明白的呢?”當時恰逢星相發生變化,皇上求直言。鄭士利説: “可以了。”不久看到皇帝下發的詔書上説:“有假公事言私事者治罪。”鄭士利説: “我所想要説的,是天子殺了無罪的人罷了。我的兄長並非掌管印章的人,當然應該放出。等待我兄長杖罰放出後,我就去上言,即使死也沒有遺憾。”
鄭士元出獄,鄭士利於是寫了很長的一封信,説了幾件事,而對於空印的事特別詳細。上書中説: “陛下想嚴厲治罪空印的人,主要是擔心奸吏把空印文冊移作他用,危害百姓而已。但文書必須用完全之印才可以用。現在考校用的書冊,是合併兩縫組成的印,而非一印一紙可比。縱然得到,也不能用,何況沒有得到呢?錢穀的數目,府一定要對合省,省一定要對合部,數目難以憑空決定,到了部裏才能定下來。省、府距離部,遠的有六七千裏,近的也有三四千裏,冊子完成以後再用印,往返非一年不可。所以才先蓋章而後書寫,這也只是權宜之計,由來已經很長久了,哪裏值得這樣深究罪責呢?而且國家立法,必須先公佈出來,讓所有的人都知道,然後才用來懲治犯法的人,因為他是明知故犯。 自立國至今,不曾有空印的法律。有關部門互相承認空印的事情,不知有此種罪。現在一旦誅殺,怎麼能使被殺的人無話可説呢?朝廷尋求賢士,設置眾官,得到賢士很難。官位至郡守,都是努力數十年才成就的。通情達理清廉明察的人才,並非如小草一樣,可以割去而能重新生長。陛下為什麼以不足以治罪的罪,而失去足以任用的人才呢?臣私下裏為陛下感到可惜。”諫書寫成後,鄭士利在旅舍閉門哭泣數天。他哥哥的兒子問他:“叔叔有什麼愁苦的事?”鄭士利説:“我有奏書想上呈給皇上,必然觸怒天子引來禍患。然而殺了我而能救活數百人,我有何遺憾呢?”於是入京上奏。皇帝看了奏書,大怒,把案件交給丞相和御史會審,追究指使者。鄭士利笑道:“只是想看看我的上書能否被採用而已。我的職責是為國家議論政事, 自料必死,誰會為我出謀劃策?”罪案已定,他與鄭士元都被罰到江浦服勞役,而空印案的罪犯最終大多沒能免罪。
參考資料
  • 1.    張廷玉等.明史:清朝,清朝前期:明史-列傳第二十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