複製鏈接
請複製以下鏈接發送給好友

鄢漢生

(襄陽市樊城區委副書記)

鎖定
鄢漢生,男,原襄陽市樊城區區委副書記。
中文名
鄢漢生
工作單位
襄陽市樊城區委
違紀通報
經襄陽市紀委常委會研究,報襄陽市委批准,決定給予鄢漢生撤銷樊城區委副書記、常委、委員、組織部長職務處分,由副縣級降為正科級。汪明富得知鄢漢生父親去世消息後,將公款用作弔唁“慰問金”,組織所轄社區幹部集體參加弔唁,並在組織調查期間串供。襄陽市紀委給予汪明富黨內嚴重警告處分。劉非在鄢漢生父親去世後,組織本單位幹部參加弔唁活動,擅自擴散相關信息,造成不良影響,並將公款用作弔唁“慰問金”,將前往弔唁私車費用在單位財務上報銷。襄陽市紀委給予劉非撤銷樊城區委組織部常務副部長職務處分,由正科級降為副科級。 [1]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