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鄧又天

(原西南政法學院秘書科科長)

鎖定
鄧又天(1922~2003),男,漢族,四川南充人,著名的刑法學家,在刑法學界堪稱泰斗級的人物。曾擔任西南政法學院刑法教研室主任兼青少年犯罪研究室主任,院學術委員會副主任委員,院學位委員會委員,重慶市人民政府首席法律顧問,四川省法學會副會長,重慶市青少年犯罪研究會第一任會長,重慶市名人學會顧問,重慶市老區建設促進會法律顧問,中國刑法學會幹事、顧問,國際刑法學會會員,中國青少年犯罪研究會副會長、學術顧問,中國法學會刑法學研究會第五屆理事會顧問等學術職務。此外,曾擔任西南政法學院秘書科科長,院工會副主席等行政職務。 [1] 
中文名
鄧又天
國    籍
中國
民    族
出生日期
1922年
逝世日期
2003年6月25日
性    別

目錄

鄧又天人物經歷

鄧又天於1938年9月加入中國共產黨,1946年6月考入四川大學,1949年12月被任命為南充縣司法科長,1951年3月被任命為南充縣人民法院副院長。1951年12月,受中共西南局的派遣,進入中央政法幹部學校學習。1952年被中央政法委抽調到最高人民法院處理積壓案件。1953年8月,到最高人民法院西南分院刑事審判庭工作。1953年9月,西南政法學院成立,受組織委派到重慶參加西南政法學院的籌建工作。1955年9月,被指定參加全國人大常委會的刑法起草工作。後歷經“文革”,鄧又天與西政其他教師一樣被遣散。1977年5月,西南政法學院覆校,鄧又天再次離開司法實務崗位,被任命為西南政法學院刑法教研室負責人。1980年擔任司法部組織編寫的全國政法院校法學統編教材《刑法學》的編撰人員。1984年,司法部在西南政法學院舉辦了全國刑法學教師進修班,他先後和高銘暄、馬克昌、王作富、董鑫等教授一起擔任授課老師,對我國的刑法學理論進行了系統講授。為了加強同國際刑法學界同行的交流,1991年,鄧又天赴加拿大多倫多約克大學法學院講學。1991年2月離休。2003年6月25日,鄧又天因病逝世。 [1] 
參考資料
  • 1.    吳俊.著述立説筆不輟,務實求真終不已——紀念鄧又天教授[J].西南法律評論,2011,(第1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