複製鏈接
請複製以下鏈接發送給好友

鄭偉

(原廣西壯族自治區梧州市人民政府發展研究中心主任)

鎖定
鄭偉,原廣西壯族自治區梧州市人民政府發展研究中心主任。 [1]  [3] 
2022年11月7日,蒼梧縣人民法院以遠程視頻形式一審公開開庭審理鄭偉受賄一案。 [4] 
中文名
鄭偉
國    籍
中國
曾任職單位
廣西壯族自治區梧州市人民政府發展研究中心

鄭偉人物履歷

曾任廣西壯族自治區梧州市城建投資發展集團有限公司董事會董事、董事長(法定代表人)。
曾任廣西壯族自治區梧州市人民政府發展研究中心主任(正處長級)。 [1]  [3] 

鄭偉職務任免

2021年11月25日,經梧州市人民政府研究決定,鄭偉同志任梧州市人民政府發展研究中心主任(正處長級),免去其梧州市城建投資發展集團有限公司董事會董事、董事長(法定代表人)職務。 [1] 

鄭偉人物事件

鄭偉涉嫌違紀

2022年1月,廣西梧州市城建投資發展集團有限公司原董事長鄭偉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正接受梧州市紀委監委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2] 

鄭偉審查起訴

2022年9月,梧州市紀委通報3起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典型問題。梧州市人民政府發展研究中心原正處級幹部鄭偉違規收受禮品,接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宴請問題。2020年至2021年,鄭偉在擔任市城建投資發展集團有限公司董事長期間,收受服務管理對象送的酒和茶葉;多次接受服務管理對象的宴請。此外,鄭偉還存在其他嚴重違紀違法問題。2022年5月,鄭偉被開除黨籍、開除公職,其涉嫌犯罪問題被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 [3] 

鄭偉一審開庭

2022年11月7日,蒼梧縣人民法院以遠程視頻形式一審公開開庭審理梧州市人民政府發展研究中心原主任鄭偉受賄一案。該案由蒼梧縣人民法院院長蕭夏擔任審判長,蒼梧縣人民檢察院檢察長羅華慶出庭支持公訴。
公訴機關指控,2017年至2021年,被告人鄭偉利用其擔任梧州市財政國庫支付局局長、梧州市城建投資發展集團有限公司董事長等職務上的便利,為相關單位或個人在工程項目承攬、推進、資金撥付及招標代理、監理等方面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人民幣共計977萬元(其中250萬元未遂)。
公訴機關認為,被告人鄭偉身為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應當以受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庭審中,審判長蕭夏及合議庭成員充分保障了被告人的合法權利,主持進行了法庭調查、法庭辯論等訴訟程序,聽取了控辯雙方就案件事實、證據、法律適用、量刑等方面的意見。被告人鄭偉當庭表示認罪認罰、真誠悔罪。本案將擇期宣判。
梧州市紀委監委、梧州市人民檢察院、梧州市有關國企幹部職工代表、被告人家屬代表旁聽了庭審。 [4]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