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鄧秉恆

鎖定
字元目,順治六年(1649年)進士,初授崑山縣令,1655年改任江西永豐縣令。
本    名
鄧秉恆
元目
所處時代
明朝
職    位
進士,初授崑山縣令
在任期間從明朝大司馬聶荀手中購得唐朝書法家顏真卿的書法《祭侄文稿》真跡及宋朝陳深、元朝陳繹曾、明朝文徵明、羅紅光為此帖所做的四個跋。鄧秉恆亦為此帖作跋,闡述了《祭侄文稿》的收藏過程。這件價值連城的書法珍品,在鄧氏家族珍藏了九代計280餘年。康熙十二年(1673年)升任江西員外郎,後改任雲南司員外郎,福建巡海道,湖南荊南道。著有《名堂集》、《春秋直解》、《大清律籤釋》,卒年74歲。後人贊曰:秉恆少嗜書,敦大節,強力任事,有古大臣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