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鄒鳴鶴

鎖定
鄒鳴鶴(1793—1853)江蘇無錫人。道光進士。長期任職河南。歷官知縣,蘭儀亭河工同知、知府、道員。治理黃河,參加祥符、中牟等河務工程。咸豐元年(1851)升廣西巡撫,辦團練,督師與太平軍戰於桂林,戰敗被革職。回本籍籌辦沿江防務,守江寧城。城破被殺。同治中,追封騎都尉兼雲騎尉世職。
本    名
鄒鳴鶴
鍾泉
所處時代
清朝
民族族羣
漢族
出生地
江蘇無錫
出生日期
1793年
逝世日期
1853年
諡    號
壯節
史籍記載
鄒鳴鶴,字鍾泉,江蘇無錫人。道光二年進士,雲南即用知縣。親老告近,改發河南,署新鄭,補羅山,有惠政。母喪,去官。巡撫程祖洛疏陳鳴鶴政績,羅山紳民籥請保留河南,特旨允俟服闋以南、汝、陳、光四府州所屬酌補選缺,異數也。
尋補光山,調祥符,擢蘭儀廳河工同知,護開歸陳許道。以治河勞,晉秩知府。歷衞輝、陳州、開封。二十一年,河決祥符,水圍省城,鳴鶴露宿城上,盡力堵御。有議遷省城於洛陽者,鳴鶴上議有六不可。欽差大臣王鼎等據以疏陳,乃決議堅守。凡歷七十餘日,水退城安。論功,晉秩道員。二十三年,河決中牟,褫職留工,工竣,復原官,仍在工效力。丁生母憂,服闋,署彰衞懷道,尋授江西督糧道。文宗即位,詔舉賢才,户部侍郎侯桐、兩江總督陸建瀛交章以鳴鶴薦,擢順天府尹。
咸豐元年,擢廣西巡撫。匪亂方熾,大學士賽尚阿督軍事,鳴鶴課吏治,治團練,撫卹被兵災民。二年,賊由永安突犯桂林,城中兵僅千人,倉猝防禦,提督向榮馳援,民心始定。總兵秦定三等續至,鳴鶴以諸軍無所統屬,自請督戰。分遣諸將擊賊,相持月餘,賊百計攻城,屢卻。賊遂分竄,賽尚阿向榮追擊,鳴鶴堅留防賊回竄,互疏爭。賊尋陷興安、全州,入湖南,詔褫鳴鶴職,以守城功免治罪。
洎回籍,賊已陷武昌。三年正月,陸建瀛赴九江督師,疏請起鳴鶴籌辦沿江防務。已病,或沮其行。曰:“此吾補過報國之日也!”建瀛旋退江寧,獲罪,命鳴鶴與將軍祥厚等籌商守禦。建瀛見其病甚,欲為奏請還家養痾,鳴鶴不可。及江寧陷,書絕命詞曰:“臣力難圖報稱,臣心仰答九重。三次守城盡節,庶幾全始全終。”遣人持付其子,自率隊出,至三山街,賊見識之,曰:“此守桂林之鄒巡撫也!”呼其名詬之。鳴鶴亦罵不絕口,被支解而死。事聞,贈道銜,賜卹。
同治初,江南既平,曾國藩疏陳鳴鶴生平政績及殉節狀,請加恩優恤。御史朱震言鳴鶴匿民居遇害,非臨陣捐軀者比,請罷之。編修朱福基等復以鳴鶴被難聞見各殊,呈請下兩江總督馬新貽確查。新貽覆奏紳耆鹹稱鳴鶴協同防守,誓以身殉,罵賊被戕,無避匿民居之事。詔依巡撫例議恤,予騎都尉兼雲騎尉世職,諡壯節。後祀河南名宦祠。 [1] 
參考資料
  • 1.    趙爾巽等.《清史稿》:中華書局,1998年:卷399,11815頁《鄒鳴鶴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