複製鏈接
請複製以下鏈接發送給好友

鄉鎮綜合文化站

鎖定
鄉鎮綜合文化站是根據《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關於進一步加強農村文化建設的意見》(中辦發〔2005〕27號)和《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加強公共文化服務體系建設的若干意見》中提出的為豐富農村文化而建設的文化站。
中文名
鄉鎮綜合文化站
相關法令
加強農村文化建設的意見
法令文號
中辦發〔2005〕27號
目    的
宣傳教育、文藝娛樂科普培訓等

目錄

鄉鎮綜合文化站性質和職能

鄉鎮綜合文化站性質

鄉鎮綜合文化站是政府舉辦的提供公共文化服務、指導基層文化工作和協助管理農村文化市場的公益性事業單位,是集書報刊閲讀、宣傳教育、文藝娛樂、科普培訓、信息服務、體育健身等各類文化活動於一體,服務於當地農村羣眾的綜合性公共文化機構。

鄉鎮綜合文化站職能

鄉鎮綜合文化站的具體職能是:
一、對廣大羣眾進行時政宣傳和政策法制教育;
二、組織開展豐富多彩的文體娛樂活動,組織電影、電視、錄相放映活動;
三、利用全國文化信息資源共享工程舉辦各類文化藝術培訓班、科普講座、農技知識講座等,輔導和培養文藝骨幹;
四、開辦圖書室,組織羣眾開展讀書活動;
五、蒐集、整理民族民間文化藝術遺產,促進鄉村特色文化的發展;
六、指導和輔導村文化室、俱樂部和農民文化户開展各種業務活動;
七、做好文物的宣傳保護工作;
八、受上級文化主管部門委託協助管理當地文化市場。

鄉鎮綜合文化站宗旨

按照《全國“十一五”鄉鎮綜合文化站建設規劃》的要求,建有符合標準的多功能、綜合性文化站。健全鄉鎮綜合文化站的設施網絡,改善基礎設備條件,改革管理體制和運行機制,建立具有較高專業素質的工作隊伍,確立政府投入機制,提高鄉鎮綜合文化站的公共文化服務能力和水平。努力建成一批設施先進、功能齊全、機制靈活、保障有力、服務優良的示範性綜合文化站,充分發揮其在統籌城鄉文化發展、構建公共文化服務體系中的重要作用。