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鄧節華

鎖定
鄧節華,曾任安徽省潛山市住建局綠化亮化辦公室主任。 [1-2] 
2023年12月19日,潛山市人民法院對鄧節華受賄案作出一審判決,以受賄罪判處鄧節華有期徒刑3年,緩刑4年,並處罰金人民幣25萬元。 [7] 
中文名
鄧節華
國    籍
中國

鄧節華人物履歷

歷任潛山市雪湖建設領導小組規劃建設組副組長、潛山市住建局綠化亮化辦公室主任。 [3-4] 

鄧節華人物事件

鄧節華違紀被查

2023年7月,據安慶紀檢監察消息,潛山市住建局原綠化亮化辦公室主任鄧節華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正在接受潛山市紀委監委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4] 

鄧節華依法雙開

2023年10月,潛山市紀委監委對潛山市住建局原綠化亮化辦公室主任鄧節華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鄧節華身為黨員領導幹部,喪失理想信念,忘本變質,利慾薰心,在工程項目管理過程中大搞利益輸送、權錢交易;與他人串供,對抗組織審查;無視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規接受管理和服務對象旅遊、體檢安排;違反廉潔紀律,違規通過民間借貸獲取大額回報;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在項目承攬、實施等方面謀利,並非法收受鉅額財物。
鄧節華嚴重違反政治紀律、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廉潔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並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潛山市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中共潛山市委批准,決定給予鄧節華開除黨籍處分;由潛山市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併移送。 [5] 

鄧節華一審開庭

2023年12月8日,潛山市人民法院一審公開開庭審理了潛山市住建局原綠化亮化辦公室主任鄧節華涉嫌受賄罪一案。
潛山市人民檢察院指控,2006年至2022年,鄧節華利用其擔任市(縣)綠化亮化辦公室主任、市(縣)城市建設項目管理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市住建局副科級幹部等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在業務承攬、工程管理、資金撥付等方面提供幫助,非法收受財物共計摺合人民幣435106.37元。
庭審中,被告人鄧節華對檢察機關指控的罪名和事實均不持異議。在最後陳述階段,鄧節華表示認罪、認罰。 [6] 

鄧節華一審判決

2023年12月19日,潛山市人民法院對潛山市住建局原綠化亮化辦公室主任鄧節華受賄案作出一審判決,以受賄罪判處鄧節華有期徒刑3年,緩刑4年,並處罰金人民幣25萬元。
法院審理查明,2006年至2022年,被告人鄧節華在擔任潛山縣園林綠化所所長、市(縣)綠化亮化辦公室主任、市住建局副科級幹部等職務期間,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在業務承攬、工程管理、資金撥付等方面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財物共計摺合人民幣435106.37元。
法院認為,被告人鄧節華作為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所送財物共計435106.37元,數額巨大,其行為構成受賄罪。其到案後,坦白、認罪態度較好,依法對其從寬處理;家屬代為退贓,酌情從輕處罰。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決。
宣判後,被告人鄧節華表示服判不上訴。 [7] 

鄧節華公開通報

2023年12月,安慶紀檢監察通報四起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典型問題,包括潛山市綠化亮化管理辦公室原主任鄧節華違規收受禮品、違規接受旅遊活動安排等問題。2013年1月至2023年1月,鄧節華多次違規收受管理和服務對象酒水、香煙、提貨劵等,共計價值18.46萬元;2014年國慶期間,鄧節華違規接受管理和服務對象旅遊活動安排。鄧節華還存在其他違紀違法問題。2023年10月,鄧節華被開除黨籍、開除公職,違紀所得予以收繳,涉嫌犯罪問題被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8]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